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雖熱鬧,保護空氣更重要。下面請看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17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歡迎參考。
關于2017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第1篇】
一、春節期間禁放時間:
20XX年2月16日—3月5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18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節期間禁放場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園)、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辦公區、軍事管理區;
2. 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歌舞廳、網吧、KTV等人員密集場所;
3. 火車站、客(貨)運站、橋梁(含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 生產、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5. 棚戶區、低洼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6. 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春節期間限放場所:
1.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限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燃放;
2. 賓館、酒店限在設置的安全區域燃放。
四、違規處罰措施:
1.在煙花爆竹禁限放區、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黨員干部職工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市環保局 市委宣傳部
市工商局 市安監局 市公安局
20XX年2月15日
關于2017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第2篇】
各環境執法局、環境監測站:
春節將至,全省將進入煙花爆竹消費旺季,環境空氣質量將受到不同程度影響。為了貫徹落實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春是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函》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強空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預防和減少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現就加強春節期間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和應急響應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做好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監測和研判。各級環保部門應積極執行本地制定和出臺的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制定相應的空氣質量監測、預報、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做好同期監測數據的對比和分析。省環境監測站要對重點區域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空氣質量進行定點監測比對和定量定性分析,形成報告。同時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溝通,及時掌握氣候變化,做好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特別應加強禁、限放區域以外,大年三十、正月十五等特別區域和特殊時段的監測和研判工作。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建議擴大禁限放區域。
二、全面做好春節期間空氣質量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當預測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各級環保部門應及時建議發布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全面落實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報送流程和發布渠道,及時采取響應措施,確定在Ⅲ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和Ⅰ級應急響應情況下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并提醒公眾春節期間出行和健康防護。
三、全面落實春節期間環境監管工作。將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納入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各級環境執法和環境監測部門要成立應急隊伍,完善應急值班制度,確定專人專崗,在特殊時期應加大巡查力度和頻次,對春節期間違法排污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各級環保部門應切實加強春節期間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和應急響應保障工作,按照《陜西省環境保護廳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響應工作方案(試行)》做好各項工作,加強對禁、限燃煙花爆竹的宣傳和引導,共同創造空氣質量良好的節日環境。
環境保護廳
201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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