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統籌實施,穩步推進。緊密結合新牧區建設,科學制定“十個全覆蓋”實施方案,合理確定目標任務,典型示范,逐步推開,統籌十項工程科學合理推進。
(二)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是今后3年全旗新牧區建設重要內容,列入旗政府重點督辦工程。各蘇木鄉鎮黨委、政府,旗直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上級項目資金,整合旗本級配套資金,充分發揮嘎查級組織和廣大牧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建立社會各界參與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支持推進“十個全覆蓋”工程的良好氛圍。
(三)先易后難與重點推進相結合。堅持“先易后難、以點帶面、重點推進”相結合的策略,根據十大工程難易程度,細化、量化工作任務,認真梳理,攻克重點,穩步完成“十個全覆蓋”各項任務。
(四)實施方案與相關規劃、群眾滿意銜接。實施方案要與“十二五”規劃和新牧區建設總體規劃相銜接,“十個全覆蓋”工程項目優先覆蓋新牧區建設重點推進嘎查。各蘇木鄉鎮統籌考慮實際情況,要圍繞惠民工程群眾滿意目標,完善“一事一議”制度,工程實施前充分聽取當地牧民群眾意見,工程實施中支持群眾參與工程建設監督,工程竣工后建立適應群眾要求的長效管理機制。工程推進要因地制宜,盡可能體現各地特色,確保既遵從規劃又符合群眾意愿。
(五)整合資源,注重實效。在全旗范圍內整合各類資源,集中力量辦大事。堅持量力而行與爭取國家支持相結合,整合各類資金,協同實施百公里旅游景觀帶建設,推進“十個全覆蓋”工程。
(六)工程質量、速度與管理并重。本著對廣大牧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保證推進速度和工程質量,依法規范建設行為,落實工程運行管理(管護)制度、費用,確保“十個全覆蓋”工程成為長久惠民工程。
四、主要任務
我旗把涉及“十個全覆蓋”工程的44個嘎查、5個林場按20個、20個、9個劃分三年重點打造嘎查(場),結合各蘇木鄉鎮實際,穩步實現十項民生工程全覆蓋:
(一)危房改造工程
目標任務:2016年擬完成14個嘎查共137戶危房改造工程:永豐3戶,查干諾爾10戶,烏蘭托格27戶,嘎魯圖2戶,阿貴圖1戶,畢魯圖21戶,巴音塔拉14戶,孟根楚魯15戶,扎格達木丹8戶,莫和爾圖4戶,溫都爾6戶,納文16戶,伊蘭6戶,布拉爾4戶。完成危房改造總工程量的57%。
補助對象:必須是長期生活在牧區危房中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貧困家庭戶和其他貧困農牧戶。不在牧區長期居住的牧戶或長期居住在牧區的非牧業戶不得列入危房改造對象之中。要堅決杜絕一戶家庭分立戶口,多頭套取政府補助資金的現象。經鑒定為C類的危房建議拆除、D類的危房必須拆除,以防止建新房后原有危房繼續住人。
基本原則:本著群眾“自主、自愿、自籌、政府補助”的原則;不得強行要求牧民進行危房改造;牧戶房屋必須是經過專業技術部門鑒定屬于C類或D類的危房。
建設標準:牧區危房改造執行最低建設標準,改造后住房須建筑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和基本功能齊全。原則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積要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戶均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要制定統一的結構、抗震、材料和施工等技術標準,做好標準的推廣工作。建立健全建房質量督查制度,蘇木鄉鎮、嘎查要層層派出質量監督員,切實提升建房水平。
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牧戶自愿申請、牧民會議或牧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申報、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旗市區人民政府審批的程序執行。每個程序都要有專欄公示、書面文字材料和表格資料,涉及到牧民個人的要簽字按手印,涉及到嘎查委員會和各級政府的要加蓋公章并上報旗住建局,由旗住建局組織實施,蘇木鄉鎮人民政府予以配合,牧戶自行建設。
資金籌集及管理:按照自治區危房改造工程測算標準,每戶8萬元左右,總投資約1096萬元,國家、自治區、市、旗四級政府每戶補貼1.5萬元,其余牧民自籌解決(政府補貼205.5萬元,牧民自籌890.5萬元)。工程實施做到事前公示、事中監督、事后審計。
責任單位:旗住建局牽頭,蘇木鄉鎮人民政府配合推進。
(二)安全飲水工程
目標任務:2016年,計劃新建巴彥托海鎮團結嘎查奶牛村集中供水工程1處;功能性改擴建巴彥嵯崗蘇木扎格達木丹嘎查供水工程(原有集中供水工程管網維修及延伸,維修原有泵房及更換凈水設備)1處;為巴彥托海鎮團結嘎查發放水處理設備197套,為輝蘇木查干諾爾嘎查發放水處理設備50套;為19個嘎查新建供水基本井179眼。上述工程建成后將解決19個嘎查4433人的飲水問題。
建設標準:采取集中居住區新建、修繕自來水廠,分散牧戶打深水井兩種方法改善飲水水質。工程規劃設計、招投標、施工及質量監督按照自治區安全飲水工程統一標準實施。
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透明便捷原則,由旗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工程設計由蘇木鄉鎮組織,報旗水務局審核批準。工程招投標以蘇木鄉鎮為建設主體組織實施。
