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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
在平日里,心中難免會有一些新的想法,寫一篇心得體會,記錄下來,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自己的這段時間的學習、工作生活狀態。那么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1
真的沒有想到,這件事情就發生在離自己這么近的地方。雖然我不是工程專業的專家,但是由于工作的關系,不得不經常關注這些事情。但是真就發生在離自己如此近的地方,心里說不出是震撼還是打擊。常聽人說,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這話放在20xx年來說還真是不假。雪災、不斷的地震、煤礦、現在又添上了杭州地鐵這一筆。我想,在我們行業的巨災統計上,20xx年絕對是需要單獨提出來的一年。
還想起十一長假之前被總部召回培訓的事情,正好內容就是地鐵和地面道路的修建風險分析和管理。在這一行工作了這么些年了,加上一直都在專業崗位上,對這些大的基建項目感覺就像“雞肋”,棄之可惜,食之無味!通常碰到這種項目招標,我并不怎么的熱心。縱然保費收入動輒幾百萬,也無動于衷,領導也拿我么有辦法。有時候,自己都覺得做核保和風險管控的人有點“半仙”的架勢。除了歷史數據和專業技能,有時候一瞬間的感覺,也是我們判斷是否承保的決定因素。教訓往往是建立在巨大的金錢之下的。
正好十一回來又和在外資建筑公司的表妹一同游玩幾日,期間也會聊到隧道工程這一方面,因為他們現在正負責從上海到崇明的隧道建設咨詢,此前還完成了黃浦江新隧道的工程。每次提及施工工藝和質量檢測上,老妹都說看到國內的公司施工就冒冷汗。我說,別說你,我聽到都怕。基本上,不出事情那是不肯能的。
不是說自己崇洋媚外,我是以自己是中國人而自豪的人。一向認為這個世界上最聰明的民族就是中國人和猶太人,至于為什么,改日再說。但是我們也要有包容他人長處的胸懷。國外的地鐵工程一般都在10~8年之間,而我們只要4~5年,縱然我們人多力量大,但是論技術和施工工藝以及專業設備,我們確實技不如人。很多項目的施工時間都已經在我國實現了飛躍。但是在快速建設的同時,我們是不是丟棄了什么,遺忘了什么。施工人員素質和設備的`性能有沒有在安全的考慮范圍內,回來的車上看到新聞說,有些施工工人居然是三天前才開始從事建工行業的。太不可思議了!真是讓人震驚!3天,甚至給工人做安全培訓和施工技法的時間都不夠。這和草菅人命有什么區別!
誰都知道杭州的地質條件對于地鐵工程來說難度很大,但是為什么卻沒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機制在運行了。網上有人爆料說這次事故最根本原因就是建設招標中出現了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也就是說是人禍。也對,任何事情都是要付出一定帶代價了,如果送禮牽線花掉了這些錢,承建商為了降低承保就只好從這里和保險費里面挪了。這幾年大型土木工程項目的費率一降再降,而再保險費卻一升再升,保險公司本應該提供的無償服務中風險管理和咨詢的費用已經被被保險人和再保險商聯合擠占掉了,更何況是請資深的專業人士培訓呢?何況國家也沒有做什么嚴格的要求。工人也不需要持證上崗,就更沒有人關注了,每當除了事故的時候,上上下下都在強調這個,可是過后就像風一樣,了無蹤影。所以“豆腐渣”工程和黑煤窯總是陰魂不散。事故接二連三,究竟是誰犯了錯。我們這一行講近因,也就是說,誰種下了這個果,那么損失必然也就要有他承擔。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2
8月31日,在我們碳素廠,發生一起安全事故,組裝車間的相某等人在配合拆卸陽極導桿時,發現設備故障時并未上報,并違規操作,造成相某右大腿骨折。此次事故的原因很多,懸鏈鐘不可靠,導桿受力不均勻,陽極鋼爪存在內傷等等,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的,還有一些主觀上的原因:安全意識薄弱站在設備上違規操作,懸鏈小車控制失靈后沒有終止作業,員工對非拆卸位拆卸陽極鋼爪的危險性認識不夠。事故發生后,合成碳素廠、公司安環部本著對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了多次詳細的分析,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了嚴肅的經濟處罰,同時針對本次事故對廣大員工開展了一次安全教育。
作為一名帶班班長,我認識到本事故的教訓是深刻的,事故不僅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也給責任人及相關人員帶來了經濟損失,同時給個人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精神傷痛。思痛之余,我更加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對如何進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有深刻的體會。
一、提高安全素質,杜絕事故發生。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工在關鍵時刻失去了對事故發生的可能預見和后果的意識,也就是平時所說的對安全的僥幸心理。為此,抓安全生產必須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質、安全思想行為的教育和提高。
二、從多方面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全體員工要互教互學,取長補短,共同提高。要養成專心致志抓安全的良好習慣,操作工在做到三會、四懂的前提下,還應做到五勤,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保障生產的安全。
三、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觀念。當前公司上下正在轟轟烈烈地開展降本增效活動,身為一線員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就是最好的降本增效。在工作中不僅要熟練掌握各項操作規程,還要養成良好的安全操作習慣,杜絕習慣性違章,敢于同身邊的不安全行為較真。每位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只要人人都來重視安全,時刻關注安全,把安全生產銘記在心,消除任何對安全工作的饒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安全是企業興亡的基石,是企業的生命線,效益的前提,安全生產事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事關社會穩定,因此作為一名開磷化工裝備工程公司的員工,更應該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學習,增強自身的安全意識。
通過這次公司下發的《安全生產事故案例通報》的學習,使我意識到在工作中要強化“超前意識”,“預防為主”的`理念。通過《安全生產事故案例通報》里的幾個案例我知道,生產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將會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和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即使多加幾個“不放過”也時為晚矣。在貫徹“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通過對設備的狀態,檢修管理,有效防止設備維修過或又維修,從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提高設備利用率。再者,要加強個人安全技術培訓,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身素質不僅僅是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也是企業發展的需要,在班組績效考核中要把自身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水平,業務能力相結合,使自己具有較高的技能,較強的分析判斷和緊急情況處理能力,實現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頭等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認真貫徹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并將安全生產工作放在自己的職業價值中去。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3
(一)我國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承擔主體的立法現狀
關于車主在交通事故賠償中的責任,存在太多的爭論。《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此條確立了無過錯責任原則在我國的侵權行為法中的適用。按照目前的通說,機動車屬于高速運輸工具,機動車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害,無疑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
