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本級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情況。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公開了《昆明市2015年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地方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自2009年開始,上年的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當年地方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都通過網站進行發布)、《昆明市市級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安排情況》、《昆明市財政局2016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表》、《昆明市財政局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及《昆明市本級2015年度“三公”經費決算公開》。
三、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情況
2016年6月我局出臺了《昆明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財政新聞宣傳工作的通知》,成立昆明市財政局新聞宣傳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局財政新聞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局辦公室主任、科研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為各處室主要負責人。規范了財政新聞宣傳組織機構、財政新聞宣傳報道內容、財政新聞宣傳主要形式和財政新聞宣傳工作程序,并將財政新聞宣傳報道列入局年度目標考核。
昆明市財政局重大事項決定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預算編制方面:每年度10月份,市財政均召開年度預算編制座談會,邀請市級各一級預算單位參加座談,征求年度預算編制相關意見 ;二是擬定財政報告方面:每年度財政均邀請市人大、市政協相關領導對擬定的財政報告進行預審,對報告相關內容征求意見。
四、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建立了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審查程序規范嚴格,2016年,局法制處共參與局信息公開事項審查86次,對于個別信息公開事項提出了相應的合法性、合規性的意見。
五、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和投訴、行政復議處理情況
1.《昆明市財政局政務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了市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局法制處。同時在局外網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件中,明確了辦公地址、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受理程序、申請方式、答復時限等內容,由局法制處專人負責辦理。還開設了“公眾郵箱”,及時與公眾互動交流。
2.2016年,市級財政收到公司、個人的信息公開申請共4份,要求依法分別公開昆明市財政局的信息公開制度、作息公開工作機構、涉及財政收入收費等事項。收到申請后,我局高度重視,及時與申請人取得聯系,由法制處牽頭,會同相關業務處室,對于可以公開的信息進行了完全的答復,并及時回復了相關單位和個人。
(二)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1.我局行政復議辦公室設在法制處,加掛“昆明市財政局行政復議辦公室”工作牌,設行政復議聯絡員一人,為法制處處長,統一對外受理行政復議申請,辦理行政復議的答復、調解、和解事宜,局其他部門積極配合。局行政復議辦公室對簡易案件先行調解,提供行政復議咨詢,并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八條規定的轉送行政復議申請的職責。答復意見會簽相關處室意見后報分管局領導審批,重大事項的答復意見需報局長審批。
從2015年至今,我局沒有受理過行政復議案件、也沒有投訴舉報事項。
2.行政應訴依法依規。針對一起行政訴訟案件的一審、二審,依法依規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落實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制度,收集相關證據、鉆研法律法規、準備庭審問題、調查事實真相,充分準備應訴,認真對待庭審,做好溝通說明,主動化解矛盾糾紛。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開展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我局進一步規范了行政行為,提高了工作效率。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側重點有待進一步明確,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信息公開的手段和方法需要進一步豐富,要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方法和豐富公開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將繼續認真貫徹《條例》,認真學習借鑒其他部門有關信息公開的先進做法和經驗,全面推進我局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將信息公開工作切實落實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制建設,完善信息公開目錄,細化信息公開分類,暢通信息公開渠道;三是認真對待信息公開權利人申請,及時公開依申請公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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