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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時間:2024-09-06 12:07:29 藹媚 讀后感 我要投稿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通用20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后感了。那要怎么寫好讀后感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通用20篇)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

  今天讀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這書第一版于1976年問世,逐漸獲得了很高的關注,有人盛贊,也有人對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擊,傳聞是一本會顛覆讀者基本觀念,給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觀念已重創的書。對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預期,所以沒有特別大的沖擊,但是也觸發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認真讀完這本書,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統計基礎的人,是不會過分地批評它的。我讀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補的內容,作者一再強調,“自私”、“目的”、“競爭”這些擬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說基因真的像人一樣擁有這些信念,而是從結果和單純的行為上看,對于不存在人類社會這般復雜文化的生物而言,兩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類,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進化史上的前人類時期。盡管我認為這樣過于科普的寫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這不妨礙作者的“洞見”。

  自達爾文以后,關于自然選擇作用的對象有很多競爭的觀點,而基因的維度之所以如此關鍵,因為它幾乎是唯一代代相傳的相對穩定的結構,不同基因之間通過其宿主或者說“表現型”進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競爭”這個詞)。也就是說,在特定的背景條件下,哪個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幾率產生更多適應性強的后代,那么通過一代代統計學效應的累加,它就會繁榮。這就好像傳銷的擴散一樣。限制它的則是與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況下它們會形成平衡。這個過程如果擬人化地表述就是:這些基因為了自身更多的存續,而影響甚至操縱著宿主的行為。

  閱讀過程中偶爾會陷入沉思——這種擬人化與其客觀行為的'重疊,究竟只是一種巧合,還是說所謂“意圖”這種心理現象不過是一種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說的這種觀點,必須放在由代際遺傳而產生的統計上的累計效應來理解,如果要用來解釋人類的行為,還要加上所謂“文化基因”(Meme)的維度,但即使這樣,生物性基因在人類行為中依然效果顯著。而這一切,在將來很可能會改變。Crisper這種高效的基因剪輯技術的出現,預示著未來,人類將全面進入基因編輯的時代——一方面是修復成年人的生理損傷,另一方面是編輯嬰兒的基因以實現“超人類”。有人會說,現在這個技術只是嬰兒期,有一大堆技術瓶頸,還有繁雜的倫理問題,今天不是連轉基因作物都有數不清的人在批判嗎?但是要知道,它帶來的好處是巨大的,從根治各種絕癥、遺傳病到改善基因,中間只需要跨過一小步。而且人類從很久以前就開始進行動植物育種,這就是不自覺地在改變基因了,而現在盛行的產前預檢,其實就是篩查并提前清除遺傳病。

  表面上看,人類如果不意外滅亡(諸種存在性災難果只是導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幾百年中出現的概率不見得很高),那么人類終將贏來一個“基因”時代,而我認為這似乎恰恰是基因時代的終結。借助道金斯的工具來分析,首先,在一個“超人類”已經很普及的社會,生殖遺傳對于基因的延續來說已經不再必須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從父母處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話,那父母和子女間的天然聯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長壽,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價值;其次,很可能一個精子加一個卵子的組合模式也不是必須的了,可以從幾個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從基因庫里抽調大量基因加入進去。這就導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遺傳給我的后代,對于這些基因本身的繁榮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一個次大規模的編輯,完全可以瞬間扭轉基因庫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種原始的遺傳沖動也可能從基因庫中被抹除。

  在這種時候,基因庫、遺傳這樣的概念已經過時,那基因的時代也就結束了,那時如果還存在“競爭”,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層級、更抽象的層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邊界。我不愿意簡單地用今天的思維和道德去判斷那樣一個社會,因為這些東西本身就是不斷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2

  生命與文明的最終奧義——題記

  閱讀了《自私的基因》一書,我受益匪淺。該書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風趣的語言和別具一格的觀點不動聲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質,回答了人類存在的意義。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個顛覆我們習慣認知的觀點——所有的生物包括人類都是基因為了延續自身所利用的機器。最初,我帶著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態度讀了下去,最后才覺得震撼與驚奇。我折服于作者強大的聯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釋。