資金籌集及管理:牧戶自打深水井經水務局驗收合格的,政府按照井深給予適當補貼;嘎查建設自來水廠,堅持爭取項目資金和牧民自籌相結合的原則。工程實施做到事前公示、事中監督、事后審計。
責任單位:旗水務局牽頭并組織實施。
(三)街巷硬化工程
目標任務:街巷硬化工程涉及30個行政嘎查92.57公里。2016年擬完成14個嘎查44.64公里工程量,占街巷硬化總工程量的48%。
建設標準:路面寬3至5米,路面面層厚度不小于16厘米。以水泥碎石(礫石)混凝土為主,根據各嘎查實際可采取其他形式路面結構。工程規劃設計、招投標、施工及質量監督按照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制定的統一標準實施。
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透明便捷原則,由旗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工程設計由旗交通運輸部門審核批準;工程招投標以旗交通運輸部門為建設主體組織實施。
資金籌集及管理:按照自治區嘎查街巷硬化工程測算標準,每公里45萬元,總投資約2008.8萬元,按自治區配套額度組織旗級財政籌措解決。工程專項資金由旗“十個全覆蓋”工程領導小組統籌調配,對工程進度快、質量好、成績突出的蘇木鄉鎮予以獎勵,對財政困難地區適當傾斜補助。要按照“覆蓋面廣、標準適中、規范運作、節約資金”原則建設示范工程,爭取自治區級資金獎勵。工程實施做到事前公示、事中監督、事后審計。
責任單位:旗交通運輸局、財政局牽頭,旗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工程指標、工程設計、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
(四)村村通電工程
目標任務:對嘎查電力設施及線路進行優化改造,實現村村通電全覆蓋,保證牧區生產生活用電負荷。2016年擬完成3個嘎查90戶工程量,占村村通電總工程量的9%。
建設標準:電力部門設計并組織實施未通電地區通電規劃,極端偏遠地區可采用風光互補設備。工程規劃設計、招投標、施工及質量監督按照自治區村村通電工程統一標準實施。
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透明便捷原則,由旗電業部門組織實施。
責任單位:旗電力公司、伊敏供電局牽頭,各蘇木鄉鎮政府統籌推進。
(五)村村通廣播電視工程
目標任務:我旗“戶戶通”廣播電視覆蓋工程已經完成,地面衛星數字工程和“村村響”工程涉及44個行政嘎查和5個林場,2016年擬完成20個嘎查工程量,占村村通廣播電視總工程量的41%。
建設標準:“地面衛星數字工程”和“村村響”工程按照自治區制定的統一標準實施。
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透明便捷原則,由旗文體廣電局組織實施。
項目管理:文體廣電局按照自治區建設標準,保質保量完成牧民通廣播電視信號工程。
責任單位:旗文體廣電局牽頭,各蘇木鄉鎮政府統籌推進。
(六)校舍安全工程
目標任務:2016年擬完成2個嘎查2所獨立幼兒園校舍安全B級危房加固改造工程,擬改造面積1124平方米,總投資144.21萬元。鞏固提高現有校舍安全改造成果,新建學校設施嚴格執行校舍安全標準,實現校園安全有保障。
建設標準:新建和安全改造校園設施要嚴格執行“校安工程”相關規定。工程規劃設計、招投標、施工及質量監督按照自治區校舍建設及安全改造的統一標準實施。
責任單位:旗教育局牽頭,各蘇木鄉鎮政府統籌推進。
(七)文化活動室工程
目標任務:嘎查文化活動室工程涉及新建9個文化活動室,升級改造部分嘎查活動室。2016年擬新建3個、升級改造2個,占文化活動室總工程量的46%。
建設標準:新建活動室建筑面積200平方米,磚混結構。工程規劃設計、招投標、施工及質量監督按照自治區嘎查文化活動室的統一標準實施。
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透明便捷原則,由旗文體廣電局組織實施。
資金籌集及管理:新建及維修活動室總投資85萬元,除去項目資金,剩余款項嘎查自籌。工程實施做到事前公示、事中監督、事后審計。
責任單位:旗文體廣電局牽頭,各蘇木鄉鎮政府統籌推進。
(八)便民連鎖超市工程
目標任務:2016年在適宜建店的8個嘎查擬新建8家便民連鎖超市,分別為巴音烏拉、維特很、西博、吉登、輝道、哈克木、喜貴圖、伊拉特。新建超市占便民連鎖超市總工程量的53.33%。
建設標準:在2016—2016年新建或改造的便民連鎖超市,必須是承辦企業“示范店”,建設標準參照商務部《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SB/T10393—2005);村級便民連鎖超市面積30平方米以上(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行政嘎查村建設便民連鎖超市應在70平方米以上),商品品種600種以上,統一采購或配送率50%以上,;鄉級便民連鎖超市面積100平米以上,經營商品1000種以上,配送率70%以上。磚混結構,制作統一門頭標識,做到環境整潔美觀,信息化終端機使用暢通。
組織實施:按照公開透明便捷的原則,在適宜建店但尚未建有便民連鎖超市的嘎查(人口集中、交通便利、基礎條件較好的嘎查)新建與常住人口消費能力適宜的便民連鎖超市,擴大便民連鎖超市覆蓋面,使適宜建店嘎查實現便民連鎖超市全覆蓋。由旗經信局統一組織實施,承辦企業負責落實,工程招投標以蘇木鄉鎮為建設主體組織實施。
資金籌集:便民連鎖超市建設資金以各嘎查自籌為主,達到自治區驗收標準的,享受自治區獎補資金6000元,用于裝修、設備購置等投入。
責任單位:旗經信局牽頭,各蘇木鄉鎮、承辦企業統籌推進。
(九)社會保障工程
