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自查是稅收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的一種手段。下面小編整理了2016國稅稅務自查報告,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2016國稅稅務自查報告1】
我公司與2015年4月12日至2015年5月10日對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的帳務進行了自查,現將清查的情況匯報如下,由于時間倉促,匯報的內容難免有些問題或有所遺漏,如有不妥,請理解和指正,謝謝!
納稅人名稱:
稅務登記號:
納稅人識別號:
經濟類型:
法人代表:
檢查時限2014年1月—2015年12月
一、企業基本情況:
我公司系私營企業,經營地址:主營:注冊資金:人。法人代表:,在冊職工工資總額。2006年實現營業收入2006年度經營性虧損元。
二、流轉稅(地稅):
1.主營業務收入:我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元。其中:
2.營業稅:我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繳納納營業稅元。其中:
3、城市維護建設稅:我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元。其中:
4、教育費附加:我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繳納教育費附加元。其中:
5、堤防費:我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
年應繳堤防費元。
6、平抑食品價格基金:我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應繳平抑食品價格基金元。
7、教育發展費:我公司2014年1月—2015年12月
應繳教育發展費元。其中:
三、地方各稅部分:
1.個人所得稅:我公司法人代表2014年度-2015年度工資收入元,我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個人工資收入未達到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無個人所得稅。
2.土地使用稅:無
3.房產稅:我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無房產稅
4.車船使用稅:我公司擁有小車輛,應繳納車船使用稅元,已繳納。
5.印花稅:我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元,按0.03%稅率應繳納印花稅元。帳本4本,每本5元貼花,共計元。合計應繳納印花稅元。
四、規費、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為職工4人繳納了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其他人員未在我公司繳納,原因系這批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仍由以前的工作單位代繳,關系未轉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交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元。
五、發票使用情況:
2014年度-2015年度我公司開具了發票,多少張,金額多少?
企業稅務情況自查報告的基本格式:
1、企業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