  道金斯認為,父母對子女的愛事實上是一種親代投資,是基因為了延續自身,控制親代對子代進行撫養。而兩性之愛,則是生物為了用有限的親代投資撫養更多的子女,以保證基因的延續,所以利用異性的親代投資,撫養現有子代。

  但是,人類恰恰是自然中標新立異的群體,我們由于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于基因。我們會收養與我們沒有血緣關系的孩子,會不顧一切地愛一個人,會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覺得,也許正因為文化,人類才能夠約束自私的本性,人類才有了七情六欲,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變得與眾不同。

  這本書帶我深入了解了生物的行為動機,基因的強大控制力,人類的生而不凡。我驚嘆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驚嘆人類的偉大。它是我生物學習的啟蒙書,讓我終生難忘,終生受益。

  人類是自然進化的奇跡。我們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進步。這兩者推動著我們人類從過去走向未來,從平原走向頂峰,從當下走向未知的終點……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3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通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創建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秘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后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復制、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里的林林總總。 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么繁雜讓人云里來,霧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系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并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于我們了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里來,又將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4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書,作者嘗試用基因的自私來解釋世界的種種。

  基因是遺傳密碼,是對過去進化的總結和未來進化的起點;蚴呛塑账針嫵傻男畔⑿蛄,這個序列神奇的決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驈氖芫验_始,不斷分裂復制,復制到所有細胞,根據基因信息,復制你的心肝脾胃細胞,復制你的腦細胞,復制你的皮膚細胞,二十三對信息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信息,所以有時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級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嗎?純粹靠自然進化,能出現如此繁雜精妙的系統?

  基因不只是遺傳密碼,它還控制了我們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個體意義的生存,書中把生物稱之為基因機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復制到更多個體,是信息意義的生存。就是說當基因通過各種方式復制將當前基因機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機器,比如子代或者孫代,那么即使當前這個基因機器消亡了,基因卻沒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機器中繼續繁衍。

  那么基因復制的單位是什么呢?這是我以前沒有想通的一部分。對人來說,二十三對基因序列,一半來自于父親,一般來自于母親。那這一般是怎么挑選出來的呢,也就是性細胞的基因怎么來的?基因的遺傳單位是染色體片段,在形成性細胞的時候,并不是將父母中的某一條染色體完全復制,而是在一對染色體中隨機提取片段,重新組序,這種方式提取的二十三個染色體都來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體卻有不一樣。所以基因的生存單位并不是個體染色體,而是染色體片段。這樣保證基因的變化。假設世界上有個基因庫,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遺傳過程中基因序列會重新組織,但信息總和還是保持不變,這當然不合適,所以基因會變異,也就是說,整體的'基因庫中,總是會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產生。

  那么什么樣的基因會被選擇呢?就在雌性選擇交尾對象的時候決定,未被選擇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復制的機會,如果終身得不到機會,那么這個雄性的特異基因就消亡了。當然這個雄性的兄弟姐妹還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還有機會繼續復制。問題是雌性如何選擇呢?選擇有利于雌性基因復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這個雄性要強壯,要有能力獲取更多資源,這樣的基因培養的后代可以在環境中繼續獲得基因復制的機會。

  在進化過程中,性細胞出現兩種不同的變化,有些性細胞個體變小,靈活機動,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細胞為了保證后代的發育的營養,體積越來越大,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體積大,雌性需要很大代價形成,因此數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營養,所以數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時間生成百萬級量級精子。這樣就導致雄性和磁性兩種完全不同的基因復制策略。雄性的目標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復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復制的機會難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價還有培養后代的代價。因此雌性在選擇雄性的時候會非常審慎,選擇最適合基因拷貝的雄性,同時要求雄性共同撫養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選擇策略最終會達到一種平衡,書中寫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誠,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誠,所有雄性出軌的概率就是高,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書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從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遺傳,并創造了一個名字覓母,就是文化遺傳單位;騽撛炝舜竽X,大腦為覓母的遺傳提供了基礎。覓母的遺傳跟基因類似,但比基因更快;蜻z傳依賴代記差距,而文化的傳遞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傳播。當然文化的遺傳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來說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卻能長久遺傳。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類似觀點,就是說科技是文化的一種,科技的傳遞形成了類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們沉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實,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許才是真正決定人類發展的主線。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5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6

