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庫”的存在,造成一些國有企業肆意截留或轉移企業各種收入,致使企業國有資產流失,企業效益縮水,給國家財產和集體利益帶來巨大損失。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2016年單位清理小金庫自查報告1】
按照《咸陽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繼續做好20xx年治理“小金庫”工作的通知》(咸地稅發〔201x〕105號)的要求,我局召開專題會議,及時安排部署,現就在我局開展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方案
為了認真做好本次自查,局黨組高度重視,及時召開了會議進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黨組書記、局長尚軍民同志擔任組長,紀檢組長賈豐源同志擔任副組長,計財、紀檢監察、政工各股室負責人擔任成員的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積極出臺我局的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具體內容,確定自查范圍和重點,對我局“小金庫”的情況進行了全方位的詳查。
二、自查情況匯總
這次自查工作的重點是開展了對我局20xx年“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回頭看”以及對我局20xx年1-6月份財經紀律情況進行了檢查,通過對各基層單位及股室的自查和檢查,經查我局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程序辦理,無違反財務制度及財經紀律情況。
1、無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我局收費項目為發票工本費收入,均按上級規定收取入賬并上繳市局,各類稅收罰款均按規定及時上繳入庫;
2、未發現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我局所有固定資產均納入縣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無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無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5、無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6、我局各單位均為報賬制,不存在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現象。
此次自查,我局雖然沒有發現“小金庫”的現象,但同時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督促我們在以后的各項工作中嚴格要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防止此類現象的發生,促進我局財務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2016年單位清理小金庫自查報告2】
根據臨群組發【201x】7號文件要求,縣糧食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這次清理和專項治理重點內容及相關規定,并按照部署要求立即逐項逐人進行了全面清查,保證做到應查盡查,不留空當。現將“五清”和“小金庫”專項清理情況匯報如下:
一、組織領導
縣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財務審計科、辦公室、業務科等有關人員參加的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組織實施糧食系統的專項清理自查、整改工作。
二、認真開展自查
一是學習政策。首先組織領導小組學習有關政策法規,掌握政策,明確清理自查的內容和方法、步驟。二是進行自查。領導小組在組織專業隊伍學習的基礎上,要求財務、工會及有關負責人按照要求進行自查。
三、自查結果
1、領導干部超面積辦公用房問題。經自查我局領導干部辦公用房未發現超標情況,現我局領導干部人均辦公用房使用面積8.7平方米,符合有關規定要求。調離工作崗位的領導干部沒有發現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違規購買商品房問題。
2、無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無公車私用,套用混掛車輛牌照及掛假牌照問題。
3、沒有領導干部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問題。
4、根據慣例,經局黨委研究,局長兼任縣糧食收儲公司經理,無在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兼職(任職)問題。
5、通過財務自查,無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參與高消費娛樂活動問題。
6、通過自查,縣糧食局嚴格執行財政紀律,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會計統一核算,如數入賬,沒有私設賬外賬現象,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財務通則》《新會計制度》要求執行,會計核算獨立,糧食局局屬經費撥款,設經費收支賬一套,除會計賬內開設銀行賬戶,沒有以單位名義和個人名義開設任何賬戶。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局20xx年罰沒收入500元,已交縣財政局,除此之外,無其它行政事業性收費。通過自查,縣局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會計核算,沒有私設“小金庫”,無違反財經紀律現象,會計報表數字真實,內容完整。
四、建章立制,建立長效機制
局黨委修訂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車輛使用管理制度、機關物資管理制度,制定下發了地方儲備糧管理制度、糧食收儲企業資產管理辦法。同時局黨委主要負責人與班子成員、科室(中心)負責人、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建立了個人廉政檔案,保證了機關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機關作風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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