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和服務水平,持續加強人民幣收付業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現金規章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加強培訓并嚴格考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希望大家會喜歡!
【銀行人民幣收付業務自查報告1】
根據南昌縣人民銀行的要求以及為更好的做好人民幣現金收付業務,郵儲銀行南昌縣支行對2016年上半年現金收付業務、內控制度及執行情況進行了自查工作,自查主要從四個方面進行。
一、內控制度建設情況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結合郵儲銀行有關人民幣收付業務的規定,該支行制定了2016年度會計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和人民幣收付業務知識學習與培訓制度,加強了對開戶單位現金支付、個人結算、活期儲蓄賬戶支付、大額現金收付審批、登記和備案的管理,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條例,明確了臨柜人員定期培訓的計劃和要求,進一步規范了本行內控制度的建設。
二、營業場所建設情況
該支行在營業場所顯眼位置擺放著兌換殘損幣人民幣標識牌,并且在LED屏上打上“承諾無償兌換并提供券別調劑的服務”;還在營業廳掛有“殘損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準標識牌,并公示舉報監督電話。
三、現金收付業務辦理情況
該支行定期對臨柜人員進行人民幣收付業務知識學習與培訓,認真研究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每位臨柜人員都能熟悉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幣的挑剔標準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標準,并按程序規范操作,臨柜人員均能做到不對外支付、只收不付、停止流通不宜流通人民幣。同時網點按照要求配備小面額新鈔,并且均能根據客戶的需要,辦理券別調劑業務。對于假幣按規定加蓋假幣章戳,現金收付實現收支兩條線,對外支付已清分現金。由網點綜合柜員、當班柜員或網點負責人雙人在監控下整點、清分。對清分機退鈔口現金通過A類點鈔機記錄冠字號碼,并人工識假。完整券與殘損券分類捆扎管理,分別整點上繳,柜員對可疑幣、殘損幣單獨存放。
同時該支行積極組織反假貨幣宣傳活動,對臨柜人員定期開展反假貨幣知識學習與培訓,前臺人員均取得反假貨幣上崗證,并能熟練掌握如何收繳鑒定假幣。同時還在營業廳擺放反假幣宣傳折頁,可供客戶學習。
四、設備配備及管理情況
該支行在每個柜臺配備了一臺能識別冠字號碼的A類點鈔機,以及每個網點配備了一臺清分機,并定期進行更新升級。網點自助設備現金清分及冠字號碼記錄、上傳均由營業主管負責,且保存在專門的電腦上。自助設備加鈔均經過清分、冠字號碼記錄。網點記錄冠字號碼存儲至少保存3個月。以便及時供客戶查閱,有效解決假幣糾紛問題。自助設備均實現冠字號碼貼黃標,且能實現冠字號碼查詢。
總之我支行均能按照當地人民銀行有關人民幣流通政策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沒有出現與人民銀行規定相違背的情形,并定期組織支行所有前臺人員學習人民銀行人民幣流通等政策,熟練掌握業務知識以便更好的服務于廣大市民。
我支行通過對2016年上半年人民幣收付業務的自查,充分認識到本支行與人民銀行有關規定還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會繼續嚴格遵守人民銀行的各項政策及辦法的相關要求,并組織員工認真學習相關規章制度,將人民幣收付業務工作做的更好。
【銀行人民幣收付業務自查報告2】
根據貴行盱銀發[2016]11號關于開展人民幣收付業務、假幣收繳、鑒定及人民幣流通滿意工程執法檢查的通知,我行領導高度重視并在收到文件后,立即安排相關部門于5月10日對我行人民幣流通滿意工程執行情況、人民幣收付業務監管及反假貨幣執行情況進行現場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人民幣收付業務
(一)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
我行制訂了人民幣收付業務管理內部考核制度,同時也制訂了人民幣收付業務知識學習與培訓制度,建立培訓登記簿。網點柜面大客現金取款和小面額貨幣兌換實行預約制度,網點建立大客預約登記簿,有書面規定,有記錄符合規定要求。