  對于“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要到哪兒去”柏拉圖的哲學三問在讀《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顧生病的爺爺的時候,進行過很多次的頭腦風暴,風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義在何處或者說什么樣的人生才算是有意義的。

  在《七月與安生》這個電影里面,記憶深刻的一個內容是一個吉他手要追隨偶像27歲結束生命。這個偶像是因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還好好的,我當時就在想為什么要年紀輕輕結束生命,這世界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階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會有所區別吧。

  科學家們將40億年前還處在混沌時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稱為“原始湯”,在經過無數次且長時間周期的偶然事件的發生(或者說是偶然產生的有機大分子間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現,并將這種生命形式命名為“基因”,而我們人類本身其實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護者。

  此刻,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家里搗亂的貓貓狗狗,我們身體里,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來自于40億年前的“原始湯”。之前一直覺著人與人之間,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總會找到一個共同的,也就是每個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是有親屬關系的,F在看來不僅僅是人與人一個物種之間了。

  “其實你只要花三分鐘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覺生命無意義的絕望情緒立刻就會占據你的心靈”,我們的生命是短暫的,短暫到長不過百年。在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大概率上講,體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嬰幼兒,這里不管是照看還是醫治,老年人會輸于幼兒,相對這兩個群體而言年輕人總是身強體壯一些。歸結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們人類在年輕的時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續,基因有了新的保護者,那之前個體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將影響基因的生存,基因終將會無情的拋棄前一個保護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滅絕、已經滅絕的物種應當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保存所謂基因這種稟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說基因是自私的。

  整個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萬物從來沒有意義,我們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層次的思考,只不過是自己給自己設下的困頓情境、一個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籠”、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們生命本質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實現,而是追求實現的過程。

  這里舉個例子,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對于無論是家里的還是認識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識里都會祝他(她)長命百歲、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等等。但這里人們可能只沉浸在節日的喜悅,卻不曾考慮過其它哪怕一個小方面的問題,其一就是在老人贍養方面,子女應該怎么做。以我家鄉這邊的習俗為例,在我父母這一輩,農村當地的習俗就是家里老幺負責贍養老人,作為“報酬”會將爺爺奶奶名下的地給他們去種,其它子女則各過各的生活,完全不理會生養他們的父母。這種情況在老人身體健壯時問題可能不是很明顯,但隨著老人上了年紀,身體機能越來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體力不行時、看別人眼色時,“長命百歲”在我看來,往往是一種惡毒的“詛咒”。因為過于年邁,等到的結果往往是身邊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憶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來陪著自己的是無奈、孤獨和漫漫長夜身體的病痛的吞噬。

  當然,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響,只討論了老年人一個年齡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當他開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時,他才算成熟”、“沒有意識的基因構成了有意識的人類,而有意識的人類只不過是沒有意識基因的保護者”,作者帶來的這種嶄新的以基因的視角,來審視生命的意義是我還沒有領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后去到何處,有神論者會說死后會有天堂、地獄之分,但也沒有人死后復活過來向世人闡述兩者,只能說這兩者還只是人們自己的一種幻想罷了。從基因的角度出發,死亡是不存在的,因為基因會像鉆石一般長存不息。我們人類的死亡對基因來說,只不過是沒有保護能力的軀體,因為生育繁衍,基因會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體中,直至再過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類的時間意識的時候,基因找到比人類更好的保護者而拋棄時,人類是否會像已經滅絕了的恐龍般存在于基因新的保護者意識中……

