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時代廣場上的蟋蟀》有感400字
《時代廣場上的蟋蟀》是一部由美國的喬治·塞爾登寫的小說,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貓咪亨利和有趣的老鼠塔克這三個要好的朋友。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只鄉下的蟋蟀柴斯特因為貪吃所以掉進了野餐籃子里,被送到了紐約時代廣場,在那里,它遇到了貓咪亨利和老鼠塔克。他們很快就成為了好朋友,蟋蟀還認識了善良的男孩馬利歐。后來,蟋蟀用它天生妙的音樂幫助了馬利歐一家,自己還成為了紐約的奏家。但是,蟋蟀突然想回鄉下,繼續它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的幫助下,他回到了自己的家鄉。
讓我最驚訝的是:一只小小的蟋蟀,竟然能演奏有名的歌曲《重歸蘇蓮托》、歌劇《阿依達》和莫扎特小夜曲之類的高雅曲目。匆匆趕路的人們不禁駐足傾聽演唱會每次都是掌聲如潮。但這種榮耀也讓它感到疲倦,自由變得像金子一樣寶貴。如果成名變得不快樂,那成名還有什么意義呢?就像困在金籠子里的小鳥。由此看來,自由是一切快樂的前提,每個人都渴望自由快樂地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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