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規范戶外廣告管理。
(1)檢查高速公路、國道、省道沿線設置的廣告,保證內容健康、畫面清晰、整潔無破損。
(2)拆除城區過期、廢舊、殘缺、違章或失去存在價值的戶外廣告、破舊牌匾及指示牌,清除亂吊亂掛及存在視覺污染的懸掛物。對各類亂涂畫、亂張貼的“戶外小廣告”予以清洗、清除或覆蓋。
7. 全面整治縣城違章搭建等行為。拆除縣城區主次干道兩側違法建筑物、構筑物、違章棚亭和各類非法占路設施,保證道路暢通。對未經相關部門批準的擴建、搭建、加層等違章建筑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發現一處、查處一處。
8.加強車輛停放管理。強化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的教育,杜絕車輛亂停亂放、違章逆行、闖紅燈等違章行為,規范安全出行。在城區主要干道劃定車輛停放泊位線,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結合實際情況,在背街小巷等適當路段合理設置停車泊位。
9.交通車輛衛生容貌管理。加強對旅游車輛、長途客貨車輛、城市公交車輛、出租車輛車身、車廂內的衛生整治,保持干凈整潔。引導乘客將廢棄物集中收集,不得隨意往窗外丟棄垃圾。
10. 整治境內國道、省道衛生。針對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分別制定相應的衛生保潔機制,結合公路養護維修作業落實衛生保潔工作,保證公路沿線管護范圍干凈衛生。
11.強化工地管理。施工工地應設置全封閉圍擋墻,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配備專門人員對出入工地車輛進行清洗,杜絕帶泥上路現象,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建筑外腳手架與安全網要堅固、整齊。
12.加強工程車輛的保潔。從建設施工現場出來的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后才上路,避免車輛將施工現場的泥土、灰塵帶出來污染路面;運輸土石方、原材料、構配件的工程車上路前必須將所運輸材料覆蓋好,避免散落路面造成污染。
13.開展環境污染專項整治。
(1)開展沿街店面噪音污染專項整治,嚴控建設工地、娛樂場所的噪聲污染以及餐館酒店的油煙直接排放,所有露天燒烤設施移到室內作業,安裝室內通風除塵設備,使用無煙燒烤爐具或采取其他防煙塵措施,不得存在噪音、煙塵等擾民行為。
(2)拆遷作業應采取灑水降塵措施,對拆遷工地周邊的廢棄物要及時清理。拆遷完畢后暫時尚未進行建設的,要及時進行臨時綠化或者圍擋。
(3)積極開展垃圾亂扔亂倒專項整治工作,徹底清理亂堆亂放雜物和不規范垃圾堆放點,對亂扔亂倒建筑垃圾行為進行及時制止,制止無效的采取處罰措施,杜絕垃圾亂扔亂倒現象。
14.完善市政設施。
(1)加強對全縣城鄉公共廁所環境衛生的整治,安排專項管理經費,建立公廁日常保潔、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公共廁所有專人管理,公共廁所應設施完好、干凈整潔、無明顯異味。
(2)負責縣城區道路路緣石、人行道鋪裝等道路設施缺損時,立即補缺、修復,并同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強公共照明設施養護和維修,逐步推廣先進的節能技術,及時更換和修復破損的照明設施,保持照明設施的整潔、完好,亮燈率不低于 98%。
(4)加強對城市排水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及時疏通排水管道,發現有排水(管線)井座、井蓋損壞的及時處理,保證排水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
15. 加強園林綠化建設。制定《澄邁縣綠色圖章制度》、《澄邁縣綠線管理制度》,保障我縣城鎮綠地系統規劃的實施。對缺建、缺株、缺損的園林綠化花草樹木進行補建、補缺、補損。按照居民生活區 300 米見綠、500 見園的要求,加快游園、片林等街頭綠地建設。
16.凈化農貿市場。
(1)加強對市場出入口及市場周邊的環境管理,設置垃圾容器和其他環衛設施,專人進行保潔,及時清除垃圾雜物,保持環境清潔。對經批準臨時保留的占路市場,要強化管理,保障整潔、暢通。
(2)應保持市場通風采光,干濕貨物分區,地面無明顯積水和垃圾。生熟要分開,貨物碼放整齊,無蒼蠅。
17.整潔建筑立面。繼續深入開展城市主要街景立面改造,對城市主次干道、重要節點周邊的景觀要素進行整體的景觀設計,對主要道路沿街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粉刷、清洗和保潔。對外觀破損陳舊的進行維修、刷新。對突出建筑主體墻面的違法、違章、臨時搭建設施一律依法拆除。對外掛的空調機等要進行藝術化遮擋處理;及時清洗、油飾和統一規范交通標識、牌匾和燈具等設施。
18.整治通訊線路。對外露線路做內置處理;各類架空線纜要入地,對沿街各類通訊線路雜亂無章,亂拉、亂掛、亂吊“蜘蛛網”等現象進行徹底治理。各種附墻線纜不能入地的要隱蔽設置,美化城市空間。
19.優化景區環境。加強對旅游景區景點和旅游購物點的環境衛生整治。特別要加強對旅游碼頭、魚排及岸上可視范圍內水體的環境衛生整治,做到無明顯垃圾。
20.整治物業小區。各物業小區的垃圾屋或垃圾桶要設置在小區內,不得擺放在小區門口外圍。加強對各物業小區“門前三包”責任制的監管,衛生保持整潔,無衛生死角,無亂堆亂放垃圾、亂貼亂畫小廣告等現象。
21.治理城鄉污水。加快污水管網建設,集中收集和處理城鎮污水,逐步將污水處理體系向鄉村延伸,提高污水處理率。同時加快農村改水改廁工作,不斷擴大生活污水處理覆蓋面,減少污染,保護城鄉生態環境。
(三)鄉鎮及農村環境治理
1.提升各鎮政府所在地鎮區形象。重點開展規范沿街廣告牌匾、整治占道經營、清除小廣告、鎮區日常保潔等工作,打造整潔、干凈、有序的鎮區環境。
2.健全生活垃圾收運體系。推動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進程,建立村莊清掃保潔機制,逐步開展農村垃圾“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管理模式。
3.2017 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 5 個鎮垃圾轉運站建設并投入運營;建立健全相關運營管理制度,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4.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啟動農村“清潔家園”工程,村莊居民院落、房前屋后、村邊、路邊、水邊、山邊生活垃圾等得到有效治理,干凈整潔,不留死角,清掃的垃圾及時清運處理。落實責任區域,保障無衛生盲點和死角,做到生活垃圾清掃保潔覆蓋全縣所有村莊。