  看完這本書,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與繁衍,是作為人類為基因做得最有價值的事。有人會說同性戀者不會像異性戀者一樣育有后代,與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復制過程中也會有錯誤出現的可能,更何況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以DNA為遺傳物質構成的個體。對于衰老,有一種理論認為,衰老標志著一個個體一生中發生的有害的復制錯誤以及其他種類的基因損傷的積累。

  讀完這本書,我們也可以通過這種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與不解,如在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可以想一下拖著大自身幾倍的內啡肽走在單纖維努力讓你快樂的一個個肌球蛋白。

  就像卡爾薩根的《活著是一個奇跡》里一樣“我們DNA里的氮、我們牙齒里的鈣……都是曾經大爆炸時的萬千星辰散落后組成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么,沒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總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熱愛的領域,并閃閃發光的。畢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幾十年,活在當下顯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7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边@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8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于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于這種信息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盡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于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信息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里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信息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信息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信息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里,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于原來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組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于人類個體的誕生于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辟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傆蟹椒ǹ梢越忉寶w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里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閑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9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蔽覀冏鳛榛虻妮d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0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總的來說:五味雜陳!

  道金斯在書中對人性透徹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幾乎是看不下去了,因為我無法像作者一樣不帶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個文字,我帶著世俗的眼光去看我們千百億億年來,祖先殘忍的進化,用自利、私心去傷害其他的個體,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騙、蠱惑的手段去取得養育者的關注同情和愛。做這些事情的所有終極目標就是為了活下來!

  不管過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強調這些全都是基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經過自然選擇而促成的結果。但是,作為一個有意識的經過教育的人類,我真的無法做到不去評價優劣。何況書中所列出的理論與現實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將這些理論與事實相結合。我差一點點將人類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帶著悲壯的心情繼續讀下去,幾乎絕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過半的時候,突然筆鋒一轉。談到了另一種基因的`形成與進化,作者對這種在科學界還沒有定論的“基因”做了一個預言似的闡述:我們的文化正在一個“基因”形成的過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湯”中漂浮的那個階段,作為一種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傳播能力更強的基因。它的發展將會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這些東西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語言、書籍、音樂、道德約束......

  而這些東西都是與原始的“基因“不一樣的性質,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現階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對讀者的安撫,才會將未來描繪額那么美好。但是,他的這樣描述帶來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們在基因的控制下顯得無情與自私,但是,我們并沒有放棄努力。我們在不遺余力的去和這種天性對抗。

  戰爭還在繼續,前途充滿希望!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1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復制,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于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獲,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2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著巨大影響的巨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系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為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后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為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通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確,因為一切都會歸根于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為,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么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后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為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為了私欲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為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為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為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為。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持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拋出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為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為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為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為。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圍之內,計劃生育對于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為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為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為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為上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不過是基因為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復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3

  30億到40億年前,一個本來平平無奇的分子意外獲得的一種瘋狂的能力——復制自己——從而在當時的環境中得以瘋狂擴散。而在復制過程中意外出錯又導致了各種不同的分子的產生,但他們都具有復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沒有錯誤的復制,這個世界就不會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數的錯誤復制又是有害的會被自然選擇淘汰的。

  之后經過幾十億年的自然選擇,這些最早的分子變成了現在世界上的各種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繼續在這個世界上擴散下去,他們的行為都是為了這個自私的目的,結果卻發展出了許多利他的行為。而其中比較特別的一種動物,人類,因為其大腦,從而發展出了另一種復制基因——文化——從而有了對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識點:

  1、自然選擇使行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遺傳擴散的基因生存下來,從而導致生存下來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將自身的基因繼續傳遞下去。

  2、載體(身體)并不復制其本身,它們只負責傳播復制因子,而復制因子不做任何行為,不觀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們只為載體設定最基本的程序讓載體來做這件事。

  3、穩定的行為策略(ESS)指種群中大部分成員采用某種行為策略,而該行為策略的好處是其他行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離這個行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會受到懲罰。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種ESS,因為其他人會利用他的善良來獲利,而完全的善良毫無招架之力,只會很快滅絕,而完全的惡意在完全的善意滅絕后也無法繼續生存。