隨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終止施行,車主的墊付義務失去依據,這是否意味著車主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無須再承擔任何責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主責任未作出明確的規定,并不是忽略了這個問題,而是因為確定承擔責任的主體較為復雜,在實踐中需要根據民法的有關規定和案件的具體情況確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規定,故而采用了“機動車一方”這樣一個比較寬泛的用語。顯然,“機動車一方”包括駕駛員和車主,甚至包括乘車人員(譬如車上人員與駕駛員爭吵、車上人員發生打架致駕駛員未能專心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也未排除車主或駕駛員承擔責任,交由法官在個案中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再結合案件事實確定,以免產生因特別法作出硬性規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適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只解決了機動車之間、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責任分配,對于機動車一方內部及單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情況下的責任承擔,則須根據民事法律和具體案情認定。侵權行為法的基本原則是自己責任原則,即每個人只應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侵權行為人要能夠轉移責任,或者他人必須替侵權行為人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均須有法律的規定。針對交通事故中駕駛員與車主的責任承擔,駕駛員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權行為人,如果沒有其轉移責任的法律規定,自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而對于車主是否須為駕駛員的行為承擔責任,則須從實際出發,進一步審查車主對交通事故發生是否有過錯以及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的關系,確定其相應的責任,簡單的一概令車主承擔共同賠償責任、連帶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都是不公平的。
(二)、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
1、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基礎
我們知道,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歷史淵源來說,無過錯責任之所以產生,是因為:19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經濟的迅速發展,導致工業災害頻生、交通事故驟增、公害嚴重損害人們的生命健康以及產品缺陷經常導致消費者的嚴重損害。而且在現代工業事故中,基于工人過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試圖尋找一種較之傳統過錯責任原則更為嚴格的法律對策對受害人提供保護和救濟。于是在實行過錯推定和舉證責任倒置之后,進一步產生了無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是從整個社會利益之均衡、不同社會群體力量之對比,以及尋求補償以息事寧人的角度來體現民法的公平原則的,它反映了高度現代化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公平正義觀,也帶有社會法學的某種痕跡。無過錯責任對于個別案件的適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體現的是整體的公平和正義。無過錯責任其實就是一種危險責任,即因所從事的作業活動具有高度的危險而產生的責任。
2、無過錯責任產生的法理基礎
從危險責任的法理來說,侵權行為法中之所以產生危險責任這一歸責原則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風險開啟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占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對他人人身、財產權益造成損害的危險,因此作為危險源的開啟者,當然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風險控制與分散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占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對于這些活動或物品的性質具有最為真切的認識,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險的現實化,因此作為危險的控制者,其應當承擔責任。而且通過法定的強制責任保險以及商業保險,這些人完全有能力將風險加以分散;
其三,報償理論。從事危險活動或者占有、使用危險物品的人從這一活動中獲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擔風險的原則,其應當承擔責任。具體到交通事故中,一個人購買了一輛車,他就能夠支配該車的運行,并從該車的運行中獲得利益,這種利益可以多種形式體現,用于生產經營、出租可獲取經濟利益,自用則獲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擁有車輛的同時也為社會增添了一個合法的危險物,給社會帶來潛在的危險,因此,作為車輛的保有人,應當承擔相應的危險責任。
從無過錯責任產生的社會和法理基礎可知,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負擔以法定義務為依據,是一種“危險責任”,其責任主體應包括機動車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車的所有人(車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況下,車主對其車輛握有支配權,運營的利益歸屬也歸車主;其次是車輛使用人,車輛使用人如果從駕駛車輛這一高度危險的活動中獲得了便利或者運營利益,也應當成為承擔危險責任的主體。作為雇員的機動車駕駛員,其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獲得的只是謀生的工資,沒有獲得高風險作業下的高利益,雖車輛的具體操作是自己掌握,但運行支配受車主的控制,運行利益歸屬車主,因此,法律規定雇員的責任由雇主承擔。
(三)我國司法實踐對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
我國司法實踐對承擔無過錯責任的機動車保有人的'判斷標準明確采取了運行支配說與運行利益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盜機動車輛肇事后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答復“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其法理基礎在于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愿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運行支配權和運營利益,因而不承擔責任,該答復未排除車輛在正常運營下車輛所有人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復函》則認為:“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既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該復函基本上反向明確了車主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要承擔責任,只是要確定誰是真正車主。負責起草該批復的楊永清法官對該批復的解讀為:“根據危險責任思想和報償責任理論來確定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具體操作就是通過‘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兩項標準加以把握。所謂運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實上支配管領機動車之運行的地位。而所謂運行利益,一般認為是指因機動車運行而生的利益。換言之,某人是否屬于機動車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要從其是否對該機動車的運行于事實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從機動車的運行中獲得了利益兩個方面加以判明。進一步說,某人是否是機動車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以該人與機動車之間是否有運行支配和運行利益的關聯性加以確定。”
(四)、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和理論,按照運行支配與運行利益說,車主承擔責任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1、自己責任:在駕駛員就是車主的情況下,駕駛員的責任就是車主自己的責任。
