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能計量工作計劃(六篇)
篇一: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巴州電力公司電能計量工作業務指導書
(施行)
1 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電力營銷工作中用于貿易結算和內部電量考核的電能計量器具、專用配變終端管理的具體業務內容以及工作要求。
1.2本標準適用于巴州電力公司所轄各單位。
2 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5]第二十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年份)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國務院批準一九八七年二月一日國家計量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5]第六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DL/T 448-2000 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
DL/ T 825-2002 電能計量裝置安裝接線規則
JJG 307-2006 機電式交流電能表檢定規程
JJG 313-1994 測量用電流互感器檢定規程
JJG 314-1994 測量用電壓互感器檢定規程
JJG 596-1999 電子式電能表檢定規程
JJG 597-2005 交流電能表檢定裝置檢定規程
JJF 1033-2008 計量標準考核規范
JJF 1059-1999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JJF 1069-2007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1996]第8 號 供電營業規則
3 術語定義
3.1 計劃管理
電能計量用表計劃、檢定計劃、輪換計劃、現場檢驗計劃等的管理。
3.2 計量器具管理
工作用計量器具的訂購、倉儲(入庫、保管、領用、轉借、調撥)、配送、報廢、淘汰、
封存、清查等的管理。
3.3 實驗室工作
供電企業用于電能計量的全部計量器具的實驗室內檢定、非現場申校、故障鑒定等。
3.4 現場工作
電能表現場檢驗、互感器現場檢驗、二次壓降及二次負荷的測試、輪換、改造、現場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處理、變電所新裝等工作。
3.5 非現場申校
客戶對在線運行的電能表的計量性能有質疑,申請要求對在線運行的電能表撤換到實驗室進行檢定,并出具證書/報告的工作。
3.6 現場申校
客戶對在線運行的電能表的計量性能有質疑,申請要求在現場工作條件下,對在線運行的電能表與標準電能表進行現場比對,并出具現場校驗結果單。
3.7 專用配變終端(以下簡稱終端)
指電力專變客戶現場服務終端,又稱電力負荷管理終端。它以公共的GSM 移動通訊網絡等為載體,通過GPRS、短信等方式實現系統主站和終端之間的數據通訊。
3.8 電能計量器具
指電能表、計量用電壓互感器、計量用電流互感器、采集終端、檢定裝置。
4 計劃管理
4.1 用表計劃(電能計量器具與終端)
4.1.1 年度用表計劃
4.1.1.1 年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圖1 年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圖
4.1.1.2 每年7月份制定下一年度的用表計劃,每年1 月份可調整年度用表計劃并作為下半年招標需求的依據。
4.1.1.3 客戶服務中心、各分公司計量專責、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應在7月5 日前編制下一年度用表計劃,報本單位分管領導審核。計劃編制要求如下:
a)年度用表計劃包括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
b)下一年度的年度用表計劃在制定時,宜參照本年度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
據備表數(備用)、庫存數(僅計量中心)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本年度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1.4 客戶服務中心及各分公司、計量中心分管領導應對用表計劃的合理性進行審核。計劃審核要求如下:
a) 審核同意的,報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
b) 審核不同意的,則返回原編制人員重新編制上報;
c) 客戶服務中心、各分公司、計量中心分管領導應在7 月10 日前將計劃上報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
4.1.1.5 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應在7 月12 日前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計劃,結合計量中心的庫存情況及生產能力提出意見,并報營銷部計量專責審批。
4.1.1.6 營銷部計量專責應對各單位年度用表計劃進行審批。計劃審批要求如下:
a) 營銷部計量專責應依據電能計量管理有關規程、規定,結合計量中心提出的意見,對各單位上報的計劃合理性進行審批;
b) 審批同意的,則將各單位計劃及地區匯總計劃上報新疆電力公司營銷部計量專責; c) 審批不同意的,則對需調整計劃的各單位提出意見,并將計劃返回原單位計劃編制人員;計劃編制人員應根據調整意見,及時修改計劃,重新逐級上報至營銷部計量專責審批; d) 營銷部計量專責應在7 月25 日前將計劃上報新疆電力公司營銷部計量專責。
4.1.2 半年用表計劃
4.1.2.1 半年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圖2 半年用表計劃工作流程圖
