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校應在留守兒童教育中發揮主導作用。切實加強對留守兒童的教育與管理,幼兒早教書籍一是從生活上和心理上給予留守兒童更多的關心和關愛;二是針對留守兒童的特點,強化行為規范養成訓練,在教學中加強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幫助他們學會自我管理,自我保護;三是通過書信,熱線電話等形式,加強與留守兒童家長的溝通,為增進孩子與父母的聯系創造條件。
3、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引導留守兒童家長重視對子女的教育,社會各方面應針對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缺失的問題,宣傳普及家教知識,教育外出打工的家長認識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明確教育子女的職責。在留守兒童父母回鄉探親時,組織他們參加家長會或家長學校學習,引導他們經常與孩子進行情感交流,彌補父母不身邊給孩子造成的不良影響。同時教育臨時監護人真正負擔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注重道德教養,更多地滿足孩子的精神需求。
4、強化監護責任,構建親屬監護網絡。相關單位要通過多種方式。引導家長在外打工務工同時,吧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事情安排好,外出打工后要加強與孩子的溝通、學會交流以及教育蓋子的科學方式和方法,發揮家長對孩子的獨特教育功能,引導孩子成長。此外,要敬愛強臨時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轉變監護理念,引導臨時監護人及其他親屬對孩子的文化道德和精神需要給予更多關注。讓遠離父母的留守兒童真正感受到“心有人愛、身有人護、難有人幫”,合力營造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的社會環境。
5、社會各界應更多關注留守兒童,為他們的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媒體應對留守兒童方面增加一定的宣傳力度,調動社會對兒童關注的積極性;政府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提供行之有效的改善、改進留守兒童問題的方法。城鄉同級學校可以與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組織學校聯誼活動,充分利用本地和對方資源來引導和教育未成年人的發展方向,社會應積極的發揮有效的能動性,多組織各種關注留守兒童的團體,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尤其是龍頭企業多做以“報答家鄉,報答社會”等形式活動,組織下鄉支教,開展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發展的活動,對留守兒童父母以及監護人施行不定期的教育和指導,從客觀上來解決留守兒童教育的問題。
結束語
迫切希望社會更多關注農村留守兒童!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是社會發展所產生的必然現象,是生齒城市化、勞動力轉移過程中出現的社會現象,解決留守兒童問題迫在眉睫。他們很難得到父母的關愛,得不到父母的言傳真教,得不到父母意識的幫助。在他們的意識里,父母親在他們的印象中,是一個長期的漂泊的身影,是可視而弗成及的希望。他們幼小的心靈是孤獨的,他們的成長是寂寞的,他們的價值觀是模糊的,人生觀是慘淡的。他們希望社會關注他們,重視他們,他們需要我們對他們的學習、生活、心理上的扶持,他們需要的是社會對他們行為的認同,在社會上被更好的對待。
【2016留守兒童生活狀況調查報告2】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村勞動力大量涌入城市,他們在為城市建設和發展及農村經濟發展、家庭收入做出貢獻的同時,其子女的教育問題已凸顯出來。外出打工農民大多是青壯年,子女正值學習階段,多數被丟給爺爺奶奶或親戚照顧,這些“留守子女”的教育管理狀況如何?存在哪些問題?前不久,內蒙古赤峰市婦聯、赤峰市家庭教育研究會就赤峰市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現狀進行了深入調研,在松山區,敖漢旗、巴林右旗發放調查問卷700份,收回有效問卷700份。同時,婦聯的工作人員又在松山區、寧城縣入戶走訪了部分留守兒童及留守兒童的監護人,與部分留守兒童及監護人進行了座談訪談。結果發現,農村留守兒童中:22%有暴力傾向,36%學習成績差。
調查顯示,父母雙方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有三種情況:一是隔代監護型(占73%),即由祖輩——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托管的方式;二是親朋監護型(占20%),即把孩子托給親朋好友,叔嬸、姑舅或要好的朋友。監護人通常是把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其次是學業成績和物質上的滿足,以便好向孩子的父母交代;而對于孩子行為習慣的養成,以及孩子心理和精神上的需求卻很少關注,一切順其自然,順其發展。三是自我監護型(占7%),即由于沒有上面兩種條件,或其他原因,監護的責任就成了孩子自己,根本就談不上家庭教育。
這些留守兒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親情的缺失,影響了身心健康發展,造成一定程度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在對700名留守兒童進行調查后發現,35%的父母經常給孩子打電話;8%的孩子經常給父母打電話; 15%的父母經常回家;3%的孩子經常去看父母;9.6%的不經常聯系;8%的孩子竟然沒有父母電話;14%的孩子不知道父母打工地址;37%的父母一年回家一次;出去后再也沒回來過的占1、6%。 留守兒童強烈渴望與親人情感交流,11%的孩子變得膽小;14%依賴性強;不善交往的7%。
