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能力,減緩重污染程度,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下面是語文迷小編整理的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
【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蚌埠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進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規范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及時、有效地應對大氣污染,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明確重污染天氣市級預警條件下我市環境保護各部門應急工作的程序和內容,結合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1、領導機構
市環保局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孫遜,副組長:陳運、徐蒂、凌云志。成員由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站、污防科、宣傳法規科、市環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市環保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陳東魯兼任辦公室主任,蘇凌寒、葛朝軍、陸奇志為成員。辦公室具體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實施等相關事宜,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職責分工
局污防科: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措施,按照《蚌埠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督促指導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預警響應級別制定具體、可操作的應急實施方案并通報啟動應急預警級別,督促及時啟動應急措施。
局宣傳法規科:擬定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相關新聞報道通稿,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環境空氣質量、重污染天氣預警和健康防護措施等信息。
市環境監測站:會同市氣象臺進行大氣環境質量的預測、預警及其變化情況的綜合分析和會商,及時研判,提出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會商意見和預警級別,向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提供大氣環境質量狀況,重污染天氣的預警信息,調整響應級別及解除預警的意見。
市環境監察支隊:依據市環境監測站的工作建議,提請市局主要領導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會議,確定啟動級別報市政府應急辦審批發布。根據響應級別制定完善我市工業污染源限產、停產名單和制定重污染天氣督查方案并組織落實對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監察,確保大氣污染源的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最大限度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市環境信息中心:加強對企業污染物外排口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的在線監控,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企業所在縣(區)環保部門進行現場檢查。
二、應急響應流程
(一)預報會商
1、監測。市環境監測站會同市氣象臺分別負責環境空氣質量常規監測和氣象狀況觀測,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等工作。
2、預報。市環境監測站和市氣象臺根據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結合實時環境空氣質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況,對未來的空氣質量進行預報。
3、會商。市環境監測站與市氣象臺建立聯系會商制度,由市環境監測站負責人發起會商。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規定,結合未來48小時內的氣象預報情況,及時研判。會商認為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提出啟動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預案的建議和意見,以及預警的級別,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由市環境監測站及時報市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預警發布
1、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在研判市環境監測站提出預警發布意見,認為符合《預案》規定的預警條件時,由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填寫《蚌埠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審批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審批表》),于當日提交市局領導審批后,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審批。
2、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得到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復啟動預警的命令后,應在第一時間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聯絡員發出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響應。
3、局宣傳法規科在預警啟動后及時聯系媒體,根據預警級別在相關媒體上發布大氣重污染的預警信息,倡導公眾節能減排,綠色生活,宣傳政府所采取的應對措施。
4、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各相關部門,應按照預警級別結合各自的職責采取降低區域內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應急措施,并于每天下午16∶00以前形成工作簡報,報送到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響應級別和具體措施:
我市將重污染天氣分為四級預警,IV級(藍色)、III級(黃色)、II級(橙色) 和I級(紅色)預警。
IV級(藍色)預警:當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在201-300之間,且氣象預報未來2天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
(1)會同市氣象局持續做好污染趨勢分析研判,及時發布我市空氣質量監測信息;(2)確定限產、停產減排企業名單。(《蚌埠市重污染天氣限產、限排企業名單》見附件4)。(3)開展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現場巡查,要求各排污單位加強設施運行管理、確保達標排放。(4)組織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環保部門和企業落實IV級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III級(黃色)預警:當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在301-400之間,且氣象預報未來2天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
(1)會同市氣象局持續做好污染趨勢分析研判,及時發布我市空氣質量監測信息。(2)確定限產、停產減排企業名單,開展現場巡查,嚴查各類燃煤設施、工業企業、大氣排放環境違法行為。(3)對市屬重點大氣污染企業進行現場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減排比例的措施。(4)加強對企業污染物外排口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的監管。(5)對各縣(區)環保部門和企業落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II級(橙色)預警:當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在401-500之間,且氣象預報未來2天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
(1)加強空氣質量監測,會同市氣象局持續做好污染趨勢分析研判,及時發布我市空氣質量監測信息。(2)對照確定限產、停產減排企業名單開展現場巡查,嚴查各類燃煤設施、工業企業、大氣排放環境違法行為。(3)對市屬重點大氣污染企業進行駐廠現場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比例的措施。(4)加強對企業污染物外排口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的監控,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企業所在縣(區)環保部門進行現場檢查。(5)由局領導帶隊,各科室人員組成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環保部門和企業落實Ⅱ級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I級(紅色)預警:當區域內空氣質量指數(AQI)大于500以上,且氣象預報未來2天仍將維持不利氣象條件。
在實施II級(橙色)預警應急響應各項措施的同時,采取以下措施:(1)全市除熱電行業外,其它企業全部落實減排比例或停產措施。(2)成立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環保部門和企業落實Ⅰ級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深入企業檢查應急措施落實情況。(3)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及時調度各成員單位采取應急措施和分析研判取得的效果;向市政府、省環保廳報送重污染天氣信息;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報道工作,積極引導輿論導向,密切追蹤輿情。
三、預警變更與響應終止
1、市環境監測站根據監測結果以及與市氣象臺會商情況,可以提前提升或降低預警級別的,按照上述預警信息形成、發布流程提請預警變更;空氣質量指數將降至或已降至預警條件以下時,按照上述流程提請預警解除和響應終止。
2、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解除預警報告后,應立即向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提請應急響應終止、解除預警狀態,經批準后上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申請解除預警。
3、應急終止、解除預警狀態的報告經批準后,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成員單位和聯絡員通報,解除預警,終止應急響應。
響應終止后,局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應急響應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效果評估情況,編寫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評估報告,按規定向市政府和省環保廳報送重污染天氣信息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評估報告。
【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2】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濱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稿)(以下簡稱《預案》),結合部門工作實際,對涉及本單位工作內容進行分解和細化,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