4.1.2.2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計量專責應在6月15 日前,制定下半年的用表計劃,報本單位營銷負責人審核。計劃編制要求如下:
a)半年用表計劃包括下半年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
b) 制定半年用表計劃時,宜參照上半年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庫存數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下半年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2.3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營銷負責人應對用表計劃的合理性進行審核。計劃審核要求如下:
a)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營銷負責人應考慮全年工作的統籌安排、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等因素,對下半年用表計劃編制合理性進行審核;
b) 審核同意的,報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
c) 審核不同意的,則返回原編制人員重新編制上報;
d)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營銷負責人應在6月20 日前將下半年用表計劃上報計量中心技術
負責人。
4.1.2.4 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應在6月22 日前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計劃,結合計量中心生產能力提出意見,并報營銷部計量專責審批。
4.1.2.5 營銷部計量專責應對各單位半年用表計劃進行審批。計劃審批要求如下:
a) 營銷部計量專責應依據電能計量管理有關規程、規定,結合計量中心提出的意見,對各單位上報的計劃合理性進行審批;
b) 審批同意的,則將確認信息返回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及各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計量專責,并備案;
c) 審批不同意的,則應在充分聽取客戶服務中心、各分公司意見的基礎上,綜合平衡庫存情況及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的計劃,對需調整計劃的單位提出意見,并將計劃返回原單位計劃編制人員;計劃編制人員應根據調整意見,及時修改計劃,重新逐級上報至營銷部計量專責審批;
d) 營銷部計量專責應在6月28 日前完成下半年用表計劃的審批確定工作。
4.1.3 月度用表計劃
4.1.3.1 月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圖3 月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圖
4.1.3.2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計量專責應在當月20 日前,制定下月的用表計劃,報本單位營銷負責人審核。計劃編制要求如下:
a) 月度用表計劃包括下月業擴營業用表、輪換故障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
b) 制定下月用表計劃時,宜參照本月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庫存數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下月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3.3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營銷負責人應對用表計劃的合理性進行審核。計劃審核要求如下:
a)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營銷負責人應考慮全年工作的統籌安排、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等因素,對下月用表計劃編制合理性進行審核;
b) 審核同意的,報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
c) 審核不同意的,則返回原編制人員重新編制上報;
d) 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營銷負責人應在月末23 日前將下月用表計劃上報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
4.1.3.4 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應在月末25 日前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計劃,結合計量中心生產能力提出意見,并報營銷部計量專責審批。
4.1.3.5 營銷部計量專責應對各單位月度用表計劃進行審批。計劃審批要求如下:
a)營銷部計量專責應依據電能計量管理有關規程、規定,結合計量中心提出的意見,對各單位上報的計劃合理性進行審批;
b)審批同意的,則將確認信息返回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及各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計量專責,并報備案;
c)審批不同意的,則應在充分聽取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意見的基礎上,綜合平衡庫存情況及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的計劃,對需調整計劃的單位提出意見,并將計劃返回原單位計劃編制人員;計劃編制人員應根據調整意見,及時修改計劃,重新逐級上報至營銷部計量專責審批;
