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強化黨員教育管理。
①嚴格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每名黨員要按規定接受黨組織教育管理。
②嚴格黨費管理制度,每名黨員要按月按標準交納黨費。
③嚴格黨員發展,推行黨員發展全程紀實和發展對象資格考試、預備黨員轉正考試“雙考”制度,提高黨員質量。
④深化黨員履職量化考評,完善履職紀實、積分管理、星級評定、結果運用管理機制,特別是要結合黨員個人實際,突出定崗定責和公開承諾的針對性、實用性,防止履職承諾同質化、形式化,促使黨員正真發揮作用。
⑤扎實開展黨組織關系、違紀違法黨員處理、黨費繳納等情況集中排查清理,9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務。
(四)實施“政治功能全面過硬”工程,實現堡壘作用更加突出、執政基礎更加穩固。
12、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①突出在黨言黨憂黨為黨教育,教育黨員堅定信仰信念信心,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②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黨員“雙評議”等基本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和問效評估,防止黨內政治生活和組織生活隨意化、平淡化。
13、增強黨組織的引領作用。
①樹立“黨建+”的工作理念,將黨建工作同社會治理、產業發展、項目建設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促進整體工作推進。強化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構建以黨組織為領導,其他組織同步支持的社會管理局面。
②各村(社區)要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議事決策機制,推進基層治理的科學化、民主化。
③支持各類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黨員負責人通過選舉進入黨組織班子,推動黨組織班子和經營決策層“雙向進入”。
④健全黨建帶群建、黨群共建工作機制,培育壯大公益性、服務性社會組織,積極搭建服務平臺,引領廣大黨員、職工、團員、婦女和各類社會組織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群眾。
(五)實施“服務功能全面過硬”工程,實現引領發展和惠民服務能力顯著提升、明顯優化。
14、服務和帶動脫貧攻堅。
①深化領導帶頭、部門包抓、干部駐村聯戶扶貧幫扶方式,持續開展“雙聯雙包”、“321干部連心連親結對幫扶”等活動,激發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脫貧攻堅中的作用。
②加強統籌協調,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支持美麗鄉村建設,與貧困村黨組織結對共建,與貧困戶結對幫扶,實現社會幫扶資源和精準脫貧有效對接。
③引導黨員圍繞脫貧攻堅和美麗鄉村建設承諾踐諾、示范帶動,培育一批在脫貧攻堅和文明創建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和黨員示范戶。
15、完善“民情直通車”機制。
10月底前,在鋪鎮社區推行“三單一賬”(民情報告單、民情報告事項匯總單、民情報告閱辦單、民情報告臺賬)民情報告制度。
16、深化“雙報到”活動。
機關黨組織和在職黨員限時到鋪鎮社區黨組織報到,嚴格報到登記、服務紀實、溝通反饋等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激勵制度,推動“雙報到”活動經常化、制度化、長效化。
17、深化“天漢先鋒”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創建。
結合村級黨組織“升級晉檔、科學發展”、社區黨組織“評星定級、晉位提檔”、非公企業黨組織“評星晉級、爭創雙強”等載體活動,每年開展一次基層黨組織評估定級,獎勵先進整頓后進。
(六)實施“紀律作風全面過硬”工程,實現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更加彰顯、黨群干群關系更加密切。
18、強化“三講三當”作風建設。
持續深化“三講三當(講規矩、當守法紀的明白人,講學習、當懂經濟的實干家,講擔當、當有作為的先鋒者)”作風建設營造多為、善為、敢為的濃厚氛圍。①在鎮機關,重點推行掛牌上崗、去向公示、首問負責等制度,開展“比黨性、比貢獻、比服務、作表率”活動。②在村社區,重點推行輪流和集中坐班值班、黨員履職量化考評管理、績效考核等制度,激勵基層干部履職盡責。③在非公企業、社會組織和國有集體企業黨組織中,重點推行黨員亮身份、亮崗位、亮承諾和設立黨員先鋒崗、黨員責任區等做法,凝聚正能量,形成好風氣。
19、深化“三聚焦三整治一評議”活動。
強化正風肅紀,建立基層反“四風”長效機制。持續整頓不為、慢為、亂為等侵犯群眾利益的問題,保持風清氣正。著力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優親厚友以及工作不在狀態等問題,堅決破除不敢擔當、不愿擔當、不善擔當等現象,切實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七)實施“保障體系全面過硬”工程,實現人財物向基層投入、向基層傾斜。
20、嚴格落實黨建責任清單制度。
全面推行黨建責任清單制度,鎮黨委將對照與所屬黨組織年初簽訂的黨建責任清單內容,開展定期督查、預警提示、約談通報等方式,強化清單考核結果運用。
21、充實黨建工作力量。
①鎮黨委選拔優秀黨員干部充實到各村(社區)擔任黨建專職副書記,增強基層黨建工作力量。
②持續推進向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軟弱渙散村選派“第一書記”工作,對不能勝任的,本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及以上格次。
22、健全經費保障體系。
①嚴格按標準落實村(社區)辦公經費、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和村(社區)干部工作補貼等。
②鎮黨委每年列支黨建專項經費,年底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優秀基層黨組織進行表彰獎勵。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黨建責任。嚴格落實黨委成員包抓責任、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黨建工作專職副書記直接責任,形成責任明晰、分工明確的責任體系。堅持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制度,年底由支部書記向鎮黨委述職評議。采取基層黨建現場會、觀摩會等形式,定期組織交流學習,推廣經驗,促進后進,提升水平。
(二)強化督導檢查。建立抓基層組織建設暗訪抽查長效機制,鎮督查組將不定期對黨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鎮黨委每季度召開會議,聽取分管領導、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工作匯報,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工作落實。
(三)落實“三項機制”。嚴格執行“白黃紅”三色督查單制度,推行抓基層黨建工作末位查究制,促使各基層黨組織抓主業、擔主責。每年根據年度考核和平時考核結果,確定一個基層黨建工作末位村(社區),對黨支部書記進行誡勉談話,黨建專職副書記年度考核取消評優資格。運用好容錯糾錯、獎勵激勵、能上能下辦法,為創新者、擔當者、實干者創造條件,對勇于開拓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典型經驗的基層組織予以表彰,黨務干部選任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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