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讀后感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獲,這時就有必須要寫一篇讀后感了!但是讀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我的前半生讀后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的前半生讀后感 篇1
看過亦舒很多本小說,但是電視劇《我的前半生》播出后,才發現走馬觀花的看書真是不應該,編劇的妙筆,男主角賀涵、女主角羅子君、女二號袁泉,還有“朱七七”、“薇薇安”,劇中的人物栩栩如生,硬是把沉悶的原著改編成全民熱衷的電視劇。再來看一遍原著吧。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個家庭主婦。她樂于當家庭主婦。悠閑的過日子,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老公----一個西醫,整日她她的孩子打轉,她的生命完全是為了她的家庭,這使得她的生命的重心幾乎瓜分殆盡,這也就降低了她的友情,親情,哪怕愛情的感受力。比如,稱得上她的好友的只有唐晶,她的妹妹也不和她親近,她的老公-----涓生,要和她離婚。用她自己的話來說:一事無成,半生潦倒。
好在有了轉變,雖然這轉變的未免太大,涓生要和她離婚,且他的婚外情持續已有一段時間,這是本部作品中一個極可悲之處:除了她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哪怕她的女兒)都知道他丈夫涓生對她的不忠,只有她一個人被保護得好好的,龜縮在家庭主婦的這個殼中,悠然的享受生活,看別人的苦痛,她妹妹子群的也在其中。可是離婚了,她不得不工作,變得市儈,麻木,過著這個世上大多數人都會過的小職員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話來說:“老實說,我蒼老得多,我學會家小,笑得那么逼真,簡直連我自己也分不出真偽,假得完全發自內心,涓生,你想想,多么可怕。《紅樓夢》里‘假作真時真亦假’是不是這個意思?”子君離婚后不得不自立自強,生活的重心又回來了,她不再是依附于誰而生存的,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哪怕涓生最后要求復合,她憑著自己的傲氣,拒絕了。她終于找回了丟失了多年的自我。“一年多來我見識于人,真的要有自我,不能只想著靠某人而求得過好生活。要想過有檔次的生活,一定要自己奮斗,這樣的果實,嘗起來才是心安理得的。人,要腳踏實地才行。其實,子君對自己半生的評價:“一事無成,半生潦倒。”這何嘗不是在說我?她能振作,我也要腳踏實地,一步步來,萬丈高樓平地起,現在要好好學習,不浪費學費,這才是我這段時間最重要的了。
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處在于它與我們現實生活緊密聯系,容易引起讀者的共鳴“這種事怎么會發生在我身上?看別人離離合合,習以為常,但怎么會發生在我身上?”、“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會幫自己度過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難關”、“結婚與戀愛毫無關系,人們老以為戀愛成熟后便會自然而然地結婚,卻不知結婚只是一種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結婚,簡單得很。愛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做小職員有小職員的安全感,就算上頭震得塌下來,咱們總有法子找到一塊立足之地,在那里縮著躲一會兒,風暴過后再出來覓食”、“ 跳探戈需要兩個人,不見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無論什么人,在環境困難的時候,都會想到死。這是正常的心理反應,但不應長久持續,死是很浪漫的.,故此有點吸引力,然而我是一個很踏實的人,我只想如何改良環境”、“血濃于水,親情不需學習鍛煉,一切發自內心”。
