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東霓》有感
出差一趟,飛機上加酒店失眠的時間,足夠讓我讀完一本小說,笛安的《東霓》。
故事里,鄭東霓出生在一個并不幸福的家里,母親出于某個目的跟一個大官睡了一晚,從此埋下隱患,成為夫妻之間一生的心結。父母動輒吵架大罵,仇視彼此,什么尖酸刻薄的話都罵的出來。父親懷疑東霓并非自己的親生女兒,那份厭惡與仇恨,牢牢釘在年幼的東霓心上。母親在被父親不斷羞辱與凌虐之間,精神近似崩潰,扭曲的內心讓她動輒將壓抑的心情轉嫁到女兒頭上,毫不掩飾的從嘴里吐出一串串惡毒的詞句來,表達自己對東霓的嫌棄和憎恨。
這些并非小說的重點,頂多算是一個背景吧,在我看來,卻是非常重要的背景。凡事有因有果,東霓的一生,她的性格和思想,她的重重選擇,她十八歲之后看似自主選擇的重重所構成的命運,其實都與這個背景有關,是成長的環境深深影響和造就了這樣的一個東霓:率性、勇敢、敏感、自私、偏激、刻薄、狂躁、激烈、暴戾、悲觀、沒安全感……甚至偶然出現失控的癲狂。
這樣一個不被父母所喜的卑微的生命,有著灰暗的內心世界,卻同時擁有著如花美貌。美貌有時是一個女孩將人生走向復雜的必要條件,東霓就是典型,她才三十歲,卻已經將自己的路走得亂七八糟。
十八歲的東霓懷上了初戀男友(路人甲而已)的孩子,因害怕打胎,不得不生下一個女孩,名叫雪碧。孩子剛剛落地就被送人了,送到遠方表哥的家里。之后,東霓輟學去當歌手,在那么多年壓抑的歲月里,在肆意飛揚的青春里,終于找到一抹絢爛的彩色。不論世人對藝人有何偏見,東霓卻因自己出色的美貌和唱腔獲得贊美,找到人生自信。然而,這時她遇到一個男人,方靖暉。
按照世俗觀念來看,方靖暉算是一個完美的男人,留美生物學博士,長相清俊,斯文正派,愛東霓。然而,可悲的是東霓似乎并不愛方靖暉。東霓或許只是為了自己一些自私的念頭,金錢,或是一個長期避風的安全港灣。
在他們的婚姻中,因種種家庭瑣事而對方靖暉產生不滿、怨恨,東霓的性格色彩本來偏灰暗,許多時候容易把別人都想象得很壞,容易悲觀。就在一次大爆發的吵架之后,東霓帶著天生智力發育遲緩的兒子鄭成功離開了美國,,離開了方靖暉,回到自己的故鄉龍城(虛擬的城市名)。
小說的開篇,正是從這里開始。東霓帶著兒子呆在龍城,用方靖暉的錢買了一套不小的房子,和兒子鄭成功兩個住在里面,之后,接來了快要淪為孤兒的遠方表哥的養女雪碧(事實上就是東霓的親生女兒),之后三個人一起生活著。
這篇小說用橫向手法,講述著一個愛情、親情、友情交織的故事,用似乎正在動態發展著的浪潮來追溯種種因緣,用大篇幅的心理獨白來渲染悲情氛圍。
我想,作者迪安是一個很善于分析人物心理的人,在她的筆下,給東霓安排了一段不幸的童年及少年時光,卻又深懂出身在這個環境里的東霓內心的渴望,東霓應該希望生活可以不是朝打暮罵,不是無休止的羞辱人吧?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能不能還有真誠、善良、關心、體貼等等?所以,小說中大篇幅出現三叔三嬸的親切,厚道,對小輩們的無私的關心與付出,堂弟西決的踏實與擔當,堂妹南音的天真與可愛,還有東霓回憶里無數次出現與奶奶有關的種種…….這一切,應該都是東霓渴望的并得到過的溫暖吧?與父母給予的冷漠與傷害相反。
這篇小說有很多亮點,我所說的亮點,是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直擊心扉的那些人物和場景。
比如十二歲的雪碧照顧小弟弟鄭成功的那份細致與嫻熟,讓人眼眶濕潤,十二歲的雪碧還是一個孩子啊,本不該有她來操心這一切,而東霓對婚姻對方靖暉對命運的怨恨,多多少少轉嫁到“有病”的鄭成功身上了,因此,作為母親,東霓對鄭成功的態度有時是矛盾的,愛著,又痛苦著,嫌棄著,厭煩著,一如當初父母對東霓那樣。小小的雪碧自小被遺棄,寄人籬下,早早獨立、懂事了,不僅在行動上幫東霓照顧鄭成功,而且打心眼里也在同情并心疼這個與自己命運有幾分相似的小弟弟吧。小小的女孩有著這番靈巧的心思,真是讓人感到心疼。