d)營銷部計量專責應在月末28 日前完成下月用表計劃的審批確定工作。
4.1.4 臨時用表申請
4.1.4.1 臨時用表申請工作流程
圖4 臨時用表申請工作流程圖
4.1.4.2 對生產中需超計劃用表時,應由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計量專責及時編制發起臨時用表申請,經客戶服務中心、分公司營銷負責人審核后上報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
4.1.4.3 計量中心技術負責人應根據生產任務安排情況提出意見, 并于1 個工作日內上報營銷部計量專責。在滿足其他計劃用表的前提下,計量中心原則上應盡量滿足臨時申請生產用表需求。
4.1.4.4 營銷部計量專責根據臨時用表申請情況,結合計量中心提出的意見在1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將審批意見反饋給申請單位與計量中心。審批意見可分為同意、不同意、同意部分需求三種情況。
4.2 電能計量器具檢定、終端檢測計劃
4.2.1 月度檢定、檢測計劃
4.2.1.1 月度檢定、檢測計劃工作流程
審批不通過
圖5 月度檢定、檢測計劃工作流程圖
4.2.1.2 計量中心計量體系及資產管理專責應根據月度用表計劃及計量中心表庫庫存情況
篇二: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內容預覽
前 言
電能計量業務是電力營銷工作的基本業務,為了進一步規范電能計量業務的操作和管理,提高工作質量,特制定浙江省電力公司電能計量管理辦法,并在工作中加以推廣使用。
本標準由浙江省電力公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部門:省電力公司營銷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批準人:
本標準由省電力公司營銷部負責解釋
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1 適用范圍
電能計量類業務,主要指電力系統用于貿易結算和內部電量考核的電能計量器具的管理。電能計量類業務包含了計劃管理、電能計量器具管理、實驗室工作管理、現場工作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
《電能計量裝置安裝接線規則》(DL/ T825-2002)
《水利電力部門電測、熱工計量儀表和裝置檢定、管理的規定》
《供電營業規則》
《法定計量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機電式交流電能表檢定規程》(JJG307-2006)
《測量用電流互感器檢定規程》(JJG313-1994)
《測量用電壓互感器檢定規程》(JJG314-1994)
《電子式電能表檢定規程》(JJG596-1999)
《交流電能表檢定裝置檢定規程》(JJG597-2005)
《計量標準考核規范》(JJF1033-1999)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JJF1059-1999)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JJF1069-2003)
3 術語和定義
3.1 計劃管理
電能計量用表計劃、檢定計劃、輪換計劃、現場檢驗計劃等的管理。
3.2 計量器具管理
工作用計量器具的訂購、倉儲(入庫、保管、領用、轉借、調撥)、配送、報廢、淘汰、封存、清查等的管
理。
3.3 實驗室工作
供電企業用于電能計量的全部計量器具的實驗室內檢定、非現場申校、故障鑒定等。
3.4 現場工作
電能表現場檢驗、互感器現場檢驗、二次壓降及二次負荷的測試、輪換、改造、現場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處理、變電所新裝等工作。
4 計劃管理
4.1 用表計劃
4.1.1 年度用表計劃
4.1.1.1 年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4.1.1.2 為實現電能計量器具的統一管理,地區供電企業年度用表需求統一報送省公司營銷部,由省公司負責統一招標與購置。
4.1.1.3 每年7月分制定下一年度的年度用表計劃,每年一月份調整當年度用表計劃并作為下半年用表招標的依據;縣(分)局、計量中心必須在7月10日前將年度用表計劃上報至市局營銷處,市局營銷處須在7月25日將年度用表計劃上報至省公司營銷部;縣(分)局、計量中心必須在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將下一年度用表調整計劃上報至市局營銷處,市局營銷處須在下一年度1月25
日將下一年度用表調整計
劃上報至省公司營銷部。
4.1.1.4 年度用表計劃分為上半年用表計劃和下半年用表計劃,須包括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下一年度的年度用表計劃在制定時先參照本年度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備表數(備用)、庫存數(僅計量中心)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本年度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1.5 縣(分)供電局用表計劃由縣級供電企業計量機構計量專職制定,經縣(分)供電局分管局長審批后,由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匯總,計量中心需根據中心的檢定能力提出意見后報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審核,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審核同意后報省公司,如審批不同意則將意見返回縣(分)供電局重新填報,省公司負責全省用表計劃的匯總,并根據下年度計劃中的上半年用表量執行招標。