電視劇《我的前半生》比原著好看,是因為片中的人物都是觀眾所喜愛的,而且劇情也符合大眾心理,婚姻不是兒戲,不能用“換人”的思維去解決婚姻中的難題,而是雙方都要自立自強,懂得愛人,自愛,經營愛,不是面對婚姻里的“一地雞毛”手足無措。而“換人”的婚姻是不被人祝福的。不管是男主角還是女主角,都是一樣的。愿天下未婚的有情人終成眷屬,已婚的有情人更要互相珍惜相伴的另一半,男人像胡適,女人像楊絳,都懂得寬容愛一生。
我的前半生讀后感 篇2
曾有人說亦舒、倪匡、金庸是“香港文壇三大奇跡”,后兩者的書,我基本每本都看了,且有許多是重復看了幾遍的,無數次被金庸先生武俠傳遞的大義洗禮,也被倪匡先生筆下的光怪陸離奇思妙想折服。但亦舒的文字卻很少看,主要是她的文的標簽是:通俗言情小說。我對這種主題實在提不起興致,實在是感興趣的書很多,既提不起興趣便也不勉強自己,自然而然略過不看了。
但她的文中的金句卻被動的被灌輸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圓舞》里那句,“真正有氣質的淑女,從不炫耀她所擁有的一切,她不告訴人她讀過什么書,去過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買過什么珠寶,因為她沒有自卑感。”,這是我豆蔻年華最好的伙伴告訴我,從聽到便再也不忘。那時候我跟自己說,要長成“真正有氣質的淑女”,無奈底子不好,淑女倒是沾邊了,只是變成了帶著江湖俠氣的,不知道是不是也算一種氣質。
上個月電視劇《我的前半生》開始宣傳。媒體上不斷的各種消息,或捧或明貶實捧的,那么多通稿唯一記得的就是靳東的臉。
我想電視劇是懶的去追了,于是就想看看亦舒的原作《我的前半生》。全書不長,故事沒有跌宕起伏卻引人入勝,雖然女主也是自帶光環,有嘴毒心熱的閨蜜,有貼心可愛的兒女,玩票的陶藝也能成安身立命的本事,至于愛情,前夫雖離去卻舍不得不管不顧,依舊照顧有佳,連生日也是念念不忘,就連女主最終的歸宿也是一見鐘情,四十歲未婚王老五,這種設定,很容易讓人覺得美好,讓人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一切都會好。也許這就是書的立意,作者的苦心:勸女人上進,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只有自己是自己的救贖。
我跟小伙伴說,看書很容易愛上書里那個閨蜜唐晶。她是新時代女性的代表,用十五年拼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衣食無憂全靠自己。即便沒有男人依舊活得瀟灑,卻也有無法傾吐的苦澀與不安。她從不跟女主子君訴說,只是忍習慣了,自己的閨蜜十五年的富太太生活完全不能體會自己的辛酸,不說也罷。直到出現一個莫家謙,帶著正氣的男子,她便舍棄一切隨他而去,我想他帶給唐晶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歸宿感。子君經常說她厲害幽默,其實又何嘗不是一種不懂。兩個閨蜜處的環境相差得太多,終歸是無法精神共鳴的。我想莫家謙是懂唐晶的,唐晶才會愿意為他做全職太太。是愛人也是知己,這是婚姻最好的樣子。
羅子君前半生活得太愜意,但骨子有著上海女人特有的驕矜,即便是離婚的消息讓她覺得山崩地裂,也終歸沒有做什么驚世駭俗的舉動來。她說她的母親最要面子,其實她又何嘗不是呢?人要面子終歸是好的,她逼著自己放手,逼著自己忘記,她不記仇,適應性也非常人可比。所以羅子君的逆襲讓讀者輕松接受,不會覺得空洞不科學,更不會嫉妒她的好運。這種主人公無疑是討喜的.,且一定程度是勵志的。
