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開始,中央政法委機關集中6個月時間,開展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通過學習,大家表示一定要堅決落實中央政法系統領導干部大會的要求,做到“三個決不允許”,決不允許出現與中央決定不一致的聲音,決不允許傳播政治謠言,決不允許丑化黨和國家形象。
都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們國家在人均收入、生活環境等方面還有一定差距,群眾以腳投票,在不同國家中遷徙也是正常。但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卻“身在曹營心在漢”,一方面拿著國家財政給予的工資,另一方面卻心心念念的試圖跨出國門,顯然有些不妥。更有甚者,以傳播各類政治謠言為樂,以丑化黨和國家的形象為樂,顯然就已經觸及政治底線,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無論是《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有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還是《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公務員有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甚至《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都表明黨員領導干部肆意傳播政治謠言,丑化、矮化黨和國家形象,隨意表達與中央決定不一致的聲音都不屬于“言論自由”的范疇,而是屬于黨員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底線。不容辯解,不容反對。
改革開放至今,中國經濟社會和人民生活方式都呈現出翻天覆地的變化,在思想領域同樣如此。國人的眼界不斷拓寬,思想也日趨多元,愈發有“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氣象。我黨是一個習慣于容納新觀念、新事物的政黨,我國也是一個擁有“海納百川、有容乃大”胸懷的文明古國,我們樂見各種新思想的迸發和碰撞,但不代表我們能容忍各類動搖社會根本、丑化國家民族和執政黨的政治謠言。
部分黨員領導干部樂于傳播政治謠言,表面上是因為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現實性差異,實質上卻是各類腐化生活方式和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思想侵蝕他們思想世界的必然結果。針對網絡上普遍傳播的各類政治謠言,早已有民眾自發組織進行“辟謠”,但為何仍有一些黨員領導干部深信不疑?說到底除了一小部分干部毫無質疑精神、求真精神,滿盤接受外,更多的還是因為自己的精神天平已經“放不平”,習慣于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東西,通過謠言發泄心中不為人知的“訴求”。這類干部往往心中頗有怨懟,更是叛逃、失蹤的“高危人群”。
國外敵對勢力從未放棄過對我國的滲透和策反,各類政治謠言正是包含了禍心的“糖衣炮彈”,我們必須引起足夠重視。“牢記初心,方得始終”,一個黨員領導干部如果連最基本的不傳播政治謠言,不丑化所屬黨派和祖國的底線都做不到,那忠于民、忠于黨、忠于國又從何談起?這樣的領導干部又如何能讓黨和國家、人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