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2】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厲行節約有關規定以及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市委若干意見、規定和區委“十項規定”的要求,我辦事處對2014年至2015年公務招待、用水、用電、用油、車輛購置及運行支出情況進行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三公”經費檢查采取先由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再由檢查組查看單位賬本賬簿和支出票據的方式,主要對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去年和今年1至9月的公費出境(國)費用、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和公務接待費用的支出情況進行了檢查。通過檢查發現,我縣在落實上級各項規定、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上措施得力,尤其是將“三公”經費下降20%納入年度目標考核,使各單位“三公”經費整體下降幅度明顯,1至9月同期相比下降達27.29%。
一是絕大部分單位對有關規定落實情況較好,做到令行禁止,本次所有被檢查單位均無公費出國(境)現象,
二是絕大部分單位鋪張浪費、超標準購車和公款旅游等違規行為大大減少。安監局、藥監局、水務局、紅光鄉、房石鎮、樂安寺鄉、蒿溪回族鄉、黃坪鄉8個單位的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均在50%以上;交警大隊、安監局、質監局、紅光鄉4個單位公務接待費用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均在80%以上。
三是絕大部分單位注重長效機制建設,結合實際,完善了相關制度,厲行節約,嚴控支出。如喬莊鎮結合本鎮實際制定了科學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三公”經費下降明顯。
四是絕大部分單位財經紀律堅持較好,賬務清楚,收支有據,重大支出集體討論,部分鄉鎮經費支出實行了書記、鄉鎮長“雙簽字”的方式,相互監督,使財務收支更加透明。
二、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部分單位對票據管理不嚴格,存在一些支出發票無經營單位蓋章或原始票據上無經手人簽字,甚至還有白條入賬的現象;少數單位因無財務管理人員或財務人員業務不熟悉,報賬做賬不及時,未做到日結月清,出現多月無支出,年中或年底集中處理報賬的現象。
(二)部分單位財務管理人員履職不強。部分單位財務人員沒有按照規定履職,賬務管理不規范,少數單位財務人員隨意調整會計報表,隱瞞單位真實財務狀況;少數單位直接將“公務接待費”在項目款、會議費、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三)部分單位“三公”經費下降不明顯。在大多數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逐月遞減的情況下,少數單位“三公”經費支出仍居高不下,較去年同期無增減變化或減幅較小,極個別單位較之有所增加。
三、下一步整改要求
以上這些問題反映出我縣“三公”經費管理和監督還存在很多薄弱環節,各鄉鎮、縣級各部門對存在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并積極整改,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一)建章立制。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對規章制度進行徹底梳理,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經紀律,積極排查廉政風險點,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嚴格管理。今后一個時期,“三公”經費將成為各級黨委政府重點關注和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重點檢查的事項。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要加強車輛編制管理,禁止超編制、超標準配備車輛、豪華裝飾車輛,嚴禁公車私用,各級領導干部要自覺遵守有關規定,為廣大干部職工作出表率。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定期公開“三公”經費情況,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嚴禁以勞務費、慰問金等形式濫發獎金、福利,確保“三公”經費支出只減不增,問題反映比較突出的單位,在思想上要真正有觸動,在工作上要真正有行動,在制度建設上要真正有成效。
(三)加強監督。各級各部門特別是紀檢監察組織要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把“三公”經費的監督檢查作為常態化工作。縣紀委監察局對在制度建設和執行方面不嚴肅、不認真、敷衍塞責、問題突出的鄉鎮和部門將進行嚴肅處理,對頂風違紀的鄉鎮、部門和主要負責人、經辦人將進行嚴肅查處,典型案件將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