文中個性最鮮明的莫過于史安兒,我喜歡這個姑娘甚于唐晶。十二三歲的年紀,早慧又獨立,對那個貪圖享樂不思進取的母親愛恨兩難,也曾恨過母親眼里只有弟弟,卻在父親絕情離去后成了母親的貼心小棉襖,離婚那天羅子君第一次面對一個人的夜晚不知所措,安兒說:媽媽,我睡不著。我想安兒一定知道媽媽的難過,找個理由來陪伴。她敢愛敢恨,明辨是非,為母親的堅強自立欣喜,一直鼓勵母親重新尋找愛。她的形象是健康陽光的,是許多女讀者看了會期待的,“看,我也想有個這么好的女兒,多么好的姑娘。”
《我的前半生》沿襲了一貫亦舒的風格,講訴女性經歷波折后浴火重生得到更好的一切的故事。文中的每一位正面女性都有極好的歸宿。用主人公的經歷告誡女性讀者只有自己建立起來的成果才是值得實實在在的,他人給的,不管曾經如何親密無間,也會一夕之間消失不見;要自尊自愛才能獲得他人的愛重,才會遇見最好的自己,得到最完美的愛。
我的前半生讀后感 篇3
這本《我的前半生》寫的是清朝最后一位皇帝的往事,從中讓我深深的為他感到悲哀。溥儀的家族,那些世襲的王爺們和出自他們家的兩個皇帝或許會讓很多人羨慕這個昌盛的家族,但在我看來,他們卻是可憐的。一群本來能夠有自己理想抱負的貴族男生們,卻正因一個女生——慈禧的幾道圣旨而將自己的大好人生葬送在了晚清的戰火中。還記得溥儀在回憶他進宮時的情景時,在他幼小的腦海里唯一留下印象的就是"在一個陰森森的帷帳,里面露出一張丑的要命的瘦臉——這就是慈禧"。慈禧雖然干涉朝政多年,但我并不覺得她多有潛質,多有膽識。她給我更多的印象是陰險、狠毒、迂腐且貪戀權勢,膽小怕事。為了自己能夠繼續垂簾聽政,她甚至被給自己的兒子立嗣卻把外甥載湉要去做兒子。溥儀的祖父也正是正因看透了慈禧的真面目,才會在慈禧宣布立載湉為嗣的話一出口,立即“碰頭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晚清在慈禧和一群頑固派的`阻撓下,上演成了一場鬧劇,讓我在哭笑不得的同時又感到深深的痛心。宣統皇帝一登基,就過起了富貴無憂的生活,他在書里記下了他的弟弟溥杰來到宮中看望哥哥時,處處拘束,行為讓他感到很不自在,正因他是皇帝,因此連親人,長輩都要敬他三分。他從小就欺負宮中的太監和宮女,說的動他的只有奶媽王焦氏,她說:“皇上,您拿石子扔別人,別人也會疼,別人也是肉長的。”從此,他改變了霸道的性格,王焦氏是他最敬重的人,正因她從不多說一句話,從不討好皇上,也從不懼怕皇上,是她教會了皇上做人。
溥儀到了青年時期,王焦氏離開了他。他開始接觸新事物,開始喜愛外國東西。在外國師傅莊士敦的影響下開始穿西裝、戴眼鏡,甚至讓大清國的男生都開始剪辮子,留短發。這使大清國開始西洋化。從此,街上開始賣西洋玩意了。真正讓我感觸的是他在深宮大院中剛剛接觸洋物時的那種好奇,這讓我深深的體會到了中國的落后。落后就要挨打,但當時的人們并不知道,正因他們被自己蒙住了雙眼。溥儀開始選妃時,就在相片上畫圈,當時他才十五歲,對這些并不感興趣。因此隨便選了婉容和文繡分別做他的皇后和貴人。由于婉容思想開放,人性貌美,因此得寵,開始排擠文繡,當時的大清國正腐敗,淪陷。文繡提出和他離婚,婉容開始吸毒,之后和他的侍衛私奔,病死他鄉。之后共娶進福貴人和玲貴人,其中一死一失。溥儀把他們比作金籠中的鳥。日本侵略了中國,他們要中日聯姻,讓日本的嵯峨浩和溥杰結婚。這對年輕人很快也有了好感。當然,溥儀知道這意味著什么,他自己沒有兒子,如果他弟弟和日本女生生了兒子,大清就有日本人一半。溥儀開始日夜恐懼,甚至連嵯峨浩做的飯都一口不碰,但最終她生下了靚女,溥儀這才放心,日方卻大大失望。最后由毛主席帶領大家,溥儀被關進了監獄,最后改造被釋放,還找了一個夫人,最后病終。這是溥儀前半生的大體概括,但是這并不是他的《我的前半生》的好處。他用自己的筆寫下了自己那段荒唐而又恥辱的過往,寫下了中國近代的一段辛酸史。說實話,我對于溥儀本身是敬佩的,那種大起大落的人生,那種提心吊膽的生活,那種由萬人敬仰到鋃鐺入獄的遭遇,是旁人所無法體會的。而他,坦然的應對了一切,而且在一切塵埃落定后還能平靜的回憶而寫成《我的前半生》。他由一個皇帝到一個公民,無半點抱怨,而是笑對人生。溥儀在新中國成立前的曲折經歷,他本人雖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職責,但主要還是時代以及他周圍的小環境造成的。 《我的前半生》以一部如近代史的自傳,寫出了人生的深度。好一個溥儀,好一個末代皇帝!歷史的前進軌跡是以他一人之力所無從改變的,但他以他自己的表現,為近代的荒唐史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最后不想說太多的感想,人生的哲理就就應在人生的道路上慢慢品味,慢慢踐行的。歷史終究是歷史,我們看歷史不只是要知歷史,更要從歷史中得到啟示,得到奮發向前的力量。