4.1.2 季度用表計劃
4.1.2.1 季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4.1.2.2 縣(分)供電局必須在本季度最后一個月23日前將下季度的季度用表計劃報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匯總,計量中心根據中心的檢定能力提出意見并將匯總后的計劃在26日前上報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同意后,由計量中心安排生產工作,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不同意則退回供電局重新填報。
4.1.2.3 季度用表計劃必須包括本季度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下一季度的季度用表計劃在制定時先參照本季度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庫存數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本季度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3 月度用表計劃
4.1.3.2 縣(分)局必須在當月24日前將下月的月度用表計劃報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匯總,計量中心根據中心的檢定能力提出意見并將匯總后的計劃在當月26日前上報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同意后計量中心根據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意見安排月度檢定,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不同意則退回供電局重新填報。
4.1.3.3 月度用表計劃必須包括本月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同時需考慮一定的余量,余量的控制一般不超過20%。下一月度的月度用表計劃在制定時先參照本月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庫存數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本月度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3.4 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負責對填報質量及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1.4 臨時用表申請
4.1.4.2 在表計使用中如遇突發事件導致月度用表計劃未能滿足實際需求時,縣(分)供電局可在每月25日前向計量中心申請臨時用表,申請次數每月一般不超過一次。
4.2 檢定計劃
4.2.1 月度檢定計劃
4.2.1.1 月度檢定計劃工作流程
4.2.1.2 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生技科根據月度用表計劃及中心表庫倉儲情況制定月度檢定計劃,計劃經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分管領導審核后須在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下發給中心內校班,內校班根據月度計劃做好周、日的任務安排。
4.3 輪換計劃
輪換可分三類,即抽檢輪換、不抽檢輪換和強制輪換。
根據有關規程和標準的規定,對到周期電能表選擇不抽檢輪換或抽檢輪換。對由于國家明文規定的淘汰產品或由于表計質量問題等原因,需提前執行強制輪換的電能表,按型號、按建檔批次進行強制輪換。
4.3.1 抽檢輪換計劃
篇三: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巴州電力公司電能計量工作業務指導書
(施行)
1 范圍
1.1本標準規定了電力營銷工作中用于貿易結算和內部電量考核的電能計量器具、專用配變終端管理的具體業務內容以及工作要求。
1.2本標準適用于巴州電力公司所轄各單位。
2 引用標準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85]第二十八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年份)
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國務院批準一九八七年二月一日國家計量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95]第六十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DL/T 448-2000 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
DL/ T 825-2002 電能計量裝置安裝接線規則
JJG 307-2006 機電式交流電能表檢定規程
JJG 313-1994 測量用電流互感器檢定規程
JJG 314-1994 測量用電壓互感器檢定規程
JJG 596-1999 電子式電能表檢定規程
JJG 597-2005 交流電能表檢定裝置檢定規程
JJF 1033-2008 計量標準考核規范
JJF 1059-1999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
JJF 1069-2007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1996]第8 號供電營業規則
3 術語定義
3.1 計劃管理
電能計量用表計劃、檢定計劃、輪換計劃、現場檢驗計劃等的管理。
3.2 計量器具管理
工作用計量器具的訂購、倉儲(入庫、保管、領用、轉借、調撥)、配送、報廢、淘汰、
篇四:電能計量中心工會2011年工作總結及2012年工作思路