2、雇主責任:在駕駛員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與車主之間的責任承擔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予以確定。
3、連帶責任:在車輛有安全隱患或車主有過錯的情況下,車主與車輛使用人構成共同侵權,車主責任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予以確定。
4、不承擔責任:①因被盜、被搶等車主意志外原因,導致車輛被他人控制,進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義車主提供了充分證據證實車輛確已實際移轉,且名義車主自身沒有過錯,真正車主也承認其車主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名義車主可不承擔責任。
5、在一定范圍內承擔共同賠償責任:車主與實際使用人之間存在承包經營、掛靠、租賃等經濟利益關系,車主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沒有過錯,則應在一定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6、補償責任:車輛被借用,車主從車輛的使用中不獲取經濟利益,對交通事故中的發生也沒有過錯,依據《民法通則》第123條及公平原則確定車主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考慮應確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能夠得到適當補償。
對于上述分類中的自己責任、雇主責任、連帶責任和不承擔責任,已有法律的明確規定,應沒有爭議。司法實踐存在較大爭議的是出租車輛與出借車輛兩種情形下的責任承擔。
(五)正確區分以營利為目的的車輛出租與純友情的車輛出借,合理劃分車主責任承擔。
確定車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損害中應承擔何種責任及數額,應區分以營利為目的的出租車輛行為與不具有營利目的的純粹的友情借用車輛行為。
1、以營利為目的車輛出租的車主責任
車輛所有人將其車輛投入以營利為目的的出租經營,顯然屬于從事高度危險作業,具有典型的運營經濟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將車輛出租給租用人后,就喪失了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讓其承擔責任似有不公,其實不然。車輛的所有人對出租車輛負有維修保養,確保車輛保持適于運營的良好狀態的義務;對租用人負有謹慎審查,確保將車輛出租給駕駛技術熟練的駕駛員,以盡可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的義務。而實際上,車輛出租人為追求營利目的,對車輛租用人的審查僅限于表面形式審查,只審查有無駕駛證,對租用人的駕駛技術熟練程度無法審查,更無法對出租車輛的轉借轉租進行控制,無疑大大增加了汽車這種合法的危險物對社會可能造成損害的風險。車輛所有人失去對出租車輛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營利目的的主觀故意行為,與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非自愿地喪失了對車輛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車輛出租人對因追求營利目的而主動放棄約定時間內車輛支配權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潛在危險應承擔無過錯的危險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盜車輛案批復及連環購車案復函兩案中的亦反向確定了車主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至于出租車輛的車主應承擔責任的限額,一概讓車主承擔連帶責任是不合理的,這樣會扼殺了整個租車行業的發展,不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但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這會造成出租車輛的車主只享受從事汽車營運這種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利潤,而不需承擔從事高度危險作業所帶來的風險,助長唯利是圖,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業事故發生的投入,加大整個社會的交通公共安全隱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的無過錯責任原則。讓出租車輛的車主承擔無過錯責任,也并不是要將車主置于清家蕩產的地步,而是為了促進出租車輛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為彌補或減輕車輛運營高危作業給第三者或車上人員造成損害的風險,同時也降低和分散車主經營車輛出租的風險,車主可通過積極、主動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來降低和化解車輛運營風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對第三人的損害,可通過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來獲得賠償,對于本車上人員所造成的損害,可通過投保車上人員險來獲得賠償,亦即從事車輛出租運營的車主,由于其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加大,比純粹個人使用的私家車主應當負有更多的投保義務,除投保交強險外,還應當投保適當金額的商業三者險、車上人員險,以增強自己的償還能力,負起與通過高度危險作業獲取運營利益相對稱的社會義務。此種加重的義務雖然法律尚未作出規定,但法院可以通過個案的判決逐步引導確立某些社會關系的建立所應遵循的公平的行業規則,分散不確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給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或難以彌補的損失的風險,而車輛出租人為承擔此投保義務增加的費用則可通過整個車輛出租行業的普遍適當增加租車費用轉嫁給車輛承租人,其實質仍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對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險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險賠償的,出租車輛的車主仍應當在與交強險、三者險或車上人員險相適應的限額內與使用人共同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并不得以車主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而免責,以促使車主在從事車輛出租運營中盡到最大謹慎注意義務,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此亦即法律規定從事高度危險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無過錯責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車輛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損壞甚至報廢,或許有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再讓車主承擔對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無過錯責任有失公允,其實是合理的。因為車主的財產損失與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健康權損害是不可相比的,車輛財產的損失可以通過保險獲得賠償或向事故責任人索賠,即使在向保險公司或事故責任人索賠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過先前或以后的車輛租賃收入得到補償而修復,但第三人或車上人員的生命卻是無法挽回的,即使受傷者通過治療身體得到康復,其所受到的心靈創傷也是難以撫平的。
2、純粹友情行為出借車輛的車主責任
對于純粹因友情行為而借出車輛的車主,由于現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轎車已非高消費產品,已有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漸發展成為日常交通工具的趨勢,親友、同事之間一時之需借用車輛成為可能,但私家車車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礙于情面、維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絕大多數私家車的車主在將車輛借給朋友使用時,都會盡到非常謹慎的注意義務,具有不良嗜好或駕駛技術生疏的借用人一般會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相對要低得多,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潛在危險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對車主課以較重的損害賠償義務,無異于禁止友情借用行為,這將導致社會人際關系的冷漠,妨礙同事之間、親友之間關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應當對友情借用車輛行為課以較重的賠償義務。但友情借用行為車主不承擔任何責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畢竟這個合法的危險物是車主的,而且車主保有車輛獲得了生活與工作的便利,不承擔責任與《民法通則》第123條的規定精神不符,而且也會導致車主對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險物不能盡到最大的謹慎注意義務。
