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黨員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黨性定期分析制度,增強黨員黨性意識和宗旨觀念。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6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參考!
【2016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1】
為切實加強黨員隊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通過實行黨員積分制動態量化管理,激勵先進,鞭策后進,暢通出口,著力完善基層黨建工作機制,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現根據街道黨員隊伍的現狀,制定黨員積分制教育管理具體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落實區委“雙爭雙創”活動實施意見為抓手,構建全面黨員責任體系,強化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黨的建設,實現黨員日常管理的精細化、規范化、常態化,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為“三個堰橋”建設提供堅強保證和強力支撐。
二、適用范圍
組織關系在堰橋街道所轄區內黨組織全體黨員(含預備黨員)以及街道流動黨支部的黨員。年老體弱長期臥床或長期病休、無生活自理能力的黨員,經本人向黨支部提出申請,并報街道黨工委組織辦審核同意后,可暫不列入積分制管理。
三、操作方法
將黨員分在職、流動和老年黨員三大類,通過設定基礎分和加分、一票否決(扣分)項目,形成了以基礎分為基數,以加分、扣分上下浮動的開放式考核體系,引導黨員少失基礎分,爭取多加分、不減分,鼓勵黨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積極參與各項志愿服務活動。
(一)基礎項目
積分包括日常積分、民主評議積分和組織評定積分三大類,日常積分又設置“基礎項目、加分項目、一票否決”3個項目。其中“基礎項目”從學習教育、志愿活動、履行義務3個方面進行設置,分值分別為36分、32分、32分。
1、學習教育:是指黨員按時參加每個月的黨課學習、遠程教育“固定學習日”以及各類專題學習等。各黨組織結合實際與黨員參加情況分別計算基礎分。極少數年輕黨員確實因工作原因,無法按時參加學習的,支部可以通過QQ或微信、郵箱等辦法傳達學習材料,請假黨員按時將學習心得反饋回來,作為積分依據。
2、志愿活動:黨員參加支部及街道和社會的各類志愿活動,經認定后均可作為基礎分。
3、履行義務:按時足額繳納黨費及黨章所列的八大義務。
(二)加分項目
“加分項目”是黨員積極參加黨員教育管理“333”工程且有成效的可以加分,最多不超過15分。按照在職黨員、流動黨員和老年黨員3個類別進行加分項目管理。每個黨員從三大類別中選取其中一個類別開展活動,每個類別中又設置3個小類別活動,積極參加其中任何一個小類別活動且有成效的加5分,最多不超過15分。
1、在職黨員實施“三個一”工程,為本單位(社區)發展提一個建議、為單位(社區)發展做一件實事、為單位(社區)聯戶幫帶一名群眾;“兩新”組織在職黨員主要通過“統籌共建”和“兩新”黨建聯合會實施。
2、流動黨員實施“服務三鄉”工程,服務老鄉、服務他鄉、服務家鄉。通過興趣組建法、從業組建法、籍貫地組建法等多種形式,為流動黨員實施“安家工程”。對于流出黨員,支部可以通過QQ或微信、郵箱等辦法傳達學習材料,流出黨員按時將學習心得反饋回來,作為積分依據。流動黨員也可將在外參加的各類志愿活動并經對方主辦單位確認,反饋回來作為加分參考依據。
3、老年黨員實施“三個發揮”工程,發揮余熱參加社區志愿服務和各類社會實踐活動,發揮優勢為社區建設獻言獻策,發揮經驗傳幫帶社區年輕工作人員(大學生村官)。
(三)一票否決(扣分)項目
“一票否決”是黨員存在輕微程度的違法違紀行為和其他違反社會道德與公序良俗的又達不到紀律處分的。
1、傳播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不當言論與信息的;組織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或邪教組織、直系親屬參與而未作勸教工作的;虐待家庭成員、不孝敬父母、因自身原因導致家庭不和睦或鄰里糾紛處理不當、打架斗毆的等。
2、帶頭或參與上訪及非法集會的;被單位通報批評、辭退及解聘的;酒駕;婚外情等及其他違反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為。
3、《惠山區不合格黨員處置實施辦法》所列的不合格黨員十大類情況等。
四、考評程序
(一)日常考核
各基層黨組織建立考核臺帳,安排一名黨務委員(組織委員)負責記錄黨員學習教育、志愿活動和履行義務及加分、減分情況,每季度經黨組織集體認定后向全體黨員通報,并上報上一級黨組織,經核實后,每半年公示一次,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滿,黨員群眾無異議的,記入黨員個人《積分表》;有異議的,重新進行核實認定,確保考核結果公正、真實。在民主評議和黨組織評定環節,嚴格按照“兩評一審一公開”的程序進行,即民主評議,每年底由基層黨組織召開民主評議黨員大會投票確定得分。黨組織評定,每年底由支委會召開會議集體研究,結合黨員的日常綜合表現給予綜合評定。民主評議和黨組織評定積分環節,需在上級黨組織的參與指導下進行,最終的評定結果經上級黨組織審批后,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二)結果運用
