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色小城鎮建設中取得的經驗
1、扎實做好征地拆遷工作,為推進小城鎮建設鋪平道路。(1)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多形式宣傳小城鎮建設的意義,向被征對象作好宣傳和解釋,征求他們的意見,傾聽他們的訴求,把群眾的利益擺在首位,平衡好群眾、政府和開發商的利益關系。(2)制定公正、合理、合法的補償方案。所視察的鄉鎮,在實施小城鎮建設過程中,都嚴格按照國家的政策,省、市、縣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了相應的土地征收或地面建(筑)物拆遷方案。如征地補償標準依據是黔府函[2009]255號文件,拆遷補償標準的依據是赫發[2011]19號文件。由于有據可依、有文可查,增大了方案的公信度,對推進小城鎮建設產生了積極的作用。(3)所調研的鄉鎮對被征地農戶還實行了各種優惠。如結構鄉除了按我縣21600元/畝的征地補償兌現給群眾外,還給予一定的土地面積返還;古基、哲莊對被征地農戶除按我縣21600元/畝的標準補償農戶外,還按10000元/畝的標準給被征地農戶繳納被征地農戶社會保障資金;哲莊鄉對被征地農戶給予住房獎勵或現金獎勵,對被征土地超過0.5畝(含0.5畝)的,每征收1畝,在新建小城鎮區內給予30平米的住房獎勵,低于0.5畝的,按每征收1畝,給予2萬元的獎勵。這些的激勵措施,極大地化減了征地中的阻力。(4)在征地丈量手段上,哲莊鄉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采用動態GPS RTK來測量地塊面積,這樣就減少了用皮尺拉量時的誤差,打消了群眾的顧慮。
2、積極謀劃,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目前,我縣小城鎮建設基本上形成了以市場化運作為主、政府投資為輔的多元化投資格局,部分鄉鎮還探索以土地農戶入股等模式,吸納更多的民間資金投入小城鎮建設。其中,市場化運作主要以BT模式為主,這種模式既減輕了財政的壓力,又便于實行靈活的融資。
3、重視規劃,以規劃引領建設。在實施小城鎮建設的鄉鎮,基本上都編制了小城鎮建設規劃,小城鎮建設總體上也都按規劃來實施,使小城鎮建設有章可循,按步推進,杜絕了建設過程中的隨意性。
4、嚴格依約辦事。政府與農戶和居民簽訂了相關的補償安置協議,與開發商簽訂開發建設相關協議。這些協議都以相關的法律和政策為依據。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鄉(鎮)政府占著主導地位,帶頭并督促對方認真履行相關協議或合同,按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職責、義務,使小城鎮建設得到有序推進。
5、各鄉鎮在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大多能做到注重自身的特色,賦予了一定的民族、歷史和地域文化特色。
三、特色小城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在征地、拆遷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阻力和困難。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難免有少部分思想認識不到位或斤斤計較的被征地對象難以做通工作,但他們卻影響了整個城鎮建設的工作進度,征地拆遷難的問題仍然突出。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線的鄉鎮,由于修高速公路的征地補償標準(2.875萬元/畝)高過城鎮建設征地補償標準(2.16萬元/畝),人們習慣性的比照高標準,因此加大了征地的難度。
2、在項目申報、立項、審批、備案等過程中,辦事程序比較復雜,辦事效率較低下。在實施小城鎮建設過程中,政策性、程序性比較強,鄉鎮在開展此項工作時,需要協調的部門比較多,即使通過預約有關部門,預約好后又因種種原因失約情形也經常出現,他們倍感困難。而各部門之間又缺乏銜接和聯動機制,因此辦事效率較低,行政成本較高。