  4、為了使自己能夠在這個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數的行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為,只有當利他行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時,這個利他行為才會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為群居比單獨生活更能讓個體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為也是;父母撫養孩子是為了讓孩子成長繼續繁衍自己的基因;近親相互友好互讓,是因為我們的基因和近親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這個資源讓給需要的近親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讓相似的基因獲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這種謙讓行為是不利于謙讓基因的擴散的話,這個謙讓基因就會很快因為無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謙讓總是保持在讓自己基因能夠獲利的程度。

  5、我們的兄弟姐妹和我們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實同我們子女與我們的基因程度一樣,所以使我們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們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對我們的基因的好處是一樣的。但為什么我們還是對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區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撫養,對自己子女投資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蟲中甚至有為了撫養姐妹而放棄自身生育的職蟻,因為他們與能生育的姐妹之間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該姐妹與蟻后的相似程度,他們比蟻后更喜歡姐妹能夠生存繁衍。

  6、動物有計劃的進行計劃生育(生固定數量的后代或者減少生育后代的個數),是因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為資源不足而導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夠保證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來去繁衍。

  7、父母為了保證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時會給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資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體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為天生不強壯的后代會有很大的概率浪費資源;給年齡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資源,因為年齡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顧。而同代之間也會為了資源而競爭,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總是盡量做到一視同仁。

  8、兩性的最基本差別在:雄性的性細胞比雌性性細胞要小得多,數量要多得多。這導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開始投資的很少,一個雄性在一個時間段可以與許多的雌性同時繁衍從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擴散,而一個雌性在一段時間內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敗,雌性的損失遠遠大于雄性。但同時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選擇權,所以對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兩種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經過提前的考量確定雄性投入足夠的資源后才同意與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養育孩子上不再計較是否得到雄性的幫助,但只挑選優秀的基因進行繁衍,這就會導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獲得繁衍的機會,而大部分的雄性無法得到繁衍機會。

  9、生物之間的行為不是獨立的,而是交互的,特別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們的目的開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則,而同時有懲罰設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夠讓完全自私的行為無法獲利,所以有懲罰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會被自然選擇。就像重復的囚徒困境中,針鋒相對策略(一開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復制對方上次的行為,對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來,對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繼續合作),能夠給囚徒們帶來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將基因傳遞給后代的方式與宿主不同,它就會通過各種方式害了宿主。如果與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會做到幫助其宿主繁殖,因為這同樣使自己繁衍。隨著演化進行,它將不在是一個寄生生物,而將與宿主合作,甚至最終融入宿主組織,完全無法辨認其原為寄生蟲。我們實際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體(我們體內的質粒、線粒體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蟲)。

  11、文化其實就像另一種復制因子,它能夠從一個大腦復制到另一個大腦,能夠突變演化,能夠與多種文化結合一起促進傳播(比如上帝與教堂、婚姻、教規、地獄等文化結合加速傳播),文化要生存延續下去,就必須有生存的價值能夠適應當時的文化環境被更多的大腦接受。而文化是擺脫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種全新的演化途徑,他可以傳播完全無私的文化,是對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徑。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4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于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于人性的令人發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于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于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蔽覀冏鳛榛虻妮d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復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后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并沒有因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5

  這周我們一起共讀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幾個章節:

  第一章《為什么會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在一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跡的匪徒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現某些特性。將要論證的是,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到達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第五章《進犯行為: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進化上的穩定策略,“策略”是一種程序預先編制好的行為方式。例如,“向對手進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還擊你就逃”就是一種策略。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是指,個人的大多數一旦運用這兩種有條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種,所有脫離群眾的行為皆會受到懲罰;虮贿x擇,不是因為它在孤立狀態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庫中的其他基因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諧共存而被選擇在一起,這并不一定說明我們必須要像看待蝴蝶的情況那樣,把基因群體也看成是作為單位來進行選擇;驇焓怯梢唤M進化上穩定的基因形成的,這組基因成為一個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庫。大局部因突變、重新組合或外部而出現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選擇的懲罰:這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復。新基因侵入一組穩定的基因偶爾也會獲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庫中散布開來。然后出現一個不穩定的過渡階段,最終又形成新的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發生了某種細微程度的進化。漸進的進化過程與其說是一個穩步向上爬的過程,倒不如說是一系列從一個穩定臺階走上另一個穩定臺階的不連續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種族》。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從根本上說,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幫助那些它所寄居的個體編制它們能夠賴以生存下去并進行繁殖的程序。如果這個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個體對其他的`一些白化體表現出利他行為,那么不管它情愿與否,這個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庫中自然而然地興旺起來。基因有沒有一些比較符合情理的方法“識別”存在于其他個體中的其自身的拷貝呢?答復是肯定的。