我的前半生讀后感 篇4
一直沒有看過亦舒寫的東西,她的名字倒是如雷貫耳。沒看過她寫的東西,主要是因為大家把她寫的東西定性為言情小說,而在當今社會,一旦被打上言情小說的標志,那就意味著庸俗和商業化。在這個寒假決定看她的小說,也是有契機的。
喜歡安妮,喜歡安妮寫的東西,那里面的文字,場景,都讓我喜歡,她玩轉了小資階級的格調。看到安妮寫的一篇文章《如煙花寂寞》,里面推薦了亦舒的作品,她說,喜歡亦舒的文字。媒體習慣把她寫的東西叫言情小說。但是事實并非如此。我感覺她是很有思想的人。因為這樣,所以決定靠自己的感覺來走,看了再說。這樣看來,我是一個易于受影響的人。這提醒我,任何事都要自己去體會,不要人云亦云。在亦舒一大堆作品中,我挑選了兩部非常著名的作品:《人淡如菊》《我的前半生》。我主要是想說《我的前半生》這部作品。
女主人公子君,前半生是一個家庭主婦。她樂于當家庭主婦。悠閑的過日子,她的生活完全依附她的老公——一個西醫,整日她她的孩子打轉,她的生命完全是為了她的家庭,這使得她的生命的重心幾乎瓜分殆盡,這也就降低了她的友情,親情,哪怕愛情的感受力。比如,稱得上她的好友的只有唐晶,她的.妹妹也不和她親近,她的老公—————涓生,要和她離婚。用她自己的話來說:一事無成,半生潦倒。
好在有了轉變,雖然這轉變的未免太大,涓生要和她離婚,且他的婚外情持續已有一段時間,這是本部作品中一個極可悲之處:除了她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哪怕她的女兒)都知道他丈夫涓生對她的不忠,只有她一個人被保護得好好的,龜縮在家庭主婦的這個殼中,悠然的享受生活,看別人的苦痛,她妹妹子群的也在其中。可是離婚了,她不得不工作,變得市儈,麻木,過著這個世上大多數人都會過的小職員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話來說:“老實說,我蒼老得多,我學會家小,笑得那么逼真,簡直連我自己也分不出真偽,假得完全發自內心,涓生,你想想,多么可怕。《紅樓夢》里‘假作真時真亦假’是不是這個意思?”
這部作品最大的成功之處在于它與我們現實生活緊密聯系,容易引起讀者的共鳴。同意安妮的觀點,亦舒不是不會用優美的詞句,而是吝于用,她只在改用的地方用。筆者認為,亦舒實在用最平實的話來闡述生活中的種種事,來講述一些生活中的真理。
選了一些在這里面我喜歡的句子:
男人身邊多了幾個錢,少不了要作怪。
做主婦大抵也不需要天才吧。
滿街都是那些賺一千兩千的男女,愛美的青春浪費在老板的面色,打字聲與飯盒子中,應該是值得同情的,但誰開心呢?
有一份職業也不見得對社會,人民有大貢獻。挑丈夫,好比買鉆石手表——你幾時聽見女人選鉆石手表時態度就的?
這種事怎么會發生在我身上?看別人離離合合,習以為常,但怎么會發生在我身上?
從此他再也不關心我的喜怒哀樂,他看不到遙遠的眼淚。
跳探戈需要兩個人,不見得全是史涓生的不是。
我麻木著心,麻木著面孔,低著頭吃面。
人要臉,樹要皮。一個女人失去她的丈夫,已經是最大的難堪與狼狽,我不能再出洋相。
老板也還有老板呀,一層層壓下來,把底下人簡直壓扁了。
我眼光像遇溺的人找到了浮泡。
成功的人一早就顯露不凡,抑或每個人都有點特色,而成功以后這種特色便更受人傳頌。
她雙眼中有三分倔強,三分嘲弄,三分憂郁,還有一分挑逗。
打工并不需要天才。
無論什么人,在環境困難的時候,都會想到死。這是正常的心理反應,但不應長久持續,死是很浪漫的,故此有點吸引力,然而我是一個很踏實的人,我只想如何改良環境。
我最崇拜的人,是我自己。只有我才會幫自己度過一山又一山,克服一次又一次難關。
黑與白之間還間著許多深深淺淺的灰色。我們只愛肯為我們犧牲的人,想要我們犧牲的,我們恨他。
我的前半生讀后感 篇5
