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機構及參與業務室
成立“打非治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打非治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1、參與股室:執法大隊、業務二室 。
2、職責任務:大隊:加強動態巡查和專項整治行動,采取有效措施,打擊各種違法礦業行為。
業務二室:對違法礦業行為的鑒定提供技術支持,做好礦法和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
四、工作步驟
本次“打非治違”工作從3月15日開始至12月30日結束,為期九個月,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 部署動員和摸底排查階段(3月15日~3月31日)
召開“打非治違”工作會議,明確各單位的職責、任務,并制訂工作方案,對轄區內的非煤礦山進行摸底。
(二)全面推進階段(4月至10月)
1、對全區非煤礦山進行一次全面、徹底排查,摸清礦業違法行為底子,并建立排查臺帳。
2、在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非法違法問題依法進行查處。
3、堅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切實做到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打擊。
(三)總結鞏固階段(11月至12月)
1、將整治資料匯總并歸檔,并寫出書面總結11月底前向區政府匯報。
2、健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制度和執法檢查長效機制,解決礦業開發中的深層次問題。
五、工作要求
(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這次“打非治違”是區政府為貫徹國務院、省、市“打非治違”會議精神的專項行動,要充分認清當前我區礦業秩序的嚴峻形勢,要精心部署,狠抓落實,切實抓好這次“打非治違”工作。
(二)要加大力度,強化措施。要切實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到“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人單位和個人,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守法意識。通過開展動員教育、新聞宣傳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