  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父母之愛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來解釋:在受益者體內存在這個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們有可能把種族偏見理解為是對近親選擇傾向不合理地推而廣之的結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個體視為自己人,并歧視外貌和自己不同的個體的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撫養只有作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進化上的穩定——至少需要進行某種數量的生育活動。動物往往從其自私的觀點出發繁殖最適量的幼仔。假設它們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們最后撫養的幼仔,會比它們應該生育的最適量來的少。親代個體實行方案生育,為的是使它們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適度的數值上。

  第八章《代際之戰》。親代投資的定義是:親代對子代個體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資,從而增加了該個體生存的時機(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犧牲親代對子代其他個體進行投資的能力為代價!坝變簯撈垓_”這樣的提法意味著,促使幼兒進行欺騙的基因在基因庫里處于優勢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類借鑒,那就是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生存的意義:盡力繁殖并努力保證我們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興旺”一直都是對一個家族最大的贊美,到達在生物意義上的不朽。第二點就是努力創造覓母——帶有我們標記的思想或事件——并讓其傳播,到達在文化意義上的不朽。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6

  “自私的基因”是個很有趣的書名,它激起了我揭開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沒有遇到這本書之前,我覺得“基因”只是靜靜地呆在人類體內,并為人的一生而勤勤懇懇工作的小粒子。我也從來沒有想過,基因的性質竟然可以用“自私”這樣富有強烈的人類感情色彩的詞語來修飾。

  讀罷本書,心中還在深深地驚嘆造物的偉大。在“不朽的螺線圈”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們,不僅僅是人類,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態的物種都是生存機器。這樣大膽的論點就進一步證明了,基因是自私的這一論點。從人類到大象再到細菌,體內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屬一種類型。我們都是同一種復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機器。而在我個人的主觀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論可以把我們人類的軀體解釋為用于保護基因,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穩定環境的“臭皮囊”。而我們人類在地球的活動絕大多數都受到基因行為的控制。我的驚嘆在于,原來事實往往比想象更離奇。我們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創造,并用來延續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機器。我們人類一直都自認為自己是地球上的萬物之靈,但往往沒有想到,從自然的客觀規律上,我們和大多數物種一樣,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這樣說來,自私應該就是生命體的客觀性質,并非含有貶義的感情色彩。當我們人類自私地想操控整個世界的時候,卻未曾想過,生命的幕后還有更加自私而難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著所有物種的進化和發展。道金斯在內容的開始就毫不猶豫地拋出了這個有趣的觀點,賦予了讀者一種新的生物思維,并為后面的生物行為的解釋做下了極其重要的鋪墊。

