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改薄自查報告2】
為扎實落實好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基本辦學條件各項工作,按照國家要求,我省結合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的實際,通過摸底調查確定資金需求,建立工作機制,鎖定規劃等一系列措施共同穩步推進全面改薄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確定資金需求及資金分擔機制
按照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及相關通知要求,我廳會同省財政廳從4月14日開始,以校舍(含教學及輔助用房、生活用房)、運動場地、附屬設施、生活設備、課桌椅、圖書、教學實驗儀器、音樂器材、體育器材、美術器材和信息化裝備等11項內容為核心,對納入省以上資金支持范圍的40個縣(市)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進行了摸底調查工作。根據初次上報的數據,省教育廳、財政廳組織人員分成四組重點對10個縣上報的數據有目的地抽取部分學校開展了實際核查并對數據調查填報存在的問題予以現場糾正。根據對上述縣實際填報中存在的問題重新組織全省40個縣填報全面改薄資金需求。經過兩輪核查后根據財力情況,為確保完成改薄任務,最后省財政廳與我廳研究確認需求為46.9億元。
綜合考慮前期摸底調查、實地調研和信息核查情況,省教育廳與省財政廳結合各縣(市)在校生數等因素以及各地財力狀況,擬訂了2016-2018年40個縣(市)“全面改薄”資金分擔方案,將40個縣(市)分為四類地區并給予支持。
其中:遼西北11縣(阜蒙縣、彰武縣、西豐縣、鐵嶺縣、開原市、調兵山市、朝陽縣、建平縣、凌源市、北票市、喀左縣)為第1類,省、市、縣承擔比例為8:1:1;綏中和昌圖等2個省直管縣為第2類,省、縣承擔比例為9:1;撫順縣、清原縣、新賓縣、鳳城市、寬甸縣、東港市、北鎮市、黑山縣、義縣、凌海市、遼陽縣、燈塔市、興城市、建昌縣等14個縣(市)為第3類,省、市、縣承擔比例為7:2:1;法庫縣、遼中縣、新民市、康平縣、岫巖縣、臺安縣、海城市、本溪縣、桓仁縣、蓋州市、大石橋市、盤山縣、大洼縣等13個縣(市)為第4類,省、市、縣承擔比例為6:3:1。
二、成立工作小組督促推進全面改薄工作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成立全國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通知》(教督廳[2016]1號)的文件精神,省教育廳經商有關部門同意,成立了由教育廳副廳長周浩波兼任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領導小組組長,明確了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同時要求各市縣比照成立市(縣)級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明確負責人,落實工作人員,統一組織和協調本地區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實施工作,共同推進我省全面改薄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編制項目規劃,鎖定支持目標
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省教育廳 發展改革委 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編制全面改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劃(2016-2018年)的通知》(遼教發[2016]164號),并針對規劃組織了全省“全面改薄”項目政策解讀暨管理軟件操作培訓會議,詳細講解“全面改薄”工作的下一步工作重點和實施原則、規劃目標與內容;要求各項目縣將前期核實確定的資金需求逐個分解落實到具體學校,分解到具體項目上。各項目市、縣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遴選項目學校,截止到目前全省40個項目縣已初步上報完成既定的項目規劃,涉及項目學校3044所,總資金需求為46.9億元,其中校園校舍建設資金31.3億元、設施設備購置15.6億元。
四、具體管理措施
(一)年度實施管理要求
1.下放資金管理權限,增強縣級管理自主性。嚴格貫徹義務教育階段“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由各項目縣按照“補足短板,兜住底線”的原則,對照基本辦學標準和學校的實際需要,按照輕重緩急合理安排年度項目學校,以便切實利用好上述資金,逐步改善本地區的辦學條件。
2.指導和監督及時跟進。指導各項目縣及各部門、各學校在認真調研、分析論證基礎上,按照實事求是,標準不降,硬件從實,軟件從嚴的原則,認真填報相對薄弱學校基本信息,認真梳理薄弱學校存在問題,確定工作重點,制訂階段性工作計劃,明確任務,細化措施;按時將按照因素法下達的資金分解落實到項目并對不合理的任務堅決予以調整;嚴禁將財政資金向少數學校過度集中,拉大教育差距。嚴禁舉債建設義務教育學校和改善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省財政廳和教育廳對項目庫中項目,采取“銷號”方式管理,完成一所,注銷一所,確保薄弱校改造工作按時、高效、圓滿完成。
(二)強化調研督導
根據我省各地辦學條件實際狀況,我省于2016年10月下旬開展由賀旻副省長帶隊組織的遼西北地區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調研工作,通過實地考察具體學校和聽取工作匯報的方式了解遼西北全面改薄工作的工作進展情況,了解推進工作實際中存在的問題或困難。
(三)績效優先,嚴格考核
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全面改造薄弱學校工作,在按照國家要求實施雙月報制度、季度調度會和半年總結的基礎上,從2015年起,我們將對今年40個縣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績效檢查,根據其項目執行情況,研究安排下一年項目資金,將資金使用管理和資金使用效果統籌在一起,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專款專用,依法合規。同時,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教育督導的作用,會同教育、財政、發改等部門定期對改薄任務進度進行專項督查,為確保完成年度薄弱學校改造任務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組織保證和行動指南。
五、2016年資金安排情況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省在項目管理上采取了目標管理和項目管理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國家要求督促各市縣按照“實用、夠用、安全、節儉”的要求將專項資金落實到項目,報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后,由省將項目批復到各市縣后開展執行,以便全面掌握各項目的資金安排情況和整體完成情況。
我省原計劃在2016年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專項資金下達后一個月內由各市縣上報具體項目資金落實情況,但由于國家教育部重新調整了“全面改薄”的任務分工和開展新一輪的規劃編報工作不得不暫時停止了2016年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專項資金申報審核工作;避免2016年度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的實施項目與最終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項目規劃之間出現紕漏。
截止到目前我省全面改薄規劃的初步完成為年度項目學校的實施奠定堅實的基礎,為追蹤項目實施進度奠定立腳點和關注點。在此基礎上,我省擬準備出臺《關于規范申報全面改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年度建設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抓好、落實好年度項目實施,穩步推進全面改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執行進度,逐年落實好全面改薄的目標任務;同時重新啟動了2016、2015年度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的實施項目審核與批復工作,抓緊利用好我省春末開工的有利時機積極推進2016、2015年度的全面改薄實施工作。結合2016、2017年度全面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的實施項目的批復工作,我省擬從2015年10月份起,對已批復的40個縣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績效檢查,根據其項目執行情況,研究確定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項目的績效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