(二)從業人員規定知曉情況。網點從業人員掌握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規定。了解券別調劑原則,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準。
(三)營業場所公示內容情況。
網點能夠公示無償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提供券別調劑的服務承諾及上級機構的舉報電話,能夠及時公示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不宜流通人民幣挑剔標準,根據上級部門要求,不定期開展愛護人民幣宣傳工作,已設置殘鈔兌換、券別調劑窗口,有顯著標識并有舉報電話。
(四)臨柜人員業務辦理情況。
柜員能夠按照要求無償兌換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流程符合要求,對不宜流通的人民幣進行收繳,停止對外支付,按照要求為公眾辦理券別調劑業務,對回籠款及時進行整點挑剔,流通券與殘損券無互相夾帶現象。
(五)自助存取款設備內現金質量情況。ATM機配款已建立管理制度,有書面規定資料。ATM機清機后能及時對存款箱現金進行清分、挑殘鑒偽,不存在將存款鈔箱中的現金直接加入取款鈔箱使用,清機加鈔過程中,嚴格執行堅持2人以上在監控錄像下進行裝節操作,堅持同進、同出、同操作。ATM機存取循環功能關閉符合規定要求。ATM機配款已實現記錄、存儲、備查冠字號碼功能。
(六)全額情分工作開展情況。網點柜面嚴格執行現金收付“兩條線”管理,自查柜員鈔箱,查看網點柜面現金支付為新鈔和已清分、整點券,調閱現場監控錄像資料,柜面不存在“坐收坐支”現象。銀行對外付出的現將全部經過清分。
(七)繳存款質量情況。我行繳存到人民銀行的錢捆符合“五好錢捆”標準,殘損券按照規定逐級解繳到人民銀行,流通券清分無差錯,殘損券復點無差錯。
二、假幣收繳、鑒定執行情況
(一)假幣收繳。發現假幣雙人及時收繳,沒有將假幣退還客戶現象,沒有將已蓋章假幣流入市場現象,按規定有兩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收繳,當面加蓋“假幣”印章,履行收繳手續憑證齊全,并向客戶說明權利和義務,收繳過程中按規定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并提供監控錄像。
(二)假幣保管與上繳。收繳的假幣按規定登記《假幣庫存登記簿》,假幣實物有專人單獨保管,帳實相等,沒有截留或私自處鑒定、收繳、沒收的假幣。收繳的假幣及假硬幣能按規定要求封存,專用封存袋標注要素齊全,庫存假幣按規定按月上繳人民銀行金融服務部。
(三)假幣鑒定。被授權鑒定機構能按規定在營業場所公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證書》,鑒定機構收到貨幣鑒定申請后,能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收繳單位送達需要鑒定的貨幣,人民銀行鑒定機構貨幣真偽時,必須按規定至少有兩名鑒定人員同時參與,并作出鑒定結論,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出具《貨幣真偽鑒定書》,因故不能按時完成鑒定的,要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或申請單位說明原因,鑒定機構不能拒絕受理持有人和商業銀行提出貨幣真偽鑒定申請現象。
(四)出納人員持證上崗。網點人員辦理假幣收繳業務人員持證上崗,并通過人民銀行組織的反假技能培訓并取得《反假貨幣上崗資格證書》。目前僅桂五鎮支行一柜員由于身體原因未及時考取,現已要求其盡快持證上崗。
(五)反假貨幣機具管理情況。我行點鈔機、清分機、自動存取款機的防性能符合人民銀行規定要求,沒有誤收誤付假幣現象。網點向社會公眾提供具有鑒偽功能的點鈔機、驗鈔機,符合規定要求。
(六)執行假幣收繳工作操作規程情況。調閱監控網點按照程序收繳;收繳的假幣按照規定登記保管;各類登記簿賬實相符,及時登記;收繳憑證要素齊全;網點及時解繳、按規定解繳假幣。
(七)我行定期參與反假貨幣宣傳月活動,定期檢查網點設置反假咨詢臺、擺放宣傳資料、播放宣傳資料和宣傳口號。
(八)無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等行為。
三、對外誤付假幣專項治理
(一)我行各網點已實現柜面現金支付記錄、存儲、備查冠字號碼。
(二)江蘇省人民幣冠字號碼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開展情況,我行按計劃落實完成冠字號碼數據上報工作。
四、農村地區反假貨幣“壁壘工程”開展情況
我行鄉鎮網點助農取款設立反假宣傳工作站,定期開展反假宣傳知識,組織人員現場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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