電能計量中心工會2011年工作總結及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電能計量中心分會在公司工會的正確領導下,在公司黨委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安全目標管理和營銷目標管理,把工作重點放在保證安全文明生產,加強計量管理和計量監督,提高全員自身素質,轉變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降損增效,提高企業效益上,為我公司計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企業增效創收工作做出了貢獻
一、2011年工作完成情況
(一) 深化民主管理
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始終圍繞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履行好監督職責。中心工會堅定不移地執行全心全意依靠職工指導方針,尊重員工民主權利,發揮員工民主參與、民主監督作用,保證了重大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堅持和完善廠務公開制度,完善了公開措施,拓展了公開渠道,公司廠務公開組織機構健全,領導組織到位。一年來,公司及時地將今年的一些重大事項,重大決策以及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在司務公開欄公開,認真接受了員工監督,做到了廠務公開清晰透明,全年廠務公開共11期,公開內容68項。通過廠務公開,增加了中心管理的透明度,把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告訴職工,有力地促進了職工參與企業管理的積極性。
(二)營造溫馨和諧的人文環境
中心分會從“突出重點、促進維權落實;融入中心、促進參與教育;牢記使命、促進履行職責;發揮作用、促進構建和諧”四個方面與時俱進,傾情傾力為職工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得到廣大職工群眾的一致好評。重點辦好“四件實事”:一是對生活有困難、生病住院的職工和職工家屬及時看望送去慰問金及水果。今年共送問慰金2600元;二是關心關愛女職工,切實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組織女職工參與登山活動。三是在中心大力倡導正氣、關愛社會、奉獻愛心。開展“慈善一日捐”活動,共計捐款1550元。四是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提升員工品位生活。組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前往“將軍縣”——江西興國,緬懷革命先烈的豐功偉績,接受革命傳統教育和品味生活“仰臥起坐”競賽,歌頌中國共產黨的豐功偉績,教育和引導職工堅定理想信念,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三)扎實推進班組建設
班組是企業的細胞,是中心各項工作的落腳點。為扎實推進班組建設工作,中心成立了以主任為組長的班組建設領導小組,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班組管理制度,實行領導掛點制度。中心嚴格按照省、市公司的方案部署,采取統一管理、綜合協調、分步實施、責任到人的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相關的工作制度,編制任務分解表、時間進度表及推進計劃表。將標準內容逐條分解量化,落實到部門、班組、個人,分工細致、責任明確,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推進了班組建設工作的有序開展。中心領導每月至少深入一次一線班組,參加班組安全學習、業務學習和討論活動,提高班組管理水平。積極開展上下聯動、橫向交流,班組及時向掛點領導匯報班組建設情況,虛心向先進班組學習,通過“抓兩頭,促中間”提高中心班組整體素質。在中心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下,電表校驗班榮獲首批國網達標班組稱號。
(四)全面開展崗位大練兵
公司4月召開崗位練兵動員大會,分會下發《電能計量中心崗位大練兵的實施方案》,成立活動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分工,確定階段安排和重點工作,為崗位練兵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根據活動方案要求,任務分工,制訂有目標、有重點、可操作、可考核的專業工作方案。各班組根據中心崗位練兵的總體部署,積極響應,制定了班組崗位練兵方案,明確了崗位練兵月度計劃表、培訓練兵內容、具體負責人,原則上做到班組一周一練兵,一月一比武,切實做到了學有計劃、練有安排,通過比與練相結合、公司與班組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擴大崗位大練兵的范圍及深度,有力保證了大練兵活動扎實有效、不走過場。
結合職工上崗實踐操作考試的要求,針對不同年齡、文化層次不同和不同專業的員工,按照各自的培訓需求,設置不同的培訓項目和課程,并分別授課。努力做到工作流程規范化,確保現場培訓實效化。
充分利用營銷仿真實踐培訓基地,多次開展規范化作業培訓,使電能計量專業人員規范化作業水平顯著提高;并充分利用青年職工文化基礎好、接受能力強、工作積極上進的優勢,加強對青年職工的培訓力度,優先為青年職工提供場地器材的條件,積極促進青年職工的快速成長。
中心將班組人員組織起來進行互動培訓。根據專業需求,將人員分成若干小組,每組都有師傅和青工;著重培訓三相三線和三相四線電能計量裝置錯誤判斷工作中的一些常見問題,電能表的工作原理,二次接線的檢查等知識和技能;無論是培訓者還是被培訓者,他們都在互相提問、互相學習,搶抓時間討論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題以及需要改進配合的地方。
通過兩個月的努力使培訓達到預期效果,在營銷員工上崗考試中效果顯著。