友情借用車輛情形下車主的賠償責任,應較以營利為目的出租車輛的車主責任要輕得多,除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之外,還應適用公平原則,其性質應為補償責任而非賠償責任,因車主相對于受害人而言應具有一定的經濟承擔能力。賠償限額在車主已投保交強險和車上人員險的情況下,僅應以保險金承擔賠償責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險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賠的情況下,車主承擔的責任不應超過車上人員險可獲得賠償的一半。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4
當看到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消失,一個個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多少年邁的老人沒了兒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沒了父母,我的心久久無法平靜。
據統計,去年我司被交管部門電子監控查獲的違章就有兩百余起,其中90%的事故是違章造成。原因是什么?是因為我們個別駕駛員的安全責任心不強。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嚴格規章制度是必要的。對我們每個員工來說更多的責任感,我們代表的不僅僅是個人,而是整個企業。我們操作的每個步驟和環節是關乎整個社會安定,他人的生命安全,那些事故肇事者褻瀆了作為一個駕駛員應盡的責任,責任二字在他們身上已喪失殆荊事故的釀發決不會因為你悔恨淚水而止步不前,所以鐵的制度,需要鐵的執行紀律,在對違章處理的背后,彰顯的是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體現企業對員工的關心和關愛。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實;“安全工作只有規定動作,沒有自選動作”,以此與車長朋友共勉:真正履行自己的職責和使命,營造出“關愛生命,關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圍。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讓我們將安全進行到底。
汽車的出現,不但方便了人們出行、運輸,還成為社會結構中身份認同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元素。時至今日,不可否認汽車推動了人類文明的發展。隨著汽車逐漸普及之后,汽車和我們的生活中越來越密不可分。一直以來,我都覺得自己不會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會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點就行了。
學習過程中繁文縟節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免讓人心生倦意,但是學習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觸目驚心的事件和慘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腦海久久揮之不去。這些事故無一例外都是因為忽視思想作風建設、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發的,事故的后果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無法彌補的重大損失。在學習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現場,我深刻體會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們道路駕駛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釀出惡果,畢竟“車禍猛于虎”。
學習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課程后,我的思想意識覺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對交通安全有了更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終于深深地認識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嚴格自覺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個機動車駕駛員最基本的義務,也是保障國家、人民以及個人財產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為。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尤其是我們這樣愛情之花還沒有盛開的有為青年,更應該珍惜生命,杜絕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識中,樹立起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惟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的奉獻社會,實現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展現青春和生命的價值。
“防范勝于未然”,為此我今后一定要時刻緊記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樹立安全駕駛的意識,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風上堅定貫徹謹慎行車的要求,杜絕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同時我也要以身作則,引導和帶動周圍的人共同維護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實為建設和諧社會奉獻自己的力量。
幕悲慘的畫面雖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傳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這一幕幕卻是真實地發生著,而且悲劇還繼續著。每天,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喪命于那無情的飛奔的車輪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寶貴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滿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話題,這大多數的車禍卻都是由于肇事者無視交通法規而造成的。這一幕幕慘劇是可以避免的。
寬闊的馬路,先進的道路安全設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規,難道真能對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穩固的作用嗎?如果是,那為何交通事故還是年年不斷的頻繁發生?可見交通安全保障并沒有達到真正的效果。而這究竟又是誰的錯呢?
這是人們的錯。國家給了我們交通安全的保障,我們往往卻只顧自己的方便,只顧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規。大家想過如此的后果會是怎樣的嗎?
看!那輛超載的大卡車正吃力的前進著,司機見了紅燈也不停車,隨意亂闖,只是為了趕交差,得一筆工錢,不顧違章的后果。可這位司機知道嗎?只是為了這么一筆工錢違反交規,一剎那間就很有可能會葬送生命,而這無價的生命又豈是金錢可以買到的?看!那場悲劇終究還是上演了,鮮血染紅了車輪,受害者的親人悲痛萬分……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遠提醒著人們千萬不要忘記慘痛的教訓,千萬不能把生命當兒戲。短暫的一瞬間,肇事司機成千古恨,親人們沉浸在悲劇之中,呼喊毫無意義,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輩子的悔恨和淚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嗇的,他只賜予每個人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與我們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們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們的身邊,教育我們,勸戒我們。