比如東霓帶著鄭成功和江薏去海南與方靖暉見面時,在那個馬路上開著車,因短暫迷路而引發東霓性格大變,將內心深處的黑暗與癲狂完全激發出來,如暴風雨般的'爆發出來,描寫的很真實很貼近生活。有時,生活中煩惱的事積壓得太多,沉甸甸的,哪怕只要一點火星子,就能引起噼里啪啦的一陣狂熱之火,恨不得把全世界燒個灰燼。只是,也許多數人善于疏散、排遣、控制,也還總得顧忌著傷及無辜,不至于真的將自己的世界給毀了。而遇到東霓這樣一個性格激烈的女子,她有什么不敢做的?她內心極度缺乏溫情,甚至連自己都不愛,也就不怕大火連天,波及旁人了。
比如東霓永遠灰暗的內心世界。作者笛安處處用心表現這一點,從東霓的內心獨白到與人相處,東霓詛咒人是下了死力的,她總是希望方靖暉能出一場車禍,從此后半生坐在輪椅上度過;當大家都將三叔的病情對天真可愛的南音隱瞞時,她內心對南音這份被眾人呵護的幸福起了嫉妒之心,想著,瞧,這個小丫頭為什么就能這樣輕易的得到幸福?對西決與江薏之間的情感,她使用翻云覆雨手,兩面三刀的使壞;對自己的兒子鄭成功,那么小的一個娃兒,她能說舍就舍,并表現的無比輕松……
笛安的這篇小說,不算很完美,但至少很精彩。我想了想,不完美的地方在三個地方。
第一,為什么故事里要插進冷杉這個人物呢?僅僅是為了說明愛情,那種純潔無垢的愛情嗎?《東霓》全篇,人人的愛情都充滿算計和比量,都已經不單純了,而有著復雜經歷的東霓竟然還會與一個在校研究生相愛,真算奇跡!這個年齡的小伙子自然是單純而熱情的,愛情如滔滔江水洶涌澎湃,但我以為東霓可能會因為自身經歷而更加慎重選擇自己后半生的幸福,而不是如此率性的不管不顧一切大愛一場完事,甚至動了為了與冷杉這個小伙子開始新生活而拋棄親生兒子鄭成功,并放棄許久以來堅持想要從方靖暉那里可能獲得的利益目標。這一點,我從差不多同齡人的立場去試著體會,從同為母親的身份去體會,結果是難以理解這種做法。這能說明什么?說明作者笛安很年輕,還沒當母親,無法理解一個母親的心?說明東霓的性子里就是如此簡單明了,敢愛敢恨?誰知道呢?
第二,被命名為《北國之春》的尾聲,寫的結局太倉促,或者說太峰回路轉,不可思議。東霓的個性,將自己的人生弄得一團糟,最終導致眾叛親離,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事,但在她那樣重重傷害過自己的手足西決與南音之后,這兩個人,尤其是西決,那么快那么容易的就原諒了東霓?這中間不僅需要時間,似乎更需要作者耐心細致的用文字給我打開一條親情重回之路,而絕非這么短短一篇,大概不到三千字就草草給了一個那么明確的結局。不知作者笛安的思想是否深受中國傳統文學的影響,所以,想想這篇小說矛盾和沖突的地方太多了,離經叛道的地方太多了,為了和諧,得給出一個皆大歡喜的圓滿結局?如果是這個理由,那么,就太遺憾了。我以為,能寫出這樣與眾不同的人物和故事的作者,內心世界應該是一個有堅定立場和方向的人。比起這篇小說的結局,我更喜歡《飄》的結局,努力吧,充滿希望吧,“Tomorrow is the other day!”明天究竟會發生什么,誰知道?這種供大眾猜想的收束,多么恰到到處!
第三,錯別字太多了。這一點也許在不拘小節心胸寬廣的讀者看來,無傷大雅,我雖然算不上心胸寬廣,但其實也不是那么愛計較的讀者,不是說大行不顧細謹大禮不辭小讓?所以,只好忍受。但每次看到錯別字,我還是要罵一次郭敬明。為什么要罵郭敬明?因為笛安是郭敬明最世文化公司旗下的簽約作者啊,這篇《東霓》篇首,郭敬明給作了個序,一番賣力吆喝,說笛安是神來之筆,還真吸引了我。
以小說為參照物,可以反省自己的人生,東霓的人生,也可以是我的一面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