(五)加強工會自身建設
分會始終注重自身建設,以建設“職工之家”為載體,進一步加強了工會組織建設。加強了對女職工工作的管理,切實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為企業改革、發展、穩定出謀劃策,廣大女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充分發揮女職工半邊天的作用。嚴格按照工會標準化建設要求,加強了對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確保了資料的整齊規范。進一步規范了工會財務工作。
2011年,中心分會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下一步的工作任務還十分艱巨,我們將不斷自我加壓、自我完善,不斷融入中心,不斷提高工會服務大局的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振奮精神,團結一致,實現不斷創新,不斷開創工會工作的新局面。
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計量管理基礎工作與上級部門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高壓用戶的新裝、銷戶等情況反饋不及時,造成了計量裝置實際運行情況與計量管理的脫節。
篇五: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前 言
電能計量業務是電力營銷工作的基本業務,為了進一步規范電能計量業務的操作和管理,提高工作質量,特制定浙江省電力公司電能計量管理辦法,并在工作中加以推廣使用。
本標準由浙江省電力公司提出
本標準起草部門:省電力公司營銷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批準人:
本標準由省電力公司營銷部負責解釋
電能計量工作標準
1 適用范圍
電能計量類業務,主要指電力系統用于貿易結算和內部電量考核的電能計量器具的管理。電能計量類業務包含了計劃管理、電能計量器具管理、實驗室工作管理、現場工作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能計量裝置技術管理規程》(DL/T448-2000)
《電能計量裝置安裝接線規則》(DL/ T825-2002)
《水利電力部門電測、熱工計量儀表和裝置檢定、管理的規定》
《供電營業規則》
《法定計量機構監督管理辦法》
《機電式交流電能表檢定規程》(JJG307-2006)
《測量用電流互感器檢定規程》(JJG313-1994)
《測量用電壓互感器檢定規程》(JJG314-1994)
《電子式電能表檢定規程》(JJG596-1999)
《交流電能表檢定裝置檢定規程》(JJG597-2005)
《計量標準考核規范》(JJF1033-1999)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JJF1059-1999)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JJF1069-2003)
3 術語和定義
3.1 計劃管理
電能計量用表計劃、檢定計劃、輪換計劃、現場檢驗計劃等的管理。
3.2 計量器具管理
工作用計量器具的訂購、倉儲(入庫、保管、領用、轉借、調撥)、配送、報廢、淘汰、封存、清查等的管理。
3.3 實驗室工作
供電企業用于電能計量的全部計量器具的實驗室內檢定、非現場申校、故障鑒定等。
3.4 現場工作
電能表現場檢驗、互感器現場檢驗、二次壓降及二次負荷的測試、輪換、改造、現場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處理、變電所新裝等工作。
4 計劃管理
4.1 用表計劃
4.1.1 年度用表計劃
4.1.1.1 年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4.1.1.2 為實現電能計量器具的統一管理,地區供電企業年度用表需求統一報送省公司營銷部,由省公司負責統一招標與購置。
4.1.1.3 每年7月分制定下一年度的年度用表計劃,每年一月份調整當年度用表計劃并作為下半年用表招標的依據;縣(分)局、計量中心必須在7月10日前將年度用表計劃上報至市局營銷處,市局營銷處須在7月25日將年度用表計劃上報至省公司營銷部;縣(分)局、計量中心必須在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將下一年度用表調整計劃上報至市局營銷處,市局營銷處須在下一年度1月25日將下一年度用表調整計劃上報至省公司營銷部。
4.1.1.4 年度用表計劃分為上半年用表計劃和下半年用表計劃,須包括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下一年度的年度用表計劃在制定時先參照本年度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備表數(備用)、庫存數(僅計量中心)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本年度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1.5 縣(分)供電局用表計劃由縣級供電企業計量機構計量專職制定,經縣(分)供電局分管局長審批后,由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匯總,計量中心需根據中心的檢定能力提出意見后報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審核,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審核同意后報省公司,如審批不同意則將意見返回縣(分)供電局重新填報,省公司負責全省用表計劃的匯總,并根據下年度計劃中的上半年用表量執行招標。
4.1.2 季度用表計劃