人讓車,讓出一片溫情,讓出一片秩序;車讓人,讓出一片安全,讓出一片理解。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人與車互相謙讓,才能盡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死亡的人數,珍愛寶貴的生命。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5
“4·28”事故傷亡慘重,損失巨大,鐵道部黨組以及我本人和全路廣大干部職工極為痛心。他要求立即在全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查活動,鐵道部黨組決定,從今天起,到北京奧運會結束,在全路開展為期4個月的安全生產大反思、大檢查活動。
要有目標、有步驟、有檢查、有考核地推進這一活動。
要嚴格調度命令管理。嚴格執行行車工作調度集中統一指揮,按規定必須發布調度命令時,不得以文件、電報代替調度命令。各鐵路局要對調度命令發布、審核、登記、轉抄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進一步規范和強化調度命令管理,嚴格調度命令發布紀律。各局調度所將每日管內線路限速處所揭掛限速揭示牌,由工務調度和施工臺調度簽字,各行車調度臺調度員記錄清楚,對進入本區段的列車逐列核對限速要求,確保調度命令發布、傳輸及時、準確,無漏洞、無隱患。
嚴格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要嚴格按規定設置防護標志和現場防護人員。未設好防護,禁止開工;線路狀態未恢復到準許放行列車的條件,禁止撤除防護,禁止放行列車。現場監護人員要嚴密監視列車運行狀態,發現異常立即攔停列車,并及時報告。防護標志必須做到準確清晰。
強化車機聯控工作。車站必須嚴格執行車機聯控制度,限速地點的關系站要主動與司機核對慢行要求,核對不一致時,寧停勿放,按規定補交命令,確保行車安全。限速運行調度命令,必須由指定車站人員進行提示。強化應急處置。機車乘務員要加強了望,發現線路嚴重晃車、限速標志與運器數據不符等危及行車安全問題時,要果斷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車站值班員或列車調度員。
深化落實安全生產的逐級負責制、領導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對那些疏于管理、作風飄浮、工作不力、不在狀態的干部,要及時進行調整;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6
我研究看了《愛心托起藍球女孩》,《流淚的花季》,《生命沒有彩排》,0103010等。我從20年起在交通大學駕駛學院接受培訓。
通過這些研究,令人震驚的事實;悲慘的畫面;骨頭不冷的尸體;破碎的家庭……可怕而難忘,讓我深深體會到,安全是我們幸福的前提和基礎,是社會穩定和發展的'保障。
交通安全關乎人生,人生沒有彩排。全世界每六分鐘就有一個人死于車禍,全世界每分鐘就有一個人在車禍中受傷。車禍死亡人數比二戰還多,中國的交通事故也是世界第一。每天都有人死在無情飛奔的車輪下,成為交通安全道路上的又一盞警示燈。車禍,讓很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中斷。一場車禍中鮮活的生命轉瞬即逝,很多造成事故的司機一失足就鍛造了永恒的仇恨。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在車禍的一瞬間沉浸在悲痛之中。
超速、超載造成重特大車禍時;當想象他們失去親人時悲痛欲絕的場景時,誰不會真正感受到生命的價值在哪里?超載(人員)為了蠅頭小利和一時方便,非法忽視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無視法律法規要求超速行駛,釀成大禍。酒后駕車,害人害己,“一杯酒一滴,兩行親人淚”,連無辜的小學生也不能幸免;由于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安全知識、無證駕駛、非法超車、疲勞駕駛、操作不當、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行為,一個接一個的交通事故向我們襲來,團聚的場景蕩然無存。
在血的教訓的反思下,生命是如此脆弱不堪。多關心,多關心,少災難,少失望。珍愛生命,從我做起,為了不讓你去哪里的親友的場景再次出現,為了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
我必須嚴格遵守一切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法規,時刻頭腦清醒地掌握手中方向盤,控制車輪在腳下旋轉,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線,避免駕駛霸王車、違章超車、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載超速,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身的痛苦和遺憾。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7
很多人都會知道,當一個農民在生命快要一秒鐘結束的那一瞬間,他會默默無聞地默默無名忙著收割收割;當一個醫生在一瞬間生命剛好結束的那一瞬間,他會急著去救治躺在醫院回去的病人;當一個老師在一瞬間生命剛好結束的那一瞬間,他會認認真真地終身教育每一個學生,賦予每一個學生,這才是盡職盡責,而當一個在路上行走或開車人則的人,在一瞬間生命剛好結束的那一瞬間,會想起什么呢?
班會課上,老師給我們上用了一節生動有趣講習而受益匪淺的課。同學們都非常專心致志,有時[捧腹大笑,有時深表同情。首先,同學讓我們看交通了一些關于交通的知識,哪些我們應該做的`,哪些我們不應該搞的。其中有一些很滑稽的動畫,接著,老師設計了一個簡單實際的小游戲,他先說出一些交通安全中存在的情況,再讓我們判斷是對還是錯,如果這道題是對的話就要擺就讓出一個錯誤的手勢,反之就擺出一個畫外音正確的口令,有些同學因為反應遲鈍,一時做錯了,同學們都笑了起來。
下一個節目,老師讓我們看了一場短劇——《流淚的花季》,里面的主角都是一些傷殘的小孩子,變弱有的小孩子因為爸爸媽媽出了車禍而從此失去了世界上最親愛的人,有的小孩子因為去幫爸爸買煙而在過馬路的時候被大貨車撞傷了腿,有的小孩子因為他們的爸爸媽媽結婚都打算要結婚了,但由于逃跑一時失誤而跑掉死了,導致雙方的子女都有年老的爺爺奶奶供養…。
一次又一次的交通安全失誤,都使小孩子們的幼小心靈巨大的創傷,他們的人生道路才剛剛開始,就因為一場事故,在他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傷痕,上天對他們是如此的不不公,不公平……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不可以讓它因為自己的不不小心而喪失,這樣很不值得,一些早起很注意任何事,做事非常有原則的人,也許他們的敏感度感受性會比較高,但也不必可以隨便了事,因為這樣的人往往責怪會以為自己一定會呀,卻”聰明反被聰明誤”;一些平時對交通安全極度不留意,不關心的人。也許他們的交通意識比較淡薄,但到了適當時候,他們可能會趨于十分小心,因為這樣的人明白”一失足成千古恨”。
總之,無論什么時候,只要我們一出家門口,就要小心謹慎,左望右望,人人都知道”馬路如虎口”,我們百萬不要忽視它。
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不讓家人擔心,為了社會的秩序井然,請大家仔細遵守交通規則,做好自己,造福社會。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8
雖然這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班會已經結束了,但是在我心里面留下了很深的影響,一直到現在我都一直在心里面想著想著,班會上面看到畫面、老師講的話一直在腦海當中徘徊,一個個悲慘的交通事故在眼前走過,讓我認識到交通安全意識真的是太重要了,否則造成的危害也大了。索性無事,所以決定將自己今天在班會上學習到的道路交通安全的體會寫一寫。
在最開始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了我們今天的班會主題是“謹防交通事故,安心出門回家來”。然后老師就用多媒體給我們放了一些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引發事故的視頻,最開始的時候我還是挺害怕看的,因為視頻里面的畫面真的是令人膽戰心驚的那種,雖然沒有什么血型的畫面,但是一輛輛車被撞得成了一坨爛鐵、一個個建筑被撞得四零八落的,還有就是被打了馬賽克的事故人的畫面,真的是讓人害怕,班上的氣氛當時就變的凝重了起來。我的心情也從害怕變成了警覺,想著在生活當中,我是不是有注意了道路交通安全呢?我有沒有做到了完全遵守交通規則呢?看著視頻里面、新聞里面記錄著的一條條生命就這樣逝去,或者是殘疾,真的是太讓人心痛了,有些是因為自己不遵守給自己帶來了麻煩,還有就是因為別人的不遵守交通安全讓自己遭受到了無妄之災。所以啊,無論是自己有沒有開車,都需要主要好道路交通安全。
這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的主題班會,讓我意識到生活當中我們必須加倍的`小心,要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盡可能地避免出現交通事故。所以以后,過馬路的時候我一定不能夠因為圖省時間而隨意穿馬路不跨圍欄過馬路了,我以后一定要走斑馬線,一定要等到行人燈變成綠燈之后再走,寧愿多等幾分鐘也不搶那幾秒鐘。還有就是我在路上行走的時候我也要更加的警覺,要時刻留意身邊的交通,注意那些正在倒車的車子,離他們遠一點才行。對了,不僅僅是自己,還有身邊的人,以后我也會要求身邊的人也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一定要提醒爸爸喝酒了之后一定不能夠開車,疲憊的時候也不能夠開車,這不僅僅是為了爸爸好,也是為了我們整個家庭好,更是為了別人的安全好!