3、城鎮化過程中,土地報批難。現在國家對農用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保護制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之間相互沖突的現象比較普遍,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程序比較復雜,難度相當大。因此,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耕地保護和城鎮建設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建設用地指標很難爭取,城鎮建設用地很難儲備。部分鄉鎮因建設用地指標嚴重不足,影響著城鎮建設的開展。
4、在規劃方面:
(1)小城鎮建設規劃相對滯后,規劃編制不盡合理,需要經常修編。大部分鄉鎮現已編制了小城鎮建設規劃,但由于受到資金、土地、地形、資源、市場等因素的制約,規劃并非完全合理,有些規劃思路還有局限,缺乏前瞻性,從而在小城鎮建設實施過程中必將反復修編。最為突出的是可樂鄉,該鄉因可樂文物保護規劃、可樂大遺址公園建設規劃之間的沖突,反復作了若干次規劃,僅規劃費用就花上了幾百萬元,耗費了若干年,城鎮建設卻沒有取得實質性進展。
(2)按省的要求,各鄉鎮的村級建設規劃基本上已按上面的統一模式編制了規劃,但千篇一律,沒有很好地結合好各村實情,可操作性不強,意義不大。
5、鄉鎮雖設立了村鎮規劃建設站,站里的人員多是非專業人員招考進來的,業務素質普遍低下,不能適應小城鎮建設管理的需要,有些站里的人被提拔使用后,未能及時補員。所以,鄉鎮在實施小城鎮建設過程中,寸寸步步都要央求于縣直有關部門的技術業務人員,而這些部門的事務又較多,因此開展工作比較困難。由于缺乏專業人才,因此,在工程施工建設中,對質量監督和管理總是存在滯后和不到位的問題。
6、小城鎮建設投融資難。一是區位較差的鄉鎮招商投資難度較大。如德卓、河鎮等鄉鎮屬于掉邊的鄉鎮,如以市場化運作來推動,因為市場風險很大,愿意投資的商家很少,因此小城鎮建設很難推進。二是缺乏信貸資金的支持。由于缺乏城鎮建設投資中的信貸擔保措施,銀行不愿意把資金放貸到城鎮建設行業中去。一些開發商在沒有得到銀行貸款的情況下,向民間借用高利貸來搞小城鎮建設,盡管城鎮開發建設屬于高利潤,但高利貸也給其自身帶來高風險。同時,這也對小城鎮建設產生了消極作用,影響小城鎮建設的健康發展。三是在小城鎮建設的投資上,縣級以上政府的鼓勵、支持性政策措施較少,一些可投入的資金也沒有整合好。四是對垃圾填埋場等一些項目的爭取,非建制鎮的鄉無法爭取立項,增大了其投資建設的難度。五是部分鄉鎮在小城鎮建設中缺乏啟動周轉資金,無法及時兌現農戶的征地拆遷補償費用,群眾有抵觸情緒。
7、小城鎮立面改造工程實施難度大。對集鎮上的公私房屋進行立面改造,是畢節市的統一要求,但上面卻沒有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全靠縣鄉財政負擔,然而縣鄉財政目前只能保工資,連保運轉都很困難。在實施過程中,有些按8000元/戶的標準補助給住戶,但改造資金的大頭還要由住戶自己承擔,群眾極不愿意進行改造,抵觸情緒較嚴重,工作很難推進,鄉鎮花錢買氣受。個別鄉鎮無錢實施立面改造,還借高利貸來實施。
8、生態家園建設資金困難。生態家園建設全縣今年實施了12個村,平均每個村投資200多萬元,最多的江南村,就投資了1000多萬元。這些投資也主要由縣鄉財政負擔,縣鄉財政已捉襟見肘而倍感力不從心。
9、小城鎮的繁榮和發展缺乏產業的支撐。目前,全縣除縣城所在地的城關外,其它多數鄉鎮的城鎮化率都很低(據住建部門提供的數據,全縣城鎮化率為16.14%,鄉鎮城鎮化率為15.29%,高于20%以上的只有城關、野馬川、六曲河、財神、媽姑、德卓、古基、可樂、鐵匠等7個鄉鎮)。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產業的帶動發展,尤其是第二、三產業發展滯后,象樣的龍頭企業很少。企業少,就無法形成人口、資金、消費的凝聚效應,農村富余勞動力無法向小城鎮轉移,城鎮商業、飲食服務等第三產業也就無法拉動,即便建了多少商品房或住房,也并非城鎮化的應有之意。如工業方面,工業園區正在建設中,入住投產的企業很少,無法吸納更多的人員就業;全縣多數煤礦企業正常生產的不多,多數還在建井之中,只投入不產出,無法形成消費以拉動經濟增長;鋅鐵企業也由于市場因素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產業結構的調整也未見明顯成效。這些因素都制約著城鎮化健康發展,使城鎮化發展缺乏自然的內在動力。
