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局學校安全加強工作計劃
為切實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強化校園安全教育管理,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教育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平安校園創建”為抓手,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為重點,細化校園安全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加強校園安全教育管理,確保教育系統安全穩定。
二、工作目標
(一)全縣學校(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等“三防”建設基本達到《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要求。
(二)各類安全責任書簽訂率達100%。
(三)生命安全教育開課率、一月一次的安全演練師生參與率、各類安全告知書送達率、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工作人員等安全崗位培訓率均達100%。
(四)全縣所有學校(幼兒園)達到縣級“平安校園”標準。
(五)無安全責任事故,無師生犯罪行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督辦,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
健全機構,落實職責。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健全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小組、護校巡邏隊等校園安全工作機構,落實相關職責。切實將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的各個崗位、各個環節,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要求,使全體教職員工都承擔起校園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責任,做到安全工作“一崗雙責”,人人負責,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校園和諧穩定。
健全制度,強化責任。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依據《縣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完善《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依據《校園安全工作基本制度目錄》健全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優化各類預案;對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結合實際明確本校各個崗位的安全職責,修訂安全責任書內容,與各處室、教職工、家長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在5月和9月初,與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和防溺水保證書》,向家長發放《學生乘車安全和防溺水教育告家長書》,寒(暑)假前夕,與學生簽訂《寒(暑)假安全承諾書》,向家長發放《寒(暑)假告學生家長書》,強化師生員工及家長的安全責任。
(二)強化培訓,提升校園安全管理水平
堅持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校園安全培訓制度,提升機關工作人員對校園安全工作的'督查和指導水平。組織校園安全管理干部、安全信息員、安保人員,采用專題講座、現場觀摩、典型推介等方式,積極開展校園安全集中培訓,提升崗位履職水平。針對學生交通安全、學生異常情況管理、疾病控制等工作難點,有的放矢地開展巡回指導,提高校園安全工作的整體水平。
(三)多措并舉,增強校園安全防范能力
加強“三防”建設。積極研究對策,籌措資金解決學校(幼兒園)校園圍墻高度達不到2米高和極少數校園不能封閉問題。督促校園監控設備提檔升級工程中標單位,加快工程進度,盡早實現校園監控全覆蓋和監控信號數字化。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采用人員分工調整和向保安公司聘請專業保安等措施,解決保安人員年齡偏大、專業化水平不高和寢室管理員不專職問題;依據《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加大安防經費投入,確保2016年校園“三防”建設達到省定標準,及時維修和更換消防設施,全面提升校園安全防范水平。
強化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學(幼兒園)按照課程、課時、教師、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實”要求,扎實開展課堂安全教育;開展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日、疾病防控、飲食衛生、防火安全、“崇尚科學,反對邪教”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堅持分學期聘請專業人員到校為師生員工及家長進行“專業性”的專題教育;突出“實戰型”,每月開展防震、消防等交替性安全演練,做到時間、空間、人員“三個全覆蓋”;利用家長學校開辦、致家長一封信或告學生家長書等形式,讓交通、防溺水、反對邪教、法制等教育滲入每個學生家庭。
(四)狠抓常規,夯實校園安全管理環節。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確立各類安全工作規范,完善各類安全預案,建立和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實施規范化和長效安全管理;突出消防、乘車、食品衛生、疾病控制等安全工作重點,抓住“校園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學生乘車信息臺賬的建立,學生異常情況中異常類別、應對策略等工作難點,強化督辦和巡回指導,促進全縣校園安全精細化管理。
(五)深化創建,提升平安校園創建水平
鞏固“平安校園”創建成果,不斷提高“平安校園”創建考核在學校年度考核中的比例,擴大考核結果的應用,激發學校(幼兒園)對創建工作的積極性。修改《“平安校園”創建考核細則》,創新創建載體,豐富創建內涵,提高創建工作標準。創新考核方式,增強創建實效,及時通報考核結果,提高平安校園創建知曉率、參與率、滿意率。采用樹立標桿,典型推介的方法,深入推進“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提升“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水平。
(六)協調部門,凈化校園周邊環境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遵循標本兼治原則,強化制度和機制建設,加強集中整治與專項治理結合,依托縣、鄉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聯合公安、交通、衛生、工商、環保、文化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互通信息,不斷發現新問題,研究和探討解決問題的新方法,統籌安排全縣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在春秋開學期間和高中考前夕,開展校園周邊環境集中整治工作,形成社會震懾。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能作用,扎實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聯合公安部門,分學期開展校園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和指導工作;依托學生乘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聯合公安和交通部門,開展學生乘車安全專項督查工作,督促鄉鎮開展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的交通安全上路巡查工作,重點解決學生乘坐無營運資質和超載車輛以及鄉鎮街道占道經營等問題;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開展校園周邊巡邏和護學“三見”(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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