這一次的交通安全的主題班會,真的是讓我收獲良多,讓我意識到了自己生活中也是存在著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的,也讓意識到了我今后必須要更加重視交通安全的問題。所以今后,我也一定會將這一次學下到的東西在生活中踐行下去的。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9
生命對于人僅有一次,在浩瀚的宇宙成長與繁衍過程中,生命就是一瞬間的火花,多么的短暫與美妙啊!那誰不想在這美好的世界里多一聲歡笑,多一次與親友相聚呢,啊,生命是那如此的美好,我們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珍惜與愛護呢?因為生命只有一次,我們更應該珍惜生命,擁抱健康!
XX月29日,是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我們學校來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交警隊叔叔。他們是來給我們講關于安全方面的知識的,目的'是要讓我們這些小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愛惜自身的生命。當今社會有很多人不遵守交通法規,不注意交通安全,最終在無情的車禍中喪生,對此,我們感到惋惜、悲痛。
是啊,日常生活中違反交通規則的人隨處可見:手上提滿東西的媽媽帶著孩子匆匆忙忙地跑過十字路口;隨處亂停的小汽車;放學鈴聲一響后,急急忙忙地跑出教室去乘公共汽車……可見,人們都沒有意識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我想: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不要闖紅燈”、“走路要走人行道”、“車輛臨近時不要突然橫穿馬路”、“橫穿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車輛行駛時不將頭,手伸出窗外”……很多車禍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一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珍惜自身的生命,去做更多美好的事情。燦爛而美麗的人生中,平安就是財富。愿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平平安安!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10
今天,是第xx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今天,也是我們學校開展安全教育的一個新的起點。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提高安全意識,預防意外傷害》
同學們!開學一個多月來,我們學校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5次國旗下的安全演講,三次主題班會,一次安全演練。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安全為天,預防為主”的重要,我們牢固地樹立了“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識,我們漸漸感覺到了“強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的迫切。
同學們!當我們一直以為平安的校園環境中沒有必要談安全,當我們一直把安全教育作為一場游戲,當我們對提高安全意識嗤之以鼻時,我們是否意識到我們的`周圍仍然存在著讓我們不遠看到的很多隱患呢?
我們依然看到有的同學不到灶房打飯,卻整天購買著小食、零食、三無食品,在花著家長辛勤工作的血汗錢,在培養著自己奢侈浪費的不良習慣,在損害著自己的健康地同時,也在威脅著自己的生命安全。
我們依然看到有的同學沒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僅不注重自身的衛生,而且不講究公共衛生,在學校開展的宿舍樓衛生綜合治理中,依然是不疊被子,不掃地,不倒垃圾,依然是宿舍臟水滿地,衛生區廢紙亂扔。在春季傳染病流行的季節,在無聲的傳染著同學,埋下了疾病流傳的隱患。
我們依然看到有的同學在宿舍里,在樓道里抽煙,在教室里亂拉電線,亂充電,甚至有的同學放假還到野外點火抽煙,在全國上下把預防森林火災作為一項重中之重的工作,把野外點火造成重大損失的列為刑事案件的時候,還在不以為然、麻木不仁。
我們依然看到有的同學放假還要到河道、水庫去釣魚、游泳,在給自己的生命健康悄悄的埋下了隱患。
同學們!從平遙的學生溺水事件到云南的學生食物中毒事件,一件件血的事實告訴我們安全是一個不容回避、不容忽視、不容遠離的話題,一個個鮮活的生命提醒我們生命需要每一時、每一刻的萬分珍重、認真呵護,一個個觸目驚心的案例教育我們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必須加強自我保護,必須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同學們!在安全面前我們還有什么推脫與拒絕呢,在生命面前我們還有什么不能做到呢?假如我們不能保持一個優美的衛生環境,一個良好的飲食習慣,一個拒絕抽煙、拒絕玩火的行為,一個不到水庫、溝渠玩水的意識,我們還談什么偉大的理想與高尚的信念呢?我們還怎么為母校留下美好的記憶,為父母灑下希望的種子,為自己撐起一片安全的藍天呢?
