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組織機構
街道成立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鐘玉秀擔任,副組長由街道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張創舉,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賀洪川,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陳瓊,街道黨工委委員、政法書記陳先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楊昌學,街道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張天奇,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李健擔任。街道黨政辦、綜治辦、經發辦、社會事務辦、安監辦、消防辦、規建所、文體服務中心、敦仁教管中心、敦仁派出所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消防辦,由消防辦主任吳寶成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行動的組織協調。
三、工作內容及措施
(一)強化行業消防安全管理
經發辦、敦仁教管中心、社會事務辦、文體服務中心、規建所、敦仁派出所等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將消防安全納入日常管理、工作督辦、業務檢查、等級評定、考核評比,組織開展集中培訓、專項檢查,督促行業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要求。同時,要對本行業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建設情況和前期發現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抽查不合格的,重點幫扶整改。
(二)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1.開展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專項治理。安監辦、經發辦、消防辦、敦仁派出所等部門要結合區上的工作要求,制定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方案,督促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進行自查自糾。同時開展一次聯合檢查,重點排查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建設和責任制落實、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防火安全技術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設施運行、滅火藥劑儲備、滅火應急預案和演練、火災爆炸事故的工藝應急處置。對排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牽頭部門:敦仁派出所)
2.開展超大城市綜合體專項檢查。街道消防辦、經發辦等部門對總建筑面積大于5萬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綜合體(不包括住宅和寫字樓部分的建筑面積),要逐個排查登記,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現狀,重點針對特殊消防設計和針對性技術措施落實、多產權和多業態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設施設備聯動、餐飲場所使用明火、人員安全疏散、違規設置店鋪攤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車道、電氣線路以及建筑鋼結構防火等內容,組織開展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牽頭部門:經法辦)
3.開展電氣火災防范專項治理。各社區居委會要對居民小區、樓院、棚戶區的電氣線路進行檢查,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和居民規范電氣線路敷設,更換老舊電氣線路。(牽頭部門:各社區居委會)
4.開展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教管中心要以學校、幼兒園等為重點,嚴格整改火災隱患,確保學校、幼兒園安全運行。要督促學校按照《消防安全檢查導則》,開展一次火災隱患自查、應急疏散演練、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設施維保,列出問題“清單”,在此基礎上并結合前期排查情況對轄區學校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學校火災隱患整改情況。(牽頭部門:敦仁教管中心)
5.開展福利機構消防安全“回頭看”。社會事務辦要會同規建所、消防辦等部門按照全市社會福利機構消防工作現場會精神,加快推進火災隱患整治掃尾工作,不斷規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電行為,切實防范社會福利機構火災事故發生。(牽頭部門:社會事務辦)
6.開展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派出所、消防、安監、計生辦等部門對全街醫院火災隱患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核查,確保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務。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新建、擴建、改建及裝修、裝飾等工程是否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竣工驗收或者備案手續;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消防車道設置是否符合標準并保持暢通,是否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顯位置張貼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應急處置程序;工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落實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等,以切實提升醫院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最大限度減少醫療機構火災事故發生。(牽頭部門:計生辦)
7.開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文服中心要針對前期文物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的各類消防安全問題和火災隱患,研究針對性整改措施。要督促文物建筑管理單位嚴格按規定,開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牽頭部門:文服中心)
8.開展重大及區域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完成關廟、合智廣場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牽頭部門:消防辦)
(三)強化消防安全基層基礎工作
1.抓實消防安全網格管理。街道要組織三級網格力量,將此次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納入本次高溫汛期階段安全生產排查一并進行。對轄區內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場所、棚戶區、居民樓進行拉網式排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消除,因為歷史遺留原因不能馬上整改的隱患加強監控。
2.建強用好微型消防站。社區工作人員、網格管理員、消防志愿者,結合值班安排和在崗情況,分時段優化人員編組,對本社區微型消防站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分區域設置消防器材,明確職責分工,定期開展技能培訓和消防演練,確保發生火災“三分鐘”到場處置。微型消防站要常態開展隱患排查、初起火災撲救演練、消防宣傳等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隊、滅火救援先遣隊和消防知識宣傳隊“三隊合一”。
3.建立區域聯防協作組織。要以微型消防站為支點,劃定范圍組成多個消防聯防區域,建立區域互查互檢和通訊聯絡、應急響應機制,定期開展安全互查和應急調度、聯合作戰、戰斗支援等演練,逐步實現聯防區域內“一點著火,多點出動,鄰里互助,協同作戰”,提高區域聯防協作能力,強化區域消防安全保障。
4. 大力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認真貫徹市公安局等七部門《關于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渝公發﹝2016﹞190號),按照年度工作任務,加快推進老舊建筑消防設施改造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四)強化滅火應急救援能力
要明確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動程序、調度指揮方式,向公安消防部隊報警的同時,調動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場處置。同時,要針對今年抗洪搶險工作的嚴峻形勢,建立多部門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掌握洪澇災害的重點防控區域,了解汛情發展趨勢,修訂完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完善應急聯動響應機制,隨時做好抗洪搶險準備。
(五)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要積極開展消防培訓及演練活動,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員工“一懂三會”培訓;要在宣傳欄設置消防專欄。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懸掛消防警示標語橫幅,要利用移動互聯網平臺,在重大安保及節慶時段,向黨政領導、各社區負責人發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夏季高溫晴熱,歷來是火災的高發季節,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對穩控全區火災形勢的重要意義,將開展夏季消防檢查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統籌部署推動,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落實,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加強調度指揮,統籌推進,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落實責任,強化協作。各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加大巡查頻次,定期分析形勢,著力推動解決公共消防設施、重大及區域性隱患整治,不斷優化轄區消防安全環境。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指導督促所屬行業、系統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和執法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三)廣泛宣傳,營造聲勢。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部署開展情況及重點工作成效,要針對夏季火災特點,加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傳力度,廣泛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常識以及自防自救知識,不斷提升群眾避險防災能力。
(四)強化督導,嚴格問責。街道將把專項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常態督查內容,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并將工作情況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因組織不力、推諉塞責而導致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嚴格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