其次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影響了好的生活習慣和道德品行的養成,導致行為偏差的出現。由于種種原因,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幾乎是空白。由于缺乏及時有效的約束管教,部分留守兒童出現行為偏差,甚至出現違法犯罪行為。在對700名留守兒童的相關調查中發現,在難過、孤獨和苦悶時她們無法發泄,29%的想唱歌或做其它娛樂活動;25%的想看電視;3%的想上網;0.9%的想吵架罵人;0.1%的想離家出走;心里有吵架、罵人、打架沖動的有22%;另外,受打工家長的影響,留守兒童易產生“讀書無用”的思想,出現厭學情緒,學習缺乏熱情,不求上進,成績普遍較差。700名留守兒童中,有36%的孩子學習成績為較差。由于親情缺失,兒童缺少情感和心理關懷,缺少傾訴和尋求幫助的對象,對外界不愿意接觸,一些留守兒童表現出內心封閉、情感冷漠、行為孤僻等個性,不同程度的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礙。父母不在家,對于正處于青春期的孩子來說,得不到較好的正確的指導和幫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孩子們生理上的正常發育,有的在心理上留下了很大的陰影。因為自律能力很差,父母不在身邊,兒童和監護人之間關系特殊,缺乏及時有效的約束管教,部分留守兒童紀律散漫,存在行為偏差。調查中發現,許多留守孩子在家里不聽話,在學校道德品德較差,不遵守規章制度,常有遲到、曠課、逃學、說謊打架、欺負同學等行為,監護人、家長、學校等方面都感到難以控制。
同時留守兒童的安全也有很大的隱患,多表現在上學路上,因為農村撤鄉并鎮,多數孩子學校與居住地較遠,一、二年級的孩子坐出租車(費用70元/月,午飯2元/天),稍大些四、五年級的孩子起早貪晚騎自行車上學或步行,路途上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針對發現的問題,婦聯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與措施:一是在留守兒童相對集中的地方,當地政府要充分利用撤鄉并鎮、農村教育布局調整等有利時機,充分利用閑置資源,成立“留守兒童學校”或在學校、社區、嘎查、村成立“留守兒童家園”、“留守兒童監護人指導站”。全面細致地對轄區內留守兒童進行摸底登記造冊,培訓離退休教師、干部等“五老”人員,成為“留守兒童家庭教育成長顧問”,定期走訪留守兒童家庭,定期與其談心、上心理課,陪伴留守兒童成長。在“留守兒童家園”設心理輔導室、學習輔導室、娛樂活動室。“留守兒童監護人指導站”要定期授課,利用留守兒童父母返鄉之際,或利用寫信等形式,給他們傳授有關知識,讓他們及時了解掌握孩子的心理、學習、生活等方面情況,給孩子更多的關愛,增強其監護人的責任意識。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利用網絡讓親子定期視頻見面,以加深留守兒童對父母的依戀,解決留守兒童因親情缺失、分離焦慮而導致的性格、人格方面的障礙。
二是強化社區家長學校的辦學功能,擴展留守兒童家長學校內容。各級婦聯要充分發揮優勢,利用現有社區家長學校,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繼續開展“爭做合格父母,培養合格人才”的“雙合格”家庭教育實踐活動。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的教育,通過社區家長學校,使他們重視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掌握與孩子溝通的方法,更好地關注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要動員全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加入到關愛留守兒童行動中,開展“愛心媽媽”認領留守兒童活動,讓留守兒童不再孤單,讓“留守兒童”真正心有人愛、身有人護、難有人幫!
三是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管理,為留守兒童提供健康成長的環境。由于農村教育布局調整,越來越多的農村學生選擇了寄宿制。寄宿制使得教育部門承擔起了越來越繁重的監管責任即第二監護人的職責,并已成為全方位監護學生的主陣地。老師已不僅僅要“傳道、授業、解惑”,還要承擔起父母的責任,給留守兒童更多的關愛,和學生建立起依戀關系,這樣才能彌補留守兒童因親情缺失而導致的心理、性格、品格問題!
四是從家庭的角度看,有必要改變家長外出的方式和親子溝通方式。從調查材料可以看出,如果父母雙雙外出,則對子女學業成就的影響比較大,如果有一個人在家,則影響相對就要少得多。建議父母外出務工時,如果孩子已經上學,而又沒有相當可靠的人作為監護,最好就留一個在家監護孩子,保證家庭教育的完整性。如果父母都外出,最好把孩子帶到務工所在地上學,如果條件不允許,則要改變親子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方式,要注意時間上不能相距太久,保持與孩子經常性的聯系。
五是建立農村社區兒童少年教育和監護體系,充分發揮村(社區)的教育作用。兒童少年的教育歷來是家庭、學校與社區共同的責任,目前,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由于絕大部分村(社區)沒有建立相關的兒童少年教育組織,使得村(社區)在兒童少年的教育與成長發展方面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隨著農村進城務工人口越來越多,舊的家庭成員長期穩定不變的家庭結構已經打破,新的家庭成員經常性缺位的家庭結構已經開始形成。原來那種穩定的由家長親自伴孩子走過兒童少年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父母短期、長期缺位的家庭生活將越來來多。這樣,兒童少年的監護與教育的責任就幾乎全部落在了學校的肩上。但是孩子在學校的時間只有全部時間的四分之一,而其它時間大部分是在家庭和社會度過的。因而,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況下,建立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指導站等村(社區)教育機構就顯得尤為迫切。同時,現在也初步具有了建立村(社區)教育和監護體系的可能性和基礎。一是因為基層黨政機關人員有大量富余人員,中小學校有大量退休人員,他們大都能勝任中小學生監護、教育和生活料理等工作。二是部分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家庭經濟相對較富裕,他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建立某種機構,來管理和監護其子女,使他們能安心在外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