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為創造一個平安、美麗、文明的昔陽職中而共同努力吧!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11
杭州地鐵11.15坍塌事故已過去四年多了,但每當想起這起事故,都會讓我們每個四局人悔恨難當,事故血的教訓是深刻的,事故的發生對我們四局每個人的影響也是深遠的。在公司組織觀看了11.15事故的視頻后,內心觸動很深,也給人以深思,作為一名技術人員,我的.體會大致有以下幾點:
一、職工安全意識差。本應做的能避免安全事故出現的常規工作而不做,總認為不會出事,越是不在意,卻越會在不在意的地方出現問題。
二、生產一線的技術及監控不到位,場地早就出現地面沉降視而不見,在采取措施不理想的情況下,繼續盲目施工,最終造成嚴重的后果。
三、技術管控不到位,基坑開挖的分層分段未按規范標準進行。而在基坑開挖時,連降水措施都未做。盲目搶工期,未及時做好支撐就繼續開挖。
作為一名四局的員工,通過11.15事故的慘痛教訓,深刻體會到安全是生產的前提和基礎,技術是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動力,沒有安全保障和技術管理的施工生產是不科學的生產,是凌亂的生產活動,是沒有良知與責任的生產。結合自身,有以下幾點認識:
一、加強施工生產技術管理
嚴格按照局管控約束性條款及施工技術管理辦法施工,加強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做好對現場的技術管控。
二、增強個人安全意識
每一位員工都是企業的主人,樹立主人翁精神,就要真正融入到企業的各個環節。人人要參與管理,重視安全,抓安全,大家共同來建設家園,不是一個領導或幾個管理人員能做好的,必須依靠全員的力量,使其在每個工作面都能得到管控有效的安全局面來保障我們的生產安全。
血的教訓給我們深刻反思:安全管理一定要充分調動每一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讓人人都愿意參與安全管理,只要大家都參與了,才能從真正意義上達到防患于未然,才能為我們的建筑工程施工創造出一片安全祥和的施工現場。“安全第一,警鐘長鳴”要時時刻刻伴隨著我們工程技術管理人員。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12
交通文明是現代文明的一種,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同時也是人民素質的一種體現。在當下的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能看到一些不文明的交通行為。比如行人闖紅燈、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開車打手機等等。對于我們學生來說在馬路上追逐打鬧、騎自行車上機動車道、翻越交通圍欄等都是不文明行為的表現。
近期,學校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學習中的一些案例就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案例中的那些觸目驚心的交通事故真的`讓人看了害怕。印象最深的就是騎車佩戴安全頭盔的兩個例子,是否佩戴這個小小的安全頭盔在事故發生時真的決定了兩個人不同的命運。佩戴頭盔的男子在事故發生后由于頭盔的保護僥幸脫險,而另外一個沒有佩戴頭盔的人卻搶救無效死亡。由此可見,騎車佩戴安全頭盔是多么的重要。
一些不文明的駕駛習慣也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比如:不系安全帶,開車打手機,不正確使用燈光等,其中最嚴重的就是我們經常說的“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據數據統計全國每天因酒后駕駛發生的交通事故高達196起,這些血淋淋的數字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我們“交通事故猛如虎”。看著這些偶然發生的交通事故,其實背后都有其必然性。正確、文明的交通行為是保證我們自身安全的重要手段。
我們周圍有許多危險的隱患。上學放學時,很多學生騎得又快又猛,坐很多車來回穿梭。為了炫耀自己的騎車技術,能不能把生命安全當擦邊球?一些步行的學生,在上學和放學的路上,經常闖紅燈,越過欄桿,為了爭取時間不走人行道。其他同學大搖大擺地走在路中間,和同伴有說有笑,又打又打,卻完全沒有意識到危險正一步步向他們逼近。不要小家子氣,不要小家子氣,不要對家長老師的教誨充耳不聞。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警鐘長鳴。我想類似的事故不會在我們身邊發生。
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惜,所以請從自己做起,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倡導“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13
生命是寶貴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們應該愛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愛惜生命的一部分。現在因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難道他們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嗎?我曾經就聽說過這樣一則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個晴朗的日子,我和媽媽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輛車“蒯”地一下擦肩而過,我定睛一看,原來是一個男孩騎著自行車,不知要去哪兒,由于他騎得太快了,差一點兒就撞上了斑馬路上的行人。行人勸他不要騎得那么快,可他不聽勸告,繼續騎他的“飛車”,臉上不時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這個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會騎得那么快呢?但這樣很有可能會發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媽媽在一個拐彎的地方,看見許多人圍在路中央,我們就帶著好奇心走了過去。“啊”我不禁驚叫起來。這不是剛才騎“飛車”的那個男孩嗎,他怎么被車撞了?我聽見旁觀者議論紛紛,“唉!這孩子這可憐啊!剛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輛大卡車,連人帶車一起飛了岀去。”“如果這個孩子車騎得慢一點,如果那個開車的開慢一點,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這朵己經完全凋謝的蓿蕾重新開放。這個男孩的父母不知為這個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現在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孩子離去,讓父母悲痛萬分
現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這種悲慘的交通事故在國內多如繁星,因為我國交通事故死傷率居世界第一。所以,無論—在不在場,我們都要自覺的遵守交通法規。例如:過馬路要看清信號燈,紅燈停、綠燈行,要走人行橫道,不得翻越交通護欄;未滿12歲的兒童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能在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戲;;我們小學生不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規,而且發現有人違反了,應及時地批評、勸阻。
讓我們把“交通安全”這四個字在心里永遠扎下根,讓全世界人民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讓交通事故永遠在我們生活中消失,讓我們的明天充滿鮮花,充滿陽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的朋友,它將永遠保護著你,帶給你幸福。讓我們爭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14
