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泛宣傳。充分利用學校教育陣地,如電子屏、櫥窗、宣傳語、校園廣播站等,向師生、家長廣泛開展校園反欺凌教育宣傳。宣傳有關法制知識和典型案例,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關于友善的要求和處理人際關系的基本準則,宣傳校園欺凌行為的危害和惡劣影響,形成反校園欺凌的震懾力。邀請專家和公安人員來校進行專項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后果,積極宣傳校園中團結友愛、和諧共進的優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導,建設優良校風、班風。
2.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范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絕不允許教師成為校園欺凌的制造者;開展主題班會,通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及時制定《校園欺凌事件突發預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見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匯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校長匯報,在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系校園保安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并組織緊急救護,后匯報。
四、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情況
建立欺凌事件的處理機制:
1、一般欺凌,未造成顯著傷害的事件,由年級主任負責調查處理,班主任進行協助,主要對受害人進行寬慰,疏導,告知家長等,對實施欺凌行為人進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長,報學校進行紀律處分,結合其他欺凌事件,對學生進行主題教育,預防再次發生。
2、校外欺凌及校內嚴重欺凌,造成傷害的事件,由德育處負責調查處置,年級處進行協助,首要是對受傷人進行醫治,告知家長,由心理老師進行心理疏導,對實施欺凌行為人,告知家長,嚴厲處分,直至開除學籍,涉及違法的事件要報公安機關處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發生或剛剛發生,造成嚴重傷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執行:
㈠.通訊聯絡組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和急救中心電話120,并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后書面。同時,根據情況通知相關學生家長,并做好接待解釋工作,穩定家長和家屬情緒。(負責人:辦公室、德育處、團委)。
㈡.防暴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進一步施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有必要時協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負責:安保處、德育處、團委、學校保衛人員)。
㈢.救護組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緊急救治(負責人:總務處、醫務室、班主任)。
㈣.疏散組馬上把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清點人員,穩定學生情緒,并把情況報聯絡組和校長(負責人:德育處、團委、當日值班教師和班主任)
4、每學期要開展的具體工作
㈠出一期校園宣傳櫥窗,校園電子屏幕宣傳,讓學生全面了解校園欺凌的相關內容。(負責部門:辦公室、德育處)
㈡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啟動“反校園欺凌”活動周。(負責部門:安保處、團委)
㈢進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級內排查出心理有問題者、有暴力傾向者、搞小團伙者等,并對重點學生進行幫教,心理有問題者心理咨詢室個別進行輔導,做到防患于未然(負責部門:德育處)
㈣舉行主題班會,運用多種形式進行立體化宣傳普及(負責部門:德育處)
㈤舉辦多場法制現場會,讓學生知法懂法(負責部門:辦公室、德育處)
㈥舉行一次以“反校園欺凌,善待身邊人”為主題的征文比賽,全體學生參與,通過學生文章檢驗學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負責部門:安保處、團委)
5、校園欺凌事件處置的后續事宜和責任追究
㈠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學生和其他人員,要不斷的加強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隱患。
㈡每個責任人,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的被欺凌人實施跟蹤關注,防止被報復、心理扭曲、自我放棄等行為的發生。
㈢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每個責任人在處置過程中的推諉、拈輕怕重、玩忽職守,不處置的工作人員將在評比、職稱晉升、績效考評等方面,依據學校的考核制度進行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涉嫌違法的交由紀檢和司法機關處理。
全體教職員工都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在我校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不當而發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個人的評先評優、職稱評定和績效工資掛起鉤來,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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