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衛生體系,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免費為城鎮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對城鎮居民健康問題實施干預措施,減少主要健康危險因素,有效預防重大疾病和重點慢性病,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使城鎮居民人人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16鄉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希望對大家參考的價值!
【2016鄉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1】
為切實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管理,確;竟残l生服務項目規范、有效實施,根據衛生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以下簡稱《規范(2011年版)》)、《德江縣2016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德衛計通〔2016〕19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指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機構,認真履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規范服務行為,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公平性,促進城鄉居民逐步享有基本公共衛生均等化服務;嚴格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管理,將績效考核與經費補助緊密結合,充分調動項目實施機構開展共衛生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支付范圍
1.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2.健康教育;
3.預防接種;
4.0~6歲兒童健康管理;
5.孕產婦健康管理;
6.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7.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
8.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0.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11.衛生監督協管;
12.65歲及以上老年人和0-3歲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
1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維護。
三、經費來源及用途
來源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40元(中央承擔32元、省級承擔6.25元、市級承擔0.7元、縣級承擔1.05元),用于項目實施單位開展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補助。
四、部門職責
(一)衛生院
在縣衛生計生局的領導下、在縣直相關部門的支持指導下、在長堡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領導小組領導下,認真實施我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十二項工作。具體負責全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協調、方案制訂、技術指導、培訓、資料收集報送、督促檢查、績效考核、資金撥付等工作;并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鄉村簽約服務工作。
(二)鎮財政分局
按標準審核我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分配方案;會同衛生院共同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核發項目補助資金,最大限度發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率。
(三)村衛生室
負責轄區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上報、保管等工作;接受衛生院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組織的培訓、督導、績效考核。
四、經費支付規范及標準
(一)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
1.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
(1)建檔預約,2元/人;(主歸村醫)
(2)建檔費,12元/人;(誰建歸誰)
(3)工本費,2元/人;(主歸村醫)
(4)檔案管理,0.5元/人;(主歸村醫)
(5)電子健康檔案錄入,1元/人;(誰錄歸誰)
2.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資料制作:包括健康教育材料的開發、制作和印刷,按鄉鎮數計,2500元/年。
(2)健康資料發放:在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候診區為居民免費提供健康教育宣傳資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資料,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500元/年。
(3)健康主題宣傳活動:針對主要健康問題和健康主題開展健康宣傳活動,健康主題日包括:世界防治結核病日、全國預防接種日、世界無煙日、全國高血壓日、世界精神衛生日、聯合國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三八婦女節、六一兒童節、世界母嬰喂養周等,每年至少開展9次宣傳,500元/次。
(4)健康專欄更新:健康專欄內容設計、制作、櫥窗維護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每年至少更新6期,200元/期。
(5)健康教育講座: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每月舉辦一次健康教育講座,一年12次,240元/次(含組織費用、專家費用、內容準備、健教物品等費用)。
3.預防接種
(1)基礎免疫疫苗接種:包括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強化免疫、查漏補種,5元/針次。(主歸村醫)
(2)冷鏈系統管理:包括冷鏈管理、疫苗管理、疫苗相關疾病監測,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20000元/年。