將黨員積分情況作為評議不合格黨員和黨員評優樹先的重要依據。積分在60分以下者認定為不合格黨員,依照《惠山區處置不合格黨員實施辦法》由所在黨組織給予“談話告誡、限期改正、勸告退黨和黨內除名”等組織處置;60—74分認定為基本合格黨員,進行限時整改;75分及以上者認定為合格黨員;積分在95分以上者,可獲得被推薦為區級以上優秀共產黨員資格。
五、目的意義
推行黨員積分制教育管理,將黨員的日常表現用積分形式體現出來,并通過民主評議和量化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一步規范基層黨組織各項工作有序的開展,不斷增強廣大黨員的黨性觀念和宗旨意識,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解決黨員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和“出口”不暢等問題,在全街道逐步形成“制度健全、操作規范、雙向促進、實效性強”的黨員教育管理服務新格局。
【2016支部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增強黨性、提高素質為重點,加強和改進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健全黨員立足崗位創先爭優長效機制,推動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抓好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工作,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激發廣大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經市委同意,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繼續深入實施黨員積分制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和群眾路線為指導,以保持黨員隊伍先進性和純潔性為主線,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通過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實現黨員日常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規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帶動、獎優罰劣、動態管理新平臺,切實提升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適用范圍及總體要求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各級黨組織的直管黨員、雙重管理黨員及流動黨員等歸屬全市各級黨組織管理的全體黨員。
黨員積分制管理考評,以分類為基礎,量化為依據,加分和扣分相結合,并以周期內累計得分作為考評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項管理制度,遵循“分類積分、量化考核;標桿引導、底線管理;獎優罰劣、激勵奉獻”三項基本原則。黨員積分制管理實行百分制季度考評,年底總分為四個季度考評得分的平均分。以“元旦”為界,一年為一個積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設定該周期分值、周期內實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進行累計積分確定考評等次的方式進行。新一輪積分周期開始時,原分值予以消除,積分結果作為第二年評先選優的基本依據。
三、內容及方法
黨員積分制管理主要包括黨員分類、分值設置、積分登記、積分應用四方面內容,具體如下:
(一)黨員分類
根據年齡、職務、身體狀況和工作特點,以基層黨支部為單位,將黨員劃分為A、B、C、D四個類別進行積分制管理,即黨委委員、支部委員為A類;無職黨員(無黨內職務)為B類;流動黨員為C類;年齡較大(60歲以上)、長期生病或行動不便,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黨員為D類。
(二)分值設置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行分類計分辦法,分值分為日常積分(80分)和季度積分(20分)兩部分。具體分值設定詳見《黨員積分制管理細則》(附件)。
1、日常積分。為各類黨員都適用的項目,依據黨的“十八大”修改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內容為履行黨員基本義務情況和黨員發揮模范作用情況。劃分為按時參加會議、服從組織安排、主動繳納黨費、熱心公益奉獻和學習意識、服務意識、形象意識、責任意識、道德意識等。