目標任務:2016年,擬投資618萬元,新建3個幸福養老院,每個建筑面積12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600平方米。分別建設在輝蘇木政府所在地,巴彥塔拉鄉政府所在地,伊敏蘇木政府所在地;鞏固和完善牧區居牧民養老保險全覆蓋;完成全旗12名未納入80歲以上高齡人口津貼發放工作。
責任單位:旗人社局、衛生局、民政局牽頭,各蘇木鄉鎮統籌推進。
五、實施步驟
(一)方案準備階段(2016年4月上旬):旗牽頭及相關部門開展調研摸底、明確任務、制定方案、落實資金和考核辦法。
(二)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4月中旬):召開自治旗推進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動員大會。旗直各牽頭部門細化單項工程實施辦法,各蘇木鄉鎮黨委、政府制定本地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加強宣傳發動。
(三)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4月下旬—2016年12月):各蘇木鄉鎮黨委、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工程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適時開展調研和督促檢查,確保完成工程推進計劃。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12月):旗委、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各蘇木鄉鎮工程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鄂溫克旗推進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領導小組。由政府旗長任組長,旗委分管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旗政府分管發改和農牧業的副旗長任副組長,旗委牧工部和旗政府、發改、財政、經信、人社、農牧業、衛生、交通、水務、林業、教育、文體廣電、供銷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政府辦。各蘇木鄉鎮也應成立相應機構,由蘇木鄉鎮主要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牽頭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分解目標任務,承擔指導責任,負責工程規劃、技術指導、質量監管、檢查驗收工作。各蘇木鄉鎮黨委、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對“十個全覆蓋”工程負總責。由旗委牧工部總牽頭、總協調,定期召開推進會議,掌握工程進度,制定完善相關措施;財政部門落實配套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確保工程順利推進。
(三)加大財力保障。旗財政要按照各項工程建設資金籌措辦法搞好資金統籌,做足工程資金預算,確保工程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在工程推進過程中充分利用中央及自治區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各級支持資金,根據各蘇木鄉鎮工程優劣和實際進度統一調配。加強資金監管,建立工程招投標程序,堅持工程建設事前公示、事中監督、事后審計,確保政府投入資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統計制度。統計部門要抓緊建立“十個全覆蓋”工程統計辦法,并將統計數據及時匯總報送旗推進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旗統計局和各牽頭部門要指定聯絡員,定期報送工作簡報,匯報工程進展情況。旗推進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匯總工程進展情況報旗領導小組,并以簡報方式向全旗通報。二是建立檔案制度。各蘇木鄉鎮要按牽頭部門要求,建立健全“十個全覆蓋”工程檔案,記錄工程全過程,做到工程規范合法、檔案齊全有序。
(五)強化監督考核。一是加強工程督查。建立健全兩辦督查室、紀檢監察室聯合督查機制,實行蘇木鄉鎮一把手負責制、質量終身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大工程數據核查、廉政督查力度。對弄虛作假、工作不力、建設程序不規范、工程質量不合格、工程實施違法違紀等問題,要及時問責處理。二是加大考核獎懲力度。將“十個全覆蓋”工程納入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干部獎懲、升遷掛鉤。各蘇木鄉鎮、各牽頭單位要根據“十個全覆蓋”工程總體目標,細化分解任務,建立考核獎勵辦法,加大資金調劑力度,落實上級財政獎勵資金,對工程推進積極、成效顯著的,采取“以獎代補”形式進行獎勵;對工作推諉扯皮、進度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加強輿論宣傳。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十個全覆蓋”工程進展情況和工作經驗、先進典型,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十個全覆蓋”工程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