(3)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包括各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情況監測等,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10000元/年(委托縣疾控中心購買,經費按照1:1比例承擔)。
(4)查驗接種證:包括接種證查驗、管理,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3000元/年。
(5)預防接種工本費:包括預防接種各類表、卡、冊,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960元/年(表、卡、冊由縣疾控中心統一印制)。
4. 0~6歲兒童健康管理
(1)新生兒訪視:包括新生兒體格檢查、健康教育指導等,20元/人。(誰訪歸誰)
(2)0—3歲兒童健康管理(不含血常規檢測):包括0—3歲兒童訪視、聽力篩查、口腔保健等,15元/次。(誰做歸誰)
(3)0—3歲兒童健康管理(含血常規檢測):包括0—3歲兒童訪視、聽力篩查、口腔保健、血常規檢測等,30元/次。(誰做歸誰,檢驗費歸衛生院)
(4)4—6歲兒童健康管理:包括體格檢查、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血常規檢測、視力篩查、健康指導、口腔保健等,35元/次。(誰做歸誰,檢驗費歸衛生院)
(5)兒童健康管理監測:包括兒童健康管理質量監測,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5000元/年(委托縣婦幼保健院購買,經費按照1:1比例承擔)。
(6)兒童健康管理信息錄入:將兒童保健手冊、隨訪表等信息錄入信息系統,1元/次。(誰錄入歸誰)
(7)信息收集與分析:1.5元/次。(誰錄入歸誰)
(8)工本費:包括兒童保健手冊、隨訪表、卡、冊及各類隨訪表、檢查記錄表等,2元/人(表、卡、冊由縣婦幼保健院統一印制)。
5.孕產婦健康管理
(1)孕早期健康管理(首次):包括孕婦首次隨訪、健康狀況評估、一般體格檢查、血常規檢測、血紅蛋白檢測、尿常規、血型、肝功能、腎功能、乙肝檢查等,100元/人。(誰做歸誰,檢驗費歸衛生院)
(2)孕中期健康管理:孕婦在第16—20周、21-24周各開展一次健康狀況和胎兒生長發育評估。包括孕產婦健康狀況評估、一般體格檢查,婦科檢查和血常規檢查等,30元/次。(誰做歸誰,檢驗費歸衛生院)
(3)孕晚期健康管理:孕婦在第28-36周、37—40周開展各開展一次健康狀況和胎兒生長發育評估。包括孕產婦健康狀況評估、一般體格檢查等,20元/次。(誰做歸誰)
(4)產后訪視:包括產褥期健康管理、母乳喂養指導等,20元/人。(誰做歸誰)
(5)產后42天健康體檢:包括一般體格檢查、婦科檢查、母乳喂養和健康教育指導等,15元/人。(誰做歸誰)
(6)孕產婦健康管理監測:包括孕產婦健康管理質量監測,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5000元/年(委托縣婦幼保健院購買,經費按照1:1比例承擔)。
(7)信息收集與分析:1.5元/次。(誰做歸誰)
(8)工本費:包括孕產婦保健手冊、隨訪表、卡、冊及各類隨訪表、檢查記錄表等,2元/人(表、卡、冊由縣婦幼保健院統一印制)。
6. 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1)健康管理:包括自我保健、傷害預防、自救等保健指導、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等,5元/人。(誰做歸誰)
(2)健康體檢:一般體格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和心電圖等實驗室檢查,100元/人。(誰做歸誰,檢驗費歸衛生院)
(3)工本費及信息收集與分析:包括登記簿、各類隨訪表、檢查記錄表等信息收集與分析等,2元/人。
7. 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
(1)隨訪:包括測量血壓、體重、身高、生活方式指導、服藥情況指導等,4次/年,10元/次。(誰做歸誰)
(2)健康體檢:1次/年,15元/人。(誰做歸誰)
(3)工本費及信息收集與分析:包括登記簿、各類隨訪表、檢查記錄表等信息收集與分析等,2元/人。(誰做歸誰)
8. 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隨訪:包括測量血壓、空腹血糖、體重、身高,生活方式指導、服藥情況指導等,4次/年,15元/次。(誰做歸誰)
(2)健康體檢:1次/年,15元/人。(誰做歸誰)
(3)工本費及信息收集與分析:包括登記簿、各類隨訪表、檢查記錄表等信息收集與分析等,2元/人。(誰做歸誰)
9.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隨訪:包括危險性評估、精神狀況檢查(包括感覺、知覺、思維、情感和意識行為、自知力等);詢問患者軀體疾病、社會功能情況、服藥情況及各項實驗室檢查結果等。根據患者的隨訪評估情況,對患者存在的藥物不良反應或軀體疾病等進行分類指導和干預,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訓練等方面的健康指導,對家屬提供心理支持和幫助。將隨訪信息填寫在重性精神病患者隨訪記錄表中,4次/年,25元/次。(誰做歸誰)
(2)健康體檢:包括一般體格檢查、血壓、體重、血常規(含白細胞分類)、轉氨酶、血糖、心電圖等,80元/人。(誰做歸誰,檢驗費歸衛生院)
(3)綜合分析:包括病情分析、用藥調整、現場處置等,100元/人。(委托縣疾控中心購買,經費按照1:1比例承擔)。
(4)工本費及信息收集與分析:包括登記簿、各類隨訪表、檢查記錄表等信息收集與分析等,2元/人。
10. 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1)傳染病風險管理、發現、登記、報告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管理、發現、登記、報告和處理等,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22000元/年。
(2)可疑肺結核病人追蹤管理100元/例。(委托縣疾控中心購買,經費按照7:3比例承擔)
11. 衛生監督協管
協管內容包括職業衛生咨詢指導、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等。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22000元/年。
12.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維護
按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數計,5000元/年。
13. 65歲及以上老年人和0-3歲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
(1)每年為65歲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中醫體質辨認,根據不同體質進行個性化養生保健知識、常見疾病等中醫健康指導,20元/人。(誰做歸誰)
(2)在兒童6、12、18、24、30、36月齡時進行中醫調養,包括飲食起居和捏穴位按摩等指導,10元/人次。(誰做歸誰)
(二)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
1.健康教育
(1)健康資料發放:在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候診區為居民免費提供健康教育宣傳資料和播放健康教育音像,120元/年。
(2)健康專欄更新:包括健康專欄內容設計、制作、櫥窗維護等,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每年更新6期,100元/期。
