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城區治理辦工作計劃
一、推進“行走東曉”城市管理工作。
整合街道城區治理、民生事務、工程基建及各社區的綜合力量,由書記帶隊,開展拉網式巡查,對發現的.問題,能就地解決的當場解決;道路破損、綠化缺失等問題,由城區治理辦直接走零星工程項目進行整治;需要進行專項治理的,分門別類,能通過民生微實事項目的就走民生微實事項目,不能通過民生微實事項目的,就由街道基建工程整治項目進行整改,多條腿走路,強力推進問題的整改,務必把“行走深圳”城市管理工作做扎實做到位,力爭走在全市前列。
二、加大城區治理工作的宣傳工作。
城區治理辦和各社區工作站將進一步拓寬宣傳途徑,借助主流媒體宣傳轄區城市管理工作的亮點,組織開展“城市環境文明活動”、“美麗深圳熱點活動”,帶領市民更進一步了解城管工作,走進城管。
三、落實好《物業服務企業市容環境考核獎懲辦法》
以此作為強化物業服務企業市容環境考核監督工作的抓手,促進轄區物業小區城市管理工作精細化、常態化、規范化,提升物業服務品質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