2、季度積分。每季度召開黨員積分制測評會議,內容為匯總、通報、公示黨員季度得分。討論確定黨員季度加分、減分情況,通過德行測評(群眾參與測評的比例為黨員總數的50%)確定季度測評分(最高得分為20分),最后通報、公示黨員得分情況。季度測評積分需在黨委的參與指導以及黨員群眾代表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統計,并在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后,才可作為黨員測評積分。公示期不少于7天,黨員有異議的,可向所在黨組織反映,所在黨組織應及時調查原因并向黨員反饋調查結果,黨員認可后向上級黨委提交情況說明備案。
(三)積分登記
為全市黨員發放使用《黨員證》,亮出黨員身份,并制作統一的黨員活動積分記錄卡、黨員積分制管理活動簿冊,將黨員的學習教育、履行義務及服務群眾情況詳細記錄,作為黨員日常行為積分的重要依據。在黨員積分評定過程中按照“申報、匯總、核實(評議)、公示 ”四個步驟進行。黨員積分采取三種渠道進行申報:支部記錄積分。參加會議、交納黨費等,黨支部根據有關記錄直接積分;黨員申報積分。黨支部統一發放黨員積分卡,黨員本人填寫,每季度向支部上交一次,如幫扶困難群眾、參加公益活動等,由黨員自己申報、支部核實的辦法積分;班子提議積分。召開支委會,參照《積分制管理細則手冊》的要求,對于安排黨員工作完成情況及黨員的突出貢獻進行討論確定積分。上述三種渠道申報收集的分數,由考評小組(支部)進行匯總,積分核實(評議)均通過季度黨員大會討論,經黨員本人確認后進行通報公示,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四)積分應用
為保證黨員積分制管理的有效實施,實行星級黨員評定制度,通過直觀的“星級黨員”體現積分應用,并將黨員積分情況作為黨員民主評議、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1、星級設置及授予方式。根據個人周期總積分排名,分別授予“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二星級和一星級”。 當年積分60-69分為一星級黨員;70-79分為二星級黨員;80-89分為三星級黨員;90-95分為四星級黨員;96分以上為五星級黨員。授予“星級黨員”時由黨組織會議根據日常表現和共有項目中各分項積分研究推選,并經黨員支部大會通過。
2、黨員星級評定情況作為優秀黨員評選的主要依據。凡被推薦為市級以上優秀共產黨員的,該黨員本年度星級評定必須達到“五星級”;被推薦為鎮級優秀共產黨員的,本年度星級評定必須達到“四星級”或以上。
3、對星級評定較低的黨員要進行約談督促。在年底民主評議黨員過程中,對二星級黨員,黨組織書記要進行約談,督促其提高;對一星級黨員,要作為相對后進黨員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當年積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參與星級黨員評定,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組織處置;低于50分(含50分)直接除名。
4、對A類黨員。星級評定結果與年終業績工資發放掛鉤,適當給予調整;與干部調整使用掛鉤,對評為一星級的A類黨員要及時做出組織調整,對評為二星級的A類黨員要安排專人跟蹤指導,如改正效果不明顯,也要及時調整。
5、對C類黨員。流出黨員星級評定結果要體現在《黨員證》上(《黨員證》代替《流動黨員證》),方便流入地黨組織如實掌握該黨員的情況,安排其參加適當的組織活動。流入黨員星級評定結果要通過賀信、報告單、評價單等形式告知流出地黨組織或黨員的任職單位,便于雙方共同做好流動黨員的管理工作。
四、組織領導
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是對新形勢下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創新舉措,也是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健全黨員考核評價體系的一項長效機制,全市各級黨組織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這項工作扎實推進,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組織負責人作為實行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市各黨委(總支)、工委要指導好基層黨支部進一步理順黨員組織關系,健全完善黨員檔案,明確分管黨建的黨組織成員作為黨員積分管理具體責任人,迅速展開動員和培訓工作,確保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順利實施。
(二)強化督導檢查。市委將不定期對各基層黨組織落實黨員積分制管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列入考核黨建項目計分。各級黨組織要及時總結交流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三)嚴格考核獎懲。將黨員積分制管理列為黨委年終黨建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落實到位,發揮作用明顯的,及時給予通報表彰,并將經驗典型在全市推廣、交流、學習;對工作組織不力、流于形式的,在全市通報批評,取消其年度評先選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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