2.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包括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管理、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現和登記、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等。按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數計,1400元/年。
3.衛生監督協管
按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數計,1400元/年。
4.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維護
按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數計,1200元/年。
5.其他服務:包括居民健康檔案建立、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參照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社區衛生計生服務中心有關標準執行。
(三)醫療衛生機構(含民營醫療機構)
傳染病報告、預防接種、婦女兒童保健、慢性病及老年人管理等,參照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有關標準執行。
五、經費管理
(一)經費使用范圍。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專項用于相關的人員支出以及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支出。
1.人員支出:可用于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人員的勞務補助、工資或績效的發放。
2.公用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所用耗材費用(各類項目所需的表單、健康教育宣傳資料的印刷及生化檢查所用試劑耗材等)和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所產生的公用支出等。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不得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置、人員培訓等其他支出。
(二)撥付原則
1.實行“半年預撥、年底結算”的管理原則,根據考核情況,按比例撥付。
2. 經費撥付后,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在次年經費中扣除。
3. 超額完成本年度任務的,超額部分工作經費由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配撥付。
4. 項目執行單位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實行專帳、?、專用,嚴禁支付其他。
5. 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要保證48%的公共衛生經費下沉到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
(三)撥付方式
全年經費分兩次撥付,上半年預撥50%,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規財科直接撥到衛生院后分別撥給各村,另外50%由防保組對各村進行年終綜合考核后按考核結果予以兌現。
(四)項目結余經費管理
項目結余經費轉入下一年度專項使用。
六、項目考核
(一)組織實施
鄉鎮衛生院(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站)根據項目考評細則,制定所轄村(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評細則,并對村衛生室(服務站)服務項目任務完成情況實行考核。
(二)分類考核
1.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預防接種、65歲以上老年人保健(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由防保組按要求負責考核,匯總項目考核結果,報院務會討論決定核撥項目經費。
2.0-6歲兒童保健(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孕產婦保健:由婦保計生組按要求負責考核,匯總項目考核結果,報院務會討論決定核撥項目經費。
3.衛生監督協管:由防保組負責考核,匯總項目考核結果,報院務會討論決定核撥項目經費。
(三)督導考核頻次
實行月督導、季度檢查、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按季度檢查占48%、年終考核占60%的構成比作為全年總成績。
(四)考核辦法
1.考核細則的制定。由防保組、婦保計生組和后勤組根據《規范(2011年版)》、《銅仁市2016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銅衛計通〔2016〕27號)及本方案,制定村級相關業務考核細則,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行文后執行。
2.考核結果的運用?冃Э己藢嵭邪俜种疲己私Y果分三個等次, 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合格,8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1. 得分90分及以上的全額撥付經費;
2. 80—89分按應撥經費的90%撥付;
3. 80分以下按應撥經費核減30%后撥付;
【2016鄉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2】
根據《如東縣關于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實施方案》,為認真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確保我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現對2016年河口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綜合考慮我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主要公共衛生問題和干預措施的效果,按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十一類四十二項的要求,使我鎮公共衛生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兒童保健、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及中醫藥利用等工作得到切實有效落實,促進我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得到有效實施,使河口鎮居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明顯改善。
二、2016年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