在暑假期間,我讀了我國清朝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寫下的自傳——《我的前半生》,書里人物的精神感動了我。
溥儀的父親本是攝政王,也就是醇親王,載灃。由于當時慈禧太后之子光緒帝沒有兒子,而溥儀的外公榮祿,為慈禧太后的統治立下了汗馬功勞,所以他的外孫溥儀就名正言順的成為了繼承皇位的人選。
愛新覺羅宣統皇帝一登基,就過起了富貴無憂的生活,他在書里記下了他的弟弟溥杰來到宮中看望哥哥時,處處拘束,行為讓他感到很不自在,因為他是皇帝,所以連親人,長輩都要敬他三分。他從小就欺負宮中的太監和宮女,說的動他的只有奶媽王焦氏,她說:“皇上,您拿石子扔別人,別人也會疼,別人也是肉長的。”從此,他改變了霸道的性格,王焦氏是他最敬重的人,因為他從不多說一句話,從不討好皇上,也從不懼怕皇上,是她,教會了皇上做人。
溥儀到了青年時期,王焦氏離開了他,他開始喜歡外國東西,他開始穿西裝,戴眼鏡,甚至讓大清國的男人都開始剪辮子,留短發。這使大清國開始西洋化。從此,街上開始賣西洋玩意了。
溥儀開始選妃時,就在相片上畫圈,當時他才十五歲,對這些并不感興趣。所以隨便選了婉容和文繡分別做他的皇后和貴人。由于婉容思想開放,人性貌美,所以得寵,開始排擠文繡,當時的大清國正腐敗,淪陷,文繡提出和他離婚,婉容開始吸毒,后來和他的侍衛私奔,病死他鄉。后來共娶進福貴人和玲貴人,其中一死一失。溥儀把他們比作金籠中的鳥。
日本侵略了中國,他們要中日聯姻,讓日本的嵯峨浩和溥杰結婚。這對年輕人很快也有了好感。當然,溥儀知道這意味著什么,他自己沒有兒子,如果他弟弟和日本女人生了兒子,大清就有日本人一半。溥儀開始日夜恐懼,甚至連嵯峨浩做的飯都一口不碰,但最終她生下了靚女,溥儀這才放心,日方卻大大失望。
最后由毛主席帶領大家,溥儀被關進了監獄,最后改造被釋放,還找了一個夫人,最后病終。
這本書讀完了,我不得不感嘆人世的滄桑和變化,不得不感嘆溥儀那堅強的精神。他由一個皇帝到一個公民,無半點抱怨,而是笑對人生。看著他那一張張微笑干活改造的相片,我不得不為之震撼。真是命運戲弄人,溥儀無論之前有多少過錯,畢竟他能改過。盡管包括他以前把中國改為“滿國”,和日本人打交道,但是他能拋棄過去的一切,從新改過,這種精神還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這本書讀完后,我的心情仍舊久久不能平靜,盡管這位我最最尊敬的皇帝已經去了很久,很久。但是他那燦爛的笑容永遠銘記在我的心中,盡管他沒有現在那些偶像明星那么耀眼,但他經歷過的一切,令我十分敬佩。愛新覺羅。溥儀,他會成為我心中永遠不滅的明星,他使我不管今后遇到什么“波濤洶涌的大風大浪”,我都會對我自己說:“沒問題!挺一挺就會過去,幸福會在后頭等著我們的!”
在這本書里,還有一個人也很令我敬佩,那就是許配給溥儀弟弟溥杰的日本女人——嵯峨浩。在整本書里,她幾乎是最后出現的人物,但她給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她是一個日本人,嫁給了中國皇弟。在她被溥儀唾棄的那段日子里,仍挺著胸去和日本政府談判,她認為日本不可以這么做。她在中日戰斗時,為女兒,丈夫,做盡了一切,那是她還對丈夫說:“我知道你擔心皇兄,你去看望他吧,女兒由我照顧。”溥杰被妻子的闊大心胸感動了,多么艱難的'日子,嵯峨浩挺過來了,最終,她們一家邁向了幸福……
我現在認為《我的前半生》對于我來說不僅僅是一本書,也是一個故事,一段人生,我也不想用什么來形容故事里的人物。總之,我在這里學會了堅強。無論是溥儀面對世事變化的堅強,還是嵯峨浩的一個偉大女人的堅強,這個字眼使我終身受益。在這個故事里,他們都是改變了的。由一個個王公貴族,官員千金,公子,到一個個能吃苦的平常公民。但他們身上流露的仍是令人敬重的氣息,仍是閃閃發光。讀完他的一生,我也改變了,我學會了堅強,是溥儀和嵯峨浩身上的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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