古人吃不吃狗肉?
劉邦愛吃狗腿肉
2010年年底,考古工作者在西安咸陽機場二期考古工地清理一座戰國時代的秦墓,從該墓出土的青銅鼎里發現了半鼎骨湯,經動物專家鑒定,鼎里燉的既不是牛骨,也不是羊骨,而是半只不到周歲的雄性幼狗。
這項發現足以證明,戰國時代的中國人是吃狗肉的。當然,我們決不能說所有的戰國人都吃狗肉,但至少當時有一部分人在吃,否則那座秦國古墓里不可能出現鼎燉狗骨這樣的隨葬品。
用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狗是人類的好朋友,拿它當食物可能有些野蠻,可能會遭致廣大愛狗人士的抗議和圍攻,但是好在我們下面要探討的并不是現代人該不該吃狗的問題,而是古代人有沒有吃狗的問題。換句話說,這篇文章只涉及歷史研究,不涉及道德評判。
按照文獻上的記載,古人吃狗的歷史還真是源遠流長。
周天子吃狗肝
《禮記·內則》記載,周天子的膳食清單里有八種珍饈美味。哪八種?淳熬、淳母、炮豚、炮牂、搗珍、漬、熬、肝膋是也。這八種美食并稱“八珍”,在中國飲食史上赫赫有名。
所謂淳熬,就是把肉醬煎熟,鋪到大米飯上,做成蓋澆飯。淳母的做法跟淳熬一樣,也是肉醬蓋澆飯,只不過要把大米換成小米。炮豚和炮牂分別是烤小豬和烤羊羔,先烤后燉,燉上三天三夜。搗珍是用里脊肉做的,把牛羊豬鹿等動物的里脊取出來,堆一塊兒,反復捶打,然后煮熟。漬是用鮮牛肉做的,片成薄片,用美酒浸泡殺菌,最后抹上肉醬,澆上酸梅湯,生吃。熬也是用鮮牛肉做的,去掉筋膜,反復捶打,揉進鹽巴、姜末和桂皮,風干以后再生吃。
介紹完了八珍里的前七珍,現在把它們撤下去,端上最后一珍:肝膋。
肝膋跟狗有關,做這道菜需要用到狗身上的.兩個部位,一是狗肝,二是狗腸外面粘連的那層腸系膜。《禮記》上說:“取狗肝一,幪之以其膋,濡炙之,舉燋其膋。”什么意思呢?就是說要從某條狗身上取出一塊肝,外面包上這條狗的腸系膜,再用面糊或者米糊上漿,完了在火上烤熟,這樣就能給周天子做成美味的肝膋了。
諸侯用狗血盟誓
公元前257年,秦國攻打趙國,趙國抵擋不了秦兵的強大攻勢,派平原君去跟楚國結盟,共抗秦兵。誰知楚王優柔寡斷,猶豫不決,跟平原君開了半天會,一直拿不定主意。這時候,平原君的隨從毛遂沖進會議室,憑借三寸不爛之舌說服了楚王。
然后毛遂問楚王:“從定乎?”咱們可以結盟了嗎?
楚王說:“唯唯。”可以結盟了。
毛遂當即吩咐:“取雞、狗、馬之血來!”把雞血、狗血和馬血拿過來!
楚王的手下當即宰殺了一只雞、一條狗和一匹馬,將這三種動物的血混合在一起,倒進一個銅盤里。毛遂雙手捧起銅盤,對楚王說:“王當歃血以定從,次者吾君,次者遂。”您把這盤血喝上一口,然后我們平原君也喝上一口,最后我毛遂也喝一口,咱們的盟約才算板上釘釘。
于是三人先后喝下狗血,趙楚之盟訂立。
為什么盟誓的時候要用到狗血呢?《史記·索隱》是這樣解釋的:“盟之所用牲,貴賤不同。天子用牛及馬,諸侯用犬及豭,大夫以下用雞。”春秋戰國之時盟誓,必須宰殺牲畜并飲用其血,根據盟誓者的身份地位不同,宰殺的牲畜也不同。天子盟誓,殺牛殺馬;諸侯盟誓,宰狗宰煮;普通官員及老百姓盟誓,逮一只雞,剁掉雞頭,純用雞血就可以了。
楚王并非天子,但戰國之時諸侯僭越,將自己的地位等同于天子,所以他要用馬血盟誓;平原君不是諸侯,但他在趙國的地位不亞于諸侯,所以他要用狗血盟誓;毛遂只是平原君的門客,無官無爵,等于平頭百姓,所以他要用雞血盟誓。一個天子(楚王),一個諸侯(平原君),一個老百姓(毛遂),三人一起盟誓,當然要殺掉一只雞、一條狗和一匹馬了。
前面說過,天子盟誓既可以用馬血,也可以用牛血;諸侯盟誓既可以用狗血,也可以用豬血。這說明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狗的地位低于牛馬,跟豬相當,豬肉可以吃,狗肉自然也可以吃。
孟子眼中的狗肉
在毛遂用狗血與楚王盟誓之后大約三十年,孟子去魏國會見了梁惠王,梁惠王向他請教怎樣才能稱霸諸侯,孟子說:
