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課程設置的原則
1、均衡設置課程
根據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要求,均衡設置課程,各門課程比例適當,并可按照地方、學校實際和學生的不同需求進行適度調整,保證學生和諧、全面發展;依據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科知識的內在邏輯,義務教育階段九年一貫整體設置課程;根據不同年齡段兒童成長的需要和認知規律,根據時代發展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要求,課程門類由低年級到高年級逐漸增加。
2、加強課程的綜合性
注重學生經驗,加強學科滲透。各門課程都應重視學科知識、社會生活和學生經驗的整合,改變課程過于強調學科本位的現象。
設置綜合課程。一至二年級設品德與生活課, 三至六年級設品德與社會課,旨在適應兒童生活范圍逐步從家庭擴展到學校、社會,經驗不斷豐富以及社會性逐步發展;六至九年級設科學課,旨在從生活經驗出發,讓學生體驗探究過程,學習科學方法,形成科學精神; 一至九年級設藝術課,旨在豐富學生的藝術經驗,發展感受美、創造美、鑒賞美的能力,提高審美情趣。
增設綜合實踐活動,內容主要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以及勞動與技術教育等。使學生通過親身實踐,發展收集與處理信息的能力、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并逐步形成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
3、加強課程的選擇性
國家通過設置供選擇的分科或綜合課程,提供各門課程課時的彈性比例和地方、學校自主開發或選用課程的空間,增強課程對地方、學校、學生的適應性,鼓勵各地發揮創造性,辦出有特色的學校。
在達到九年義務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農村普通中學試行“綠色證書”教育,形成有農村特點的學校課程結構。城市普通中學也要逐步開設職業技術課程。
三、課程設置
表一:義務教育課程設置表
| 年 級 |
| ||||||||
課程門類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
品德與生活 | 品德與社會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 |||||
歷史與社會(或選擇歷史、地理) | ||||||||||
科學 | ||||||||||
科學(或選擇生物、物理、化學) |
|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 |
|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與健康 | 體育與健康 | 體育與健康 |
| |
藝術(或選擇音樂、美術) |
| |||||||||
| 綜合實踐活動 |
| ||||||||
地方與學校課程 |
|
表二: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及比例
| 年 級 | 九年課時總計(比例) | ||||||||
課程門類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
品德與生活 | 品德與生活 | 品德與社會 | 品德與社會 | 品德與社會 | 品德與社會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7~9% | |
|
|
|
|
|
| 歷史與社會 (或選擇歷史、地理) | 3~4% | |||
|
| 科學 | 科學 | 科學 | 科學 | 科學(或選擇生物、物理、化學) | 7~9% |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語文 | 20~22% |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數學 | 13~15% | |
|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外語 | 6~8% |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 | 體育與健康 | 體育與健康 | 體育與健康 | 10~11% | |
藝術(或選擇音樂、美術) | 9~11% | |||||||||
| 綜合實踐活動 | 16~20% | ||||||||
地方與學校課程 | ||||||||||
周總課數(節) | 26 | 26 | 30 | 30 | 30 | 30 | 34 | 34 | 34 | 274 |
學年總時(節) | 910 | 910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1190 | 1190 | 1122 | 9522 |
四、義務教育課程設置的有關說明
表一為義務教育階段一至九年級的課程設置,表二為義務教育階段各年級周課時數、學年總課時數、九年總課時數和各門課程課時比例,每門課的課時比例有一定彈性幅度。地方與學校課程的課時和綜合實踐活動的課時共占總課時的16~20%。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同地區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不同的課程計劃;學年課時總數和周課時數應控制在國家所規定的范圍內;根據教育部關于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管理與開發的指導意見,提出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課程、學校課程管理與開發的具體要求,報教育部備案。民族學校、復式教學點、簡易小學等學校的課程設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自主決定。
每學年上課時間35周。學校機動時間2周,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自行安排,如學校傳統活動、文化節、運動會、遠足等。復習考試時間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學期畢業復習考試時間增加2周)。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共13周。
晨會、班隊會、科技文體活動等,由學校自主安排。
綜合實踐活動是國家規定的必修課,其具體內容由地方和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要求自主開發或選用。綜合實踐活動的課時可與地方、學校自主使用的課時結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為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各門課程普遍增加了實踐活動。學校在做學年教學安排時,應根據活動的性質和內容,統籌合理安排。
初中階段的學校在選擇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時,若選擇科學、歷史、地理,可相應減少自然地理的內容;若選擇歷史與社會、生物、物理、化學,則應參照相關課程標準安排自然地理的內容。
各門課程均應結合本學科特點,有機地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環境、健康、國防、安全等教育也應滲透在相應課程中進行。
一至六年級設體育課,七至九年級設體育與健康課,均應貫徹“健康第一”的原則。七至九年級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中要求的健康知識,應在學生進行相關體育活動時,使學生了解,但不得組織筆試。
小學開設英語課程的起始年級一般為三年級。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結合實際,確定本地區小學開設英語課程的工作目標和步驟。
初中階段開設外語課程的語種,可在英語、日語、俄語等語種中任選一種。外國語學;蚱渌袟l件的學校可開設第二外語。民族地區的中小學校,外語課程的設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