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青少年法制教育讀本有感
最近我讀了一本我爺爺給我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讀本》,使我受益匪淺。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總是犯錯,那是因為他們法律意識淡薄,屢教不改。總認為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習慣,沒有養成良好的法律意識,就會做出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這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還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
在一個由貴陽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所抓獲的入室搶劫未成年人犯罪團伙時,年齡最大的17歲,最小的11歲;據我所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17條標明: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這些鮮活的事例又給我們敲了一記警鐘。我們現在的條件多好啊!有寬敞明亮的教室;有豐盛多彩的.圖書;有勤勤懇懇的教師;有清潔干凈的課桌。可是,我們都有去珍惜它們嗎?我們正處在花一般的年華,詩一樣的年齡,如果我們不克制自己的不良行為的話,那么,最終受到的將是法律的制裁,進入失去人身自由的監獄。
同學們,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為了我們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于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當代小學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