  道金斯認為,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然自然選擇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實體的差別性生存,那么,在我看來,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個物種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壯大,就不能用我們人類道德上所遵循的“共產主義”來決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強,優越的個體才值得種群付出更大的代價將它們保留下來;也只有它們才經得起自然選擇的殘酷考驗;也只有它們才有足夠的生命力來為物種繁衍做出貢獻。就拿貓頭鷹的習性來說,很多小型的貓頭鷹都會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數鳥類那樣同時孵化。因為貓頭鷹的食物比較難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夠的情況。所以為了保持種群的繁衍,貓頭鷹媽媽必須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兒。也就是說,在不能保全的情況下,寧愿舍棄一些。這樣,后孵化的弟弟妹妹們,就可以被已經長成的.哥哥姐姐們吃掉。這樣的做法雖然是自私而殘忍的,但是從物種發展的整體來觀察,卻又是合理的。這就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無論是我所提及的貓頭鷹的行為習性,還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種大大小小的生物行為,都可以說明一點: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顯的目的性。事實上,生存機器都能夠深思熟慮去幫助動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來,現在地球上能夠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經過漫長的自然選擇而形成的。它們都有著適應自然的精密編碼程序,甚至還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潛在序列。用一點帶有主觀色彩的形容來說,基因比生物實體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們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種生存機器從沒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層保護壁,到人類這種有思維能思考的極其精密的生存機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經營下漸漸完成的;蛐袨榈哪康男砸蚨菢O其明確的,可以說為了生存下去,它們是不擇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書,心里多多少少會對人性有點恐懼,原來自私就像是動物的本能一樣潛在在人類的體內,甚至在很多情況下,自私的行為卻又是合理的。但是我們還是不能忘記一點,在很多時候,人類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脫穎而出,人類之所以可以與大部分動物區別開來,是因為我們有屬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們有道德的約束。所以,在我們了解的生命的本質后,還是要保持意識上的清醒,保持對未來的美好憧憬和人類的傳統美德;蛟诳陀^上是自私的,但我們可以在主觀意識上改變我們的生活價值觀。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7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8

  以前我很討厭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見與狹隘。從古至今,大家都在說:“自私是不好的。”在我們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會有好報的。但是看了本書,我的認知也開始顛覆了。

  老實說,讀《自私的基因》,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边@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根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管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19

  《自私的基因》創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問世,關于“基因”與“生物學”,道金斯幾乎是為了外行人所寫,但卻逐漸獲得了學術界極高的關注和評價。書中顛覆了讀者的基本觀念與常識,同時也引發了我對“人生的意義”的思考。

  例如,在人們眼中最親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間,基因也是一樣的自私。小時候玩的一個游戲叫老鷹抓小雞,母雞保護小雞看似親密無間,濃情滿滿,實際是基因為了自己的拷貝不會斷絕。在海洋中,大魚吞下小魚為自己疏通牙齒,小魚借此每餐一頓,?皆诤}斏砩蠟槠浞烙,而?韬}數.游行技術走遍四方,躲避天敵。這種互利共生現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慮,只是單純的基因自私行為發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卻發現人類具有特殊性,雖然人類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卻能夠通過一種文化的形式來束縛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種純粹的利他行為,所以文化的傳播就像遺傳一樣,他也能導致某種形式上的進化;谝陨嫌^點,道金斯提出一種名為彌母的新型復制因子正在推動進化的演變。飛快的發展速度使他迅速擴張,讓基因都無可企及。雖然這種因子并未得到科學證實,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類靈魂底蘊的深處善良的一面。

  特別喜歡道金斯在文中這樣的一段話,“由于文化的出現,我們的人生終極任務,將不只是繁殖,還有文化的創造與傳承,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比祟悘倪h古的猿猴進化而來,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為在社會中運轉,而這毫無疑問地會成為文明發展的樞紐。

  也許可以認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來是丑惡且自私的,這張丑陋的面具已經扣在我們臉上許久,它正在逐漸脫落,追溯那張面具自私的嘴臉已然不重要,放眼當下,我們真正該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20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根底還在,意識能力的開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缺乏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里,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并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群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群體選擇理論認為: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占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為: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設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那么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并繁殖后代。這些后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后,“利他性的群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最后,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根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根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至此,答復了在第一章中并沒有答案的疑問:為什么會有人呢?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為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個具象為根底的前提上,闡述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著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基因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并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斗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復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本章的要義是:基因是自然選擇的根本單位。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并缺乏,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宏觀上找到一個適宜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屢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挖苦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手段,如果他們不致于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盡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表達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為自然選擇根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恒的,為爭取生存,犧牲等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時機。基因是自私行為的根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么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異,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異,就是這些差異才真正關系到生存競爭和斗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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