杭州地鐵11.15坍塌事故已過去兩年多,但每當想起這起事故,都會讓我們每個四局人悔恨難當,事故血的教訓是深刻的,事故的發生給人民財產、給企業信譽、給遇難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事故的發生將我們四局推向了災難性的邊沿,事故的處理也給我們每一個人敲響了警鐘,痛定思痛,我們要化悲痛為決心和動力來抓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作為一名項目經理,作為工程直接負責人,也是施工安全第一負責人,必須把施工安全工作當做頭等大事來抓,下面我從幾點來談以后來如何抓安全工作。
1、組織安全技術人員嚴格審查施組和各種方案的安全措施,不能馬馬虎虎就簽字同意施工,要慎重審查。
2、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組織制定項目的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達標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廣大職工和管理干部及民工經常進行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廣大職工和管理人員及民工的安全生產重要意義的`認識。
4、定期聽取分管副經理和安全員關于安全生產情況的匯報,并定期地向職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對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者提出獎勵意見,必須舍得安全措施經費投入。
5、對嚴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堅決令其停工并提出行政和經濟處理意見,對危及安全的施工部位和場所責令停止施工。
交通安全事故的心得體會15
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中,常常會遇到群眾由于各種不同原因對交警部門或個別事故處理民警的執法行為進行投訴和信訪。在這些投訴或信訪問題中,有正當的維權,也有無理的纏鬧。合理的訴求與不合理的糾纏,形成一定的矛盾,使接訪處理工作面臨巨大的壓力。在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過程中,確保依法規范處理事故,盡量減少和避免群眾的信訪和投訴,是當前“正規化”建設中的首要任務。近期,很有幸參加了全省交通事故處理中級培訓班,針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容易引起投訴和信訪的問題,結合我省高管支隊交通事故處理的實際情況,本人簡單的進行了梳理擺析,供大家思考。
一、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容易引起投訴和信訪的原因。
一是事故現場處置不及時。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出于搶救傷者,保護現場、防止肇事者逃逸等目的,要求交警部門盡趕赴現場。但由于警力、車輛裝備、值班備勤、接處警銜接等問題,不能及時趕赴現場處置,延誤了對事故現場勘查、調查的最佳時機,以及民警勘查不仔細、取證不認真,做出事故認定后,當事人不滿投訴。
二是處理事故不規范。在事故處理過程中,調查取證不深入,證據材料不全面,民警對檢查鑒定重視程度不夠,對檢驗鑒定結果未研究論證,造成重新申請。對視當事人的權力和義務告知不全面、不及時,不耐心聽當事人辯解,未做好當事人思想工作和調解勸說工作。或拖延事故責任論定,超期限扣留肇事車輛等等,因而引起當事人的投訴。
三是事故責任認定缺乏透明度。在做出事故責任認定宣布時,未能向事故各方講清事故責任的相關證據、對事故認定的依據和理由不能對事故當事人各方進行認真解釋、對取證不全,事故責任認定存在糾紛的問題有推委敷衍現象,從而使當事人懷疑有“暗箱操作”,認為交警處理事故不公正,引起投訴和不滿。
四是逃逸事故案件久偵不破。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逃逸事故立案偵察,但由于受人力、裝備、日常事務等客觀因素影響,案件一時無法偵破,使死(傷)者一方損失得不到及時賠償,上訪投訴警方辦案不力。
五是事故處理中,其他部門收取的施救費、搶救費、賠償交通設施損壞費,特別是一些無法得到保險的估價費、停車費等費用,事故承辦民警由于沒有做好解釋,當事人認為太貴或不合理而不肯交,導致事故沒有了結,使當事人產生有“權錢交易”的懷疑,引起不滿而投訴。
六是久拖不決的事故案件沒有及時有效處理,特別是追究刑事責任附帶民事的案件,由于交警部門處理的意見與檢察院、法院在環節上銜接不夠,存在異議和分歧,信訪者找到最初受理的交巡警部門糾纏,甚至投訴上訪。
七是民警在接待群眾時態度不端正,形象不佳,工作方法簡單,缺乏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缺少處理和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簡單一句“你不服找上面”或者“去法院解決”。使當事人感覺辦案民警不重視他們的問題和利益,用“踢皮球”的方式敷衍,本來就矛盾的心里更加不滿,引起上訪投訴。
八是法制宣傳教育不到位。由于當事人受教育的層次不一樣,個人素質也不同,有的'缺乏法律知識,有的甚至是法盲,為達到交警部門采用“強制措施”滿足其賠償或個人其他目的,采取“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不正常心態違法上訪。
二、“三加強”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處理中的投訴和信訪
一是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執法意識。在通事故處理中容易引起群眾投訴、信訪的原因,最主要的是由于群眾對我們交警部門不滿而造成的,其中有當事人對交警執法行為的不理解甚至是誤解,但在實際工作中,客觀存在一些諸如為民服務意識淡薄,執法意識不強等問題,給當事人提供了上訪的空間。因此,緊緊抓住事故處理工作中的多發性、易發性問題,從源頭管理、基礎建設、制度落實三個方面著手,確保事故處理人員能夠嚴格、公平、公正、文明地處理每起事故,不發生或少發生信訪問題。
二是加強依法辦案,提高執法水平。交通事故處理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對當事雙方都有著重要影響。因此,必須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開展執法。一方面,狠抓事故處理規范,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民警業務素質和辦案質量,保障、保護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加強執法監督,增強事故處理的透明度,防止不按規定接處警、超期扣留車輛、違反程序辦案,辦人情案、關系案。
三是加強法制教育,開展《信訪條例》宣傳。交通事故中的信訪問題,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群眾法律知識欠缺,對信訪缺乏了解等原因造成的。只要我們主動用《交通安全法》、《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和《信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耐心的解釋和答復,使他們懂得如何正確行使好權利,履行好義務,就能夠引導他們對不合理訴求自覺撤訪息訴,從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信訪。
總之,出現信訪并不意味著全是壞事,有些我們在執法工作中容易忽視的細節、細小問題,有時通過信訪可以及時反映出來,我們應該正確對待信訪,依法認真處置,使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因此,對于每一起信訪問題,我們都要認真對待,積極處置,而不能消極對待,甚至壓制、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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