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2】
2016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將內控機制建設融入全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之中,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于進一步深化內控機制建設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見》和《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構建“七位一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意見(試行)》要求,著重從加強教育、提高素質、完善制度等方面加強內控機制建設,不斷強化風險意識,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推進依法治稅。現將我局開展內控機制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 健全機構,加強領導,進一步明確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的領導責任
根據局領導班子成員的分工情況和部門領導輪崗情況及時調整內控機制建設領導小組,把深化內控機制建設、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作為今年的重點工作,列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并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的分解對分管部門的內控工作進行部署,以部門為單位,根據征管流程和崗位變動情況梳理風險點和防控措施,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建立健全目標具體、職責明確、上下貫通、左右協調的責任體系,進一步強化“一崗雙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
二、開展針對性的教育培訓活動,提高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的認識和防控廉政風險的能力
(一)加強思想教育,提高廉政意識。我局堅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的重要手段,不斷豐富教育內容和方式,進一步強化對黨員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逢會必講廉政,講廉政必講風險監控,不斷提高干部職工的廉潔從政的意識,打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基礎。一是開展新黨章學習活動。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開展了以“學習貫徹黨章、嚴明黨的紀律、弘揚優良作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月活動,以黨組中心組學習、召開全體黨員大會和支部組織生活會的形式,對全體黨員進行“認真履行黨員義務,明確黨的紀律”教育。通過查找在思想、工作、紀律、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使廣大黨員在熟悉黨章的主要內容和基本觀點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了黨章意識、黨員意識、組織觀念和紀律觀念,進而促進依法行政意識的提高和自覺學法、遵法、守法習慣和養成,為推進內控機制建設提供思想保證。二是開展職業道德教育。結合道德講堂活動,開展以“愛崗敬業、公正執法、誠信服務、廉潔奉公”為主要內容的稅務干部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增強了廣大干部的法治意識、紀律觀念和明榮知恥意識,促進“誠信、公正、包容、執著”的海南國稅精神的提升。三是開展警示教育,通過組織觀看《稅案風云》警示教育片和邀請檢察官作預防職務犯罪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警示教育,進一步增強稅務干部的法制意識和拒腐防變的能力。
(二)加強法紀條規及制度的學習,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在繼續組織學習《稅務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的基礎上,加強對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省局的七個方面規定和區局二十六條規定以及《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海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構建“七位一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意見(試行)》等的學習,力求每個人都能掌握,明確制度規定的標準,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違反制度會產生什么后果等等,從而提升對制度的認可度和遵循度,把制度理念滲透到日常的行為之中,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切實把內控的要求和責任落實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崗位,確保每道程序之間互相制衡,實現權力運行的過程控制。
(三)加強業務培訓,提高防范廉政風險的能力。一是結合小企業會計準則學習和考試,加強對稅務人員會計知識的培訓;二是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營改增業務、所得稅管理、稅法知識、新征管流程等具體業務的培訓,進一步提高稅務人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行使權利的能力,從而提高執法質量,規避執法風險。
三、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的“抓手”作用
我局堅持以完善制度建設和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在完善崗責體系和排查廉政風險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征管改革和制度建設,進一步簡化管理流程,從源頭和機制上預防廉政風險,提高依法行政和稅收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民主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 “三重一大”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機制,規范領導決策過程。全面認真貫徹落實《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凡屬集體議事的決策問題都做到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和程序辦事,實行集體研究決定,不搞個人說了算和“一言堂”,降低決策風險;二是規范征管流程。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建立完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的稅收征管模式和強化管理的要求。在現有機構下調整管理職能、完善崗位設置、強化人員專業性,重新調整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簡化稅收征管流程,減少工作環節,統籌征管業務調整,有利于對執法過程的管理和監督;三是制定并執行《稅收征管考核辦法》、《洋浦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納稅服務投訴管理流程》、以及團隊化管理制度等,優化管理結構,簡化審批流程,加強征管工作的考核力度,對調查、處理、回復納稅人的舉報和投訴,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了規范,有力推動全局稅收管理和納稅服務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廉政風險防控能力;四是積極探索以物質激勵與經濟懲戒相并存的制度體系建設,以嚴格考核和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為前提,提高稅務人員廉政收入的預期和增加腐敗的機會成本和未來風險,構建不愿違和不想違的制度體系。
四、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提醒,確保推進內控機制建設取得成效
(一)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一是堅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凡是三重一大事項都必須進行民主集中和會議決定過程,杜絕一人說了算問題;二是按照《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報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9人次;三是執行述職述廉制度。年初,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組織領導干部在全體干部職工大會進行述職述廉,同時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民主測評,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測評情況均評為“好”等次;四是對“三公”經費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按季公開“三公”經費的使用情況,確保“三公”經費在預算范圍內開支。五是對交流和輪崗的中層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及時提醒,做到防范工作。
(二)加強對執法權的監督。一是進一步細化崗位責任范圍,針對不同時段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運行的重點,實行廉政風險動態管理,堅持做到每季次匯報一次,對重點崗位人員進行及時提醒,適時糾錯,提高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二是依托稅收執法考核信息系統,及時篩選錯誤執法信息并直接追蹤到具體崗位和人員,加強權力運行風險的預警提醒和監控糾錯,對錯誤程度較高的執法信息,實施執法監察和糾錯整改。今年我局對總局下發的46個疑點,通過查詢CTAIS等系統和檔案室原始資料等對以上疑點進行核查,整改疑點2個,共補繳稅款43735.95元,滯納金2072.08元;三是在省局對我開展執法監察的基礎上,結合我局的實際,開展了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總局《實施辦法》、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省局黨組“七個方面規定”和區局黨組五方面二十六條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圍繞總局及省局黨組重要工作部署,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持續優化納稅服務、全面強化稅收征管、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提出監察建議3個,被采納建議2個,協助建章立制1個。
五、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對推進內控機制建設的認識還不到位,防控意識有待加強。二是由于稅收執法行為的復雜性、時效性與監控的局限性和滯后性,導致對稅收執法行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控不夠到位;三是由于人員配置不足等原因,內控機制在實際工作中執行不到位,未能全方位的貫徹落實。
今后,我局將在省局的領導下,積極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協調職能,將內控機制理念和風險管理理念貫穿于稅收征管、納稅服務、納稅評估、內部行政管理等工作中,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風險防范措施,推進依法行政,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為建設“為民、務實、清廉”的國稅機關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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