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者要嚴肅認真地撰寫述職報告,不可輕率馬虎;要端正態度,誠懇熱情;要恰如其分地展示成績,直截了當地公開缺點,不可掩蓋。這既反映述職者的基本品質,也關系著述職者形象的樹立及今后工作的成敗。下面小編搜集整理了綜治工作的述職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篇一】
一年來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緊緊圍繞維護穩定這個大局,堅持“改革,發展,穩定”這個方針,切實貫徹落實上級政法、綜治工作精神,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為湖上的社會穩定做了一定工作,現述職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綜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綜治工作事關全局、全社會的穩定,一定要高度重視,一年來本人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不斷加強學習,認真研究布署。配備了專職綜治人員,把綜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了本部門年度工作規劃,定期研究布署,一季度至少一次。
二、狠抓綜治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
按照市綜治委的要求,我局每季至少召開一次綜治領導小組會、工作例會和通報講評會,每月召開一次治安形勢分析會,每半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檢查各項綜治工作的落實情況,分析排查本單位及職工中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對本部門綜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經過排查沒有發現問題的也記錄在案,并做了詳細的會議記錄,同時向市綜治委匯報,實行每半個月“零”報告制度和重大問題立即報告制度。
三、開展法制和道德宣傳教育工作
我局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大力加強防范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持久地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加強法制和道德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
四、強化綜治工作責任制
強化黨政領導的責任,逐級建立主要負責人綜治工作政績檔案,將綜治工作成績與責任人及分管領導的政績考核、職級升降、獎勵懲處、經濟利益掛鉤。實行領導干部綜治工作述職制度,進一步明確領導班子對各自所分管的行業的穩定工作負責,確保層層有人管、有人抓,制訂了本局領導相關社會穩定工作責任制,制訂了本部門《關于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分管領導責任查究的實施辦法》、《關于加強綜治工作,實行綜治工作責任制的通知》,對下屬單位下達了綜治工作責任書。
一年來,綜治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今后我將進一步提高對綜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學習,在市綜治委的具體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做好綜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努力為我市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創造更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篇二】
一年來,本人在市綜治委的領導下,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綜治工作會議精神,不斷爭先創優、狠抓了各項措施的落實,圓滿地完成了綜治工作各項任務。
一、加強學習,增強穩定維護穩定的能力
現代社會日新月異,不學習就會落后。作為一位國家干部,我深知學習的重要。尤其是現在的農村工作面臨的許多新問題,離開了學習是得不到很好的解決。充分利用各種時間各種方式,加強學習,學習各種法律、治安知識。增強自己維護穩定的能力。一是堅持平常性自學,通過利用業余時間學習法律、治安知識來充實自己,提高自己的法律、綜治素養;二是積極參加各種法律、綜治培訓班,雖然本人工作繁,但總是積極參加舉辦的各種法律、綜治知識培訓班,不放過每一次增強自己法律、綜治知識的機會;三是堅持學以致用的原則,在實際工作中充分利用到自己學到的各種法律、綜治知識來化解各種矛盾,使自己在解決問題中加深對所學法律、綜治知識的理解,在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中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積極參與綜治工作
本人作為一位共產黨員、一位鄉黨委委員、鄉綜治委副主任,維護全鄉政治、社會穩定,為全鄉經濟、社會持續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保障是我義不容灰的責任。一年來,我一是積極參加鄉綜治委會議,在會上為全鄉綜治工作和維護穩定工作積極獻言獻策;二是在工作中堅決貫徹落實上級綜治會議精神和鄉黨委政府綜治委的有關綜治工作和有關維護穩定的決定;三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的嚴打整治和綜治,法律宣傳工作。
三、把維護穩定落實到自己工作中
穩定壓倒一切,沒有社會的穩定就沒有經濟的發展,更談不上經濟持續快速有序健康地發展,穩定是一切發展的基礎。我們
要維護穩定不能單純地停留在口號中,而應該切實把維護穩定工作落到自己工作中去,應該做到維護穩定時時在、處處在,一年來,本人一是身體力行地帶頭遵守各種法律、法規和治安條例,為全鄉干部作榜樣;二是把維護穩定的宣傳工作及時落實于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去,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本人經常向同事,親朋宣傳維護穩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有關法律知識,教導他們參與到維護穩定和綜治工作中來;三是切實做好各種調解工作,本人經常不忘職責盡心盡力,耐心地去做好各種調解工作,為群眾化解矛盾,消除各種治安隱患。
一年來,雖然我盡心盡力地做好各種工作,為湖上安定團結的局面出了一份力。但在工作中還發現了不少缺點,一是充分掌握法律知識不夠豐富;二是在綜治工作中缺乏一定的創新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一定戒驕戒躁,為維護湖上社會穩定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