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縣委辦公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開展好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現將我鄉開展辦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況
鄉共有干部職工數38名:在編在崗17名,其中科級干部7名、一般干部10名;下派干部8名,其中國土局2名、司法局1名、城建局1名、農糧局3名、派出所1名;其他干部13名,其中鄉聘干部6名、大學生村官6名、三支一扶1名。
鄉辦公用房占地總面積866.3平方米,建筑總面積2534.6平方米,其中辦公室用房261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371.9平方米、設備用房14.7平方米、附屬用房86.9平方米、干部職工住房及其他1800.1平方米(含走廊、陽臺、樓梯等)。
1、辦公室用房261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鄉科級干部7名,其中鄉黨委書記張朝暉同志與1名鄉聘干部共用辦公用房22.1平方米(張朝暉同志使用13.1平方米),鄉長溫華錦同志與1名鄉聘干部共用辦公用房22.1平方米(溫華錦同志使用13.1平方米),5名副科干部均與普通干部共用辦公用房,總面積27.0平方米,人均5.4平方米;一般干部31名,其中29名干部在鄉辦公、1名干部在財政所辦公、1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務室辦公,在鄉辦公干部辦公用房總面積186.5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派出所警務室2間21.3平方米,平時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為麟潭派出所全體警員使用。
2、公共服務用房371.9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會議室2間,分別是黨政會議室46.1平方米、大會議室127.9平方米;便民服務中心1間92.7平方米;接訪室1間10.1平方米;林權糾紛調處室1間10.1平方米;檔案室1間14.7平方米;物資室1間14.7平方米;文印室1間10.2平方米;人武部沙盤室1間11.2平方米;計生服務所B超室1間13.9平方米;計生服務所孕檢室1間9.1平方米;衛生間1間11.2平方米。
3、設備用房14.7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政務通通信機房1間14.7平方米。
4、附屬用房86.9平方米,使用情況如下:廚房1間面積56.3平方米;食堂2間,面積分別為18.3、12.3平方米。
5、鄉財政所在編在崗2人、聘用干部1人、鄉干部1人,為獨棟建筑,占地面積169.1平方米,建筑面積507.2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2間25.7平方米,分別為所長與鄉干部辦公室15.5平方米、財政所2名干部辦公室10.2平方米,人均6.4平方米;公共服務用房2間36平方米,分別為接待室14.6平方米、資料室21.4平方米;其余445.5平方米為干部職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鄉辦公用房嚴格執行科級干部9平方米、普通干部6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標準但未超50%,因辦公大樓均為上世紀90年代建房,目前無現成用房可調劑且不適合隔斷,故暫未清退或隔斷。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鄉群眾信息與服務中心裝修工程正在緊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辦公樓涉群工作人員搬入群眾信息與服務中心辦公,其他工作人員按面積要求調劑至集中連片辦公室辦公,剩余集中連片辦公用房先行解決干部職工居住后進行騰退并移交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或縣國資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