“王道以得民心為本,故以此為王道之始。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養,頒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要想稱王稱霸,必須得到民心,而要想得到民心,首先要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什么樣的日子才算得上是好日子?孟子提出了四個標準:
第一,五十歲以上的老年人有條件穿綢;
第二,七十歲以上的老年人有條件吃肉;
第三,農民有工夫種地,平常年月不至于挨餓;
第四,小孩子能接受教育,長大之后懂得孝敬,能讓父母安度晚年。
上述四個標準當中,最關鍵的是第二條標準:“七十者可以食肉。”怎樣達成這個標準呢?“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讓老百姓自由自在地養雞養狗養豬,統治者不要干擾他們,這樣老年人就有肉吃了。
很明顯,狗在孟子眼里跟雞和豬一樣,都是人們養來吃肉的動物。
禁食牛肉,不禁狗肉
戰國時代結束后,中國進入了帝制時代。秦朝太短,且不說它,從漢朝開始,歷經魏晉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歷朝歷代莫不重農,由重農出發,進而又重視耕牛,于是禁止屠宰耕牛就成了幾乎每個朝代都要三令五申的一道政令。從唐朝開始,在官方禁止屠牛的同時,民間又形成了一股獨具中國特色的迷信思想:牛對人有恩德,殺牛和食用牛肉都能帶來不祥。
翻翻《太平廣記》和《夷堅志》,經常能見到這樣的傳說:某某開設了牛肉作坊,慘遭冤鬼索命;某某嘴饞,偷偷割掉鄰居耕牛的舌頭,結果連他自己的舌頭也被割掉了;某某常年食用牛肉,晚年臥病在床,渾身上下長滿了牛毛……
但是類似的傳說從來都跟狗無關,帝制時代的君主們也從來沒有頒布過禁止殺狗的通告。
元朝儒士趙素寫下這么一段話:“農家殺牛食肉,年年瘴癘疾病,牛能弩力,傷坤順之氣也;殺馬食肉,歲歲蠶死桑枯,馬為蠶父,傷天陽之氣也。雞、豚、狗、彘,羊、豬、鵝、鴨,二社冬年,足可養老祭祀矣。”身為農民,千萬不要吃牛肉和馬肉,更不要殺害它們,否則會帶來瘟疫,因為牛馬為人勞作,于人有恩。如果祭祀祖先和逢年過節必須有肉,干嘛不去殺雞殺狗殺豬殺羊呢?
趙素這段話反映了中國古人選擇肉食的“主旋律”:盡可能不要吃牛肉,但是可以吃狗肉。
古代的寵物狗
狗是由狼馴化而來的,它是人類最早馴化的動物,同時也是最早馴化成功的動物——現代學者通過考古發掘和基因鑒別,發現原始人類在十萬年前就已經開始有意識地去馴化狼,這一馴化過程長達九萬年,大約在一萬一千年前,終于馴化出了狗。
早期人類養狗并不是為了吃它的肉,而是為了讓狗成為人類狩獵時的幫手。進入私有社會以后,狗除了具有狩獵,還兼具看家護院的功能,這些功能直到今天仍然在繼續發揮作用。當然,現在大多數人養狗已經沒有了功利目的,既不是為了狩獵,也不是為了讓它看家,完全是把狗當成寵物,甚至當成家庭成員來看待。
狗是從什么時候開始變成寵物的呢?估計跟它成為人類食材的時間是同步的。我的意思是說,大概從有人開始吃狗肉那天起,就有另外一些人把狗當成自己的寵物了。
根據史料記載,秦始皇應該是一個愛狗之人:他的阿房宮養了很多狗,為了保證狗糧充足,他讓咸陽城外方圓三百里的農民輸送糧食,以至于把農民的口糧都給奪走了。
漢武帝應該也是個愛狗之人:他搜羅了幾千只狗養在宮外,還專門成立了一個養狗的機關——狗監。
宋朝大文學家蘇東坡肯定也愛狗:他被流放嶺南,除了帶著小妾朝云,還帶了一條被他養了多年的老黃狗。早年他在徐州做官的時候,宋朝皇帝不知道為什么發神經,讓地方官殺狗,他流著眼淚說:“不忍食其肉,況可得而殺乎!”狗是多么可愛的朋友啊,我連狗肉都不忍心吃,怎么能殺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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