4.1.2.1 季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4.1.2.2 縣(分)供電局必須在本季度最后一個月23日前將下季度的季度用表計劃報地區供電企業計量中心匯總,計量中心根據中心的檢定能力提出意見并將匯總后的計劃在26日前上報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同意后,由計量中心安排生產工作,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不同意則退回供電局重新填報。
4.1.2.3 季度用表計劃必須包括本季度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下一季度的季度用表計劃在制定時先參照本季度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庫存數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
求數應為本季度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3 月度用表計劃
4.1.3.1 月度用表計劃工作流程
4.1.3.2 縣(分)局必須在當月24日前將下月的月度用表計劃報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匯總,計量中心根據中心的檢定能力提出意見并將匯總后的計劃在當月26日前上報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同意后計量中心根據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意見安排月度檢定,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審核不同意則退回供電局重新填報。
4.1.3.3 月度用表計劃必須包括本月業擴營業用表、輪換用表、計量裝置改造用表等同時需考慮一定的余量,余量的控制一般不超過20%。下一月度的月度用表計劃在制定時先參照本月用表情況計算出用表需求數,然后根據庫存數等實際情況進行修改。用表需求數應為本月度的業擴數+輪換數+故障數。
4.1.3.4 地區供電企業營銷處負責對填報質量及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1.4 臨時用表申請
篇六:電能計量所半年工作總結
電能計量所2011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及
下半年工作安排
半年來,電能計量所在公司領導的關愛和正確領導下,在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我公司的各項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公司年初確立的以堅持“一個中心”,確立“兩大目標”,完善“三項保障”措施,努力實現“四個突破”為工作重點開展工作,現將上半年工作完成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1、1-6月份輪換電能表4000塊。
2、校驗新單相電能表1428塊。
3、校驗三相電能表444塊。
4、校驗互感器960只。
5、校驗智能開關30臺。
二、主要工作
1、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公司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加強安全管理。
2、在全縣范圍內積極開展輪校表工作,有效的降低低壓線損,同時也積極配合做好大用戶的送電和復電工作。
3、對公司轄區內10個變電站以及3個用戶變電站的關口表進行了現場校驗。
4、加強計量標準的監督管理,為公司線損率等經濟指
標的完成提供了可靠的技術保證。
5、全所人員參加了內蒙電科院的換證、認證培訓學習,并通過了考核。
6、針對2010年存在的問題,加強了外勤工作的培訓力度,人員業務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
7、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項活動,公司舉辦的文藝匯演、知識競賽,我所人員均取得了優異的成績。通過參加各項文體活動,帶動并增強了全所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從中陶冶了情操、增加了凝聚力。
三、存在的問題:
1、MIS系統的應用以及簡單的維護需進一步加強。 下半年工作計劃
1、按計劃完成輪換表任務。
2、積極配合公司組織的為大客戶送電工作,嚴把質量關。
3、結合公司《分類、分級考核標準》將2011年到期的電能表全部進行輪換。
4、做好與各兄弟單位的對口交流工作。
5、積極做好各類資料的整建工作,迎接各季度績效考核及年終目標考核
電能計量所
二0一一年六月
篇七:電能計量管理措施的分析總結
題目“:電能計量管理措施的分析總結
姓名;余青青
學號:C1208398
學院:安徽電氣工程技術學院
班級:12供電謝橋
電能計量管理措施的分析總結
——摘要——
電能計量裝置在發電、供電、用電地位是非常十分重要的。通過電能計量裝置的測量為生產計劃、供電計劃和用電部門來加強管理,以利于開展節約用電,提高經濟效益。然而,電能計量裝置管理卻是供電企業保證計量裝置安全穩定運行準確的去計量的第一任務也是電力營銷工作中的很關鍵的環節,是防止用戶竊電的很好的手段
關鍵詞:電能計量裝置,管理,竊電。。
電能計量管理措施的分析總結
-1-電能計量裝置管理的內容…………………………………………………………
1.1電能計量裝置的性質。
1.2.環境對計量裝置的因素。
1.3電能計量裝置的信息。
1.4電能計量裝置的計量的準確度。
-2-加強計量裝置的防竊電的管理………………………………………..
2.1加強抄表人員的培訓管理,提高抄表人員的工作效率。
2.2定期的審查抄表記錄的制度。
2.3電能計量裝置的故障處理的制度。
2.4電能表和互感器的管理制度。
-3-計量裝置管理的組織措施…………………………………
3.1計量方式的選擇。
3.2建立很全面的計量裝置一系列的管理資料。
3.3計量裝置的定期的檢查管理。
3.4及時的處理發生的計量事故。
3.5嚴格的封印制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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