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轄區內街道及公路沿線副食批發零售單位查處無證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假冒偽劣、“三無”過期、腐爛變質食品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二)是對相關服務單位的對貨臺帳,索證索票,掛牌承諾等食品監管制度進行檢查。
(三)是對餐館、小吃店原材料采購和使用,對餐館、小吃店以及食品經營者的衛生條件,廢棄物處理等方面進行嚴格檢查。
(四)是對餐館、副食批發零售單位食用油、調味品、工業鹽、非食品原材料加工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五)是對相關單位從業人員健康證及健康檔案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本次共檢查餐館18戶、副食批發零售店30戶、共48戶。形成現場檢查表48份,簽訂《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責任書》18份,餐飲服務單位無許可證1戶,正在申請辦理中,許可證過期13戶,正在申請辦理中,健康證過期1戶,已責令盡快辦理,副食批發零售無許可證2戶,正在辦理中,健康證過期1戶,已責令盡快辦理,出動共車輛1次,專項人員14人次,發放宣傳資料300余份。
以上情況均責令相關單位一個月內整改備查。此次檢查未查出三無過期食品,未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利用現有資源,對學校食堂及其街道的食品相關單位進行長期監督。
(二)是繼續搞好轄區學校、街道為重點的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對學校、街道食品相關單位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使其進行限期或當場整改。
(三)是加強宣傳,利用街頭發宣傳單、現場咨詢,公共場所電視廣告等形式,增強學校師生、從業人員及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正確引導,確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