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開展國有資產清查,是加強管理最重要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于推進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縣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借鑒!
【2016年縣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1】
根據《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霍政辦秘[2016]62號)文件要求,為了強化縣農機局國有資產管理,保障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完成,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縣農機局所屬各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查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國有資產清查,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三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國庫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國有資產清查發現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范圍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國有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本次清查范圍:縣農機局機關、縣農機推廣站、鄉鎮農機管理站和縣農機校、縣農機監理站(2個獨立核算事業單位)。
三、工作方法
(一)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可以在以前工作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國有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按照統一要求上報。
(二)各單位國有資產清查結果按照規定報送縣財政局(國資委),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對于國有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四)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資產管理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五)在此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六)本單位資產清查結束上報后,各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縣財政局(國資委)對我局的資產清查結果予以核實批復。
四、工作內容和步聚
(一)準備階段(2016年4月)
1.成立縣農機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國有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2.組織機關財務會計股和二級機構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學習國有資產清查有關文件,對相關表格填寫進行業務培訓。
(二)單位自查階段(2016年5月-6月)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查管理辦法》的要求,局財務會計股負責指導縣農機校和農機監理站2個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制定具體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各單位對其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自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各單位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盤盈和損失,提供合法證據,提出處理意見。局屬單位將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局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匯總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報送縣財政局(國資委)。其中,紙質材料包括正式(方案)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電子材料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三)配合核查階段(2016年7月)
各單位要積極支持和配合縣財政局(國資委)對清查結果進行審核,并檢查或抽查各單位固定資產清查核實結果。一是與自查情況進行核對;二是與財務固定資產賬面進行核對,確認各單位固定資產現存狀況。對固定資產清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查找賬實不符的原因,對清查出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要求各單位辦理申報和審批手續,并向縣財政局(國資委)出具清查報告,提出處理建議。
(四)總結階段(2016年8月-9月)
根據縣財政局(國資委)對國有資產清查結果核查意見,完善縣農機局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建立國有資產管理長效機制。
五、組織實施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國有資產清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縣農機局成立以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各股室和二級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財務會計股,負責全農機系統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實施和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