10、 赫章境內大多數鄉鎮城鎮所在地平地少,坡地多,地形復雜,對于規劃小城鎮建設難度大,在建設過程中“三通一平”等方面的基礎投資較大,小城鎮建設的成本較高。
11、各鄉鎮對小城鎮建設的重視程度不一,小城鎮建設發展不平衡。多年來,小城鎮建設并沒有象人口計生工作、安全生產工作、危房改造工作等列入硬性的考核任務指標,部分鄉鎮疲于應付其它比較壓頭的工作,所以對似乎可做可不做的小城鎮建設工作不太重視,小城鎮建設也就相對滯后。有些鄉鎮則意識到小城鎮建設工作的重要性(體現政績的最好方式),因此集中精力抓好小城鎮建設。兩種不同的態度得到兩種不同的結果,是小城鎮建設發展不平衡的主觀方面的原因。
四、下步工作建議、意見。
1、建議全縣統籌安排部署各鄉鎮小城鎮建設工作,制定全縣各鄉鎮小城鎮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每年全縣小城鎮建設的重點鄉鎮。對當年的重點鄉鎮,要求國土、規劃、住建、發改、審計、財政、危改、生態辦等部門要全力支持或重點傾斜。對負責項目的立項、申報、備案、審批的部門,要認真做好協調和對接,理順辦事程序,建立高效、便捷的辦事機制,對有關辦事程序要進行公開,使之透明化。規劃、建設等業務技術部門要把工作重點擺到當年小城鎮建設的重點鄉鎮上來,沉到這些鄉鎮抓好業務指導。要整合有關財政、危改、生態移民搬遷等項目資金,投入于小城鎮建設的有關項目,以緩解城鎮建設中的資金不足問題。
2、建議縣政府通過加大土地開發復墾力度,搞好占補平衡,并采取靈活的形勢,積極向上爭取小城鎮建設用地指標,作好建設用地的收儲工作,以滿足各鄉鎮城鎮建設的用地供應需求。
3、要根據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制定并啟動實施被征地農戶社會保障資金的收繳管理辦法,讓被征地農戶免去后顧之憂,從而減輕征地過程中的困難和阻力。
4、縣、鄉(鎮)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協調力度,努力爭取信貸資金投入小城鎮建設。
5、進一步探索和完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模式和體制:一在抓好縣城投資項目建設的同時,可以考慮讓縣建投公司投資小城鎮建設,以節約小城鎮建設的成本;二是繼續采取BT模式實施小城鎮建設;三是由縣擔保公司為鄉鎮提供擔保貸款投入小城鎮建設;四是采取多種形式吸納更多的民間資金投入小城建設,如可以讓群眾入股等形式參與。
6、對城鎮垃圾填埋、排污處理、防洪工程、供水管網、綠化亮化、客運站點、衛生公廁、醫院學校等公益基礎設施,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鄉鎮做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協調,積極爭取國家有關資金投入建設。
7、結合生態移民搬遷、危房改造、村莊整治、“五園新村”建設等工程的實施,融合小城鎮建設資金,以推進小城鎮建設。
8、對因特殊困難不能及時兌現征地、拆遷補償費的鄉鎮,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縣政府幫助協調解決缺口資金,如從財政或有關部門借、向銀行貸等。
9、鑒于我縣財力疲軟,小城鎮建設中的許多項目(如城鎮立面改造、生態家園建設等)按上級規定又要由地方財政負擔,建議縣委、政府積極爭取市委、政府對赫章在任務指標上盡量縮減、資金上大力支持幫助。
10、各鄉鎮小城鎮建設要堅持以規劃為龍頭,以規劃引領建設。規劃要立足高起點,著眼于長遠,要體現城鎮的各種功能承載,體現城鎮的文化特色定位,以形成體系化。要力戒規劃的短期性和單一性,避免經常修編造成人力財力以及時間的浪費。
11、把鄉鎮機關中學工程、建筑、規劃、設計、園林、市政等相關專業的人員調整調配到涉及小城鎮建設管理的相關站所,或從高校畢業生中招聘這類專業學生到這些站所工作,或由縣統一組織這些站所的業務人員進行培訓,以切實改變鄉鎮小城鎮建設管理過程中缺乏相關業務人員,難以自主開展相關業務和對小城鎮建設進行有效監督管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