5.完善村農基礎設施。推進村莊道路(巷道)、路燈、綠化、供水、排水、供電、通訊等設施逐步建設到戶,群眾生活生產便捷,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6.推行垃圾分類工作。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力度和社會發動,指導居、村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通過源頭分類、就地消納,分類減量,實現降低轉運成本、減少終端處理壓力和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
四、實施步驟
2017 年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分為全面整治、深入推進和鞏固提高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整治階段(2017 年 1 月至 3 月)
1.工作部署。制定 2017 年度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地點、內容、標準,以及責任單位、負責人、完成期限等內容。特別是對重點部位和整治中的重點工作,要實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機制,確保工作落到實處。2.全面集中整治。在 2 月份春節前全縣組織開展“迎新春城鄉環境衛生大清掃”活動,發動全社會力量參與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全面整治“六亂”及農村臟亂差問題。
(二)深入推進階段(2017 年 4 月至 9 月)
各責任單位對前一階段整治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推進,不斷提升整治質量和水平,建立管理規章制度,推行長效化管理?h環境整治辦對各責任單位進行檢查、督導、通報,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全縣城鄉環境衛生干凈整潔。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7 年 10 月至 12 月)
各責任單位加強對轄區內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進一步落實整治工作責任,縣環境整治辦對各部門進行檢查、評比、表彰,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全縣城鄉人居環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到人機制
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縣政府及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是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從省到縣、從政府到部門、從城鎮到鄉村的層層責任體系,在工作部署、人員安排、財力保障上統籌協調,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區域,實現責任到個人,切實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強力推進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
(二)加大投入,落實經費保障機制
建立多層級多元化的經費保障機制,根據整治任務將農村垃圾處理、園林綠化、道路、公共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環境衛生作業機構人員工資、作業設施設備購置維護等經費列入經常性年度財政預算,確保環境綜合整治經費到位。
(三)宣傳發動,落實全民參與機制
落實全縣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是清潔城市,美化鄉村,得民心、順民意的民生工程。各部門要廣泛發動廣大人民群眾,激發群眾主人翁意識,發揮社會組織力量,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城市“潔凈工程”和農村“清潔家園”行動,營造共建共管氛圍,共創美好城市和鄉村環境。
(四)健全體系,落實立體監督體制
建立全民參與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設立并向社會公布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舉報投訴電話和信箱,鼓勵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監督。舉報電話:67604897(縣環境整治辦)、67612518(城管綜合執法大隊)
(五)加大執法,落實現場管理機制
綜合運用司法和行政的手段解決“六亂”頑癥。建立城管、工商、交通、交警等部門的現場執勤、一線管理制度,發揮網格化管理作用,第一時間發現、報告并解決問題,形成全天候、無縫隙的管理。建立相應的部門聯動和快速處置機制,及時受理并反饋處理結果。
(六)加強督查,落實獎懲激勵機制
由縣政府辦牽頭,組織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縣住建局、縣文明辦、縣城管局、縣愛衛辦等部門組成聯合督查小組,每周定期和不定期對各鎮、農(林)場及相關單位進行督查,并通報督查結果。年終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對工作不得力的單位和責任人通報批評。
(七)專人收集,落實信息報送機制
各責任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并于每月 25日前將本月整治工作情況(含照片資料)和下個月工作計劃報送縣環境整治辦(縣城管局),郵箱:cm***@163.com,由縣環境整治辦匯總上報省住建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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