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必須符合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具有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能力,結構合理、團結堅強的領導集體的要求。下面小編搜集整理了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的工作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篇一】
根據《關于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集中檢查的通知》要求,我辦領導高度重視,周密安排,對2015以來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學習,營造氛圍,牢固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我們以創先爭優活動為主題,堅持把貫徹四項監督制度同本單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實際結合起來,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水平;堅持把貫徹四項制度同促進水庫移民搬遷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貧攻堅等本職工作的實際結合起來,不斷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自覺性、緊迫感和責任感。
二、堅持條件,嚴格程序,提高選拔任用工作規范化程度
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黨組始終堅持按章辦事,嚴格程序,做到了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
一是堅持發揚民主,把好推薦關。民主推薦是選拔任用干部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堅持走群眾路線和群眾公認原則的具體體現。黨組明確規定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干部必須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門進行民主推薦時,要求須有90%以上的機關干部參加,每次民主推薦前,都在對干部選拔調整的對象、數量進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確定民主推薦的范圍、時間、對象和推薦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組織,操作規范,保證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是嚴格用人標準,把好考察關。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確識別干部是決定干部任用和領導班子配備工作成敗優劣的關鍵環節。在選拔任用干部時,局黨組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始終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在正常情況下得不到多數群眾擁護的不予提拔,政績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確定考察對象時,把群眾推薦的結果作為評價干部的重要依據,真正使政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組織考察時,明確要求考察過程既要堅持群眾路線,又要認真核實辯明真偽,從政治上、廉潔上、工作實績上嚴格把關,保證了考察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實行干部考察責任制,做到了誰考察誰負責,考察后形成的書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員簽名。
三是嚴格工作程序,把好決策關。局黨組會討論決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動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做到“三個不上會”,即沒有經過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的不上黨組會,沒有考察材料的不上黨組會,沒有征求紀委意見的不上黨組會。
三、建章立制,加強監督,保證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序操作
黨組始終把不斷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作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來落實,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制度,不斷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為選準人,用對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實施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根據上級的有關要求,積極開展科級及以下干部的輪崗交流,較好地調動了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通過開展有計劃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隊伍的朝氣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輕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養和鍛煉。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實行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為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 進一步擴大監督范圍,加大監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廣大干部群眾的認可。對公示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對待,一進行細致的調查核實,如實向局黨組匯報。通過實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監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選拔任用質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開展領導干部公開述廉活動,要求每位領導每年寫出書面述廉報告,并在局機關網站進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遵守和執行中央、省、市、區有關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以及對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情況。述廉結束后,在全體干部中發測評表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建設情況測評,接受群眾評議。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養力度。不斷改進和完善干部教育培養的方式方法,以“增強五種意識,提高五種能力”為目標(五種意識即責任意識、大局意識、紀律意識和廉潔意識;五種能力即組織協調能力、文字綜合能力、辦事執行能力、創新創造能力和履職履責任能力),注重黨性教育,通過在職學習、短期培訓、黨校培養、掛職鍛煉等多種途徑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綜合素質,為選好、用好人打下堅實基礎。特別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對一”的培養模式,即由分管領導對科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對科室干部,通過業務指導、工作互動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實行全面的培訓培養,促進干部盡快適應崗位,盡快履職履責。
【篇二】
近日,省委組織部修訂出臺了《省委管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流程(試行)》,制訂了《省委管理干部個別提拔任職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確保干部選任規范有序。黨組把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作為創先爭優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以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為契機,在局科級干部任用和調整中,嚴格實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公開公示、組織考察、集體研究、任前談話等項程序和要求,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有效地提高了選人用人質量,推動了干部監督工作的健康有序發展。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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