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與狼共舞》讀后感
《與狼共舞》的作者是美國作家邁克爾·布萊克,德克薩斯州人,后定居于加利福尼亞州南部,今仍在從事寫作一職。接下來小編整理了初三《與狼共舞》讀后感,歡迎大家閱讀。
初三《與狼共舞》讀后感1
這是個悲哀,久存我心。
自然的魅力自然是無窮的,這點大家應該有目共睹。在邊塞里我們可以看著湛藍的天空發呆,沒有斥責聲;在邊塞里,我們可以捧一杯咖啡,騎會兒馬,打量會兩只短襪,就這樣愜意的度過一分一秒,盡管知道大部隊可能已經放棄自己了。而鄧巴中尉卻選擇了去到一個危險,純真的一種讓我為之悲哀的氏族——科曼奇人,他們單純,善良,團結,卻因為白人士兵的一次又一次侵犯而走向滅亡,他們與自然和睦相處,他們狩獵,他們為了保衛家園而犧牲,他們抵制外族,他們……在這里,沒有什么鄧巴也沒有什么中尉,,只有與狼共舞。
書的前部寫得野外生活很愜意,很陽光,是鄧巴在邊塞飛馳的一種灑脫,是在盡情展現大自然的風光,兩只短襪是在向人類示好,只能叫人不心生向往,這時的踢鳥把發現鄧巴的消息帶回了部落,科曼奇人卻誤以為鄧巴是神,一直沒有傷害他,盡管他是以白人的身份展現的;書的'中部,寫得是鄧巴協助科曼奇人挺過一次又一次的難關,甚至威脅到鄧巴的性命,然,鄧巴卻一次又一次的義無反顧,終,成功,所有的族人至此以后,也并沒有把鄧巴當做神了,只是把他當做英雄,一個偉大的英雄,他是白人的驕傲,是與眾不同的白人,在所有科曼奇人眼中,他善良,他幽默,他有責任感,他冷靜,他沉著,他機智,他們之間的交流是由另一個雙重身份的握拳而立作為橋梁的,進行溝通,后來,與狼共舞也會很多的科曼奇語了;在書的后部,鄧巴與握拳而立結婚生活在一起,他兩都具有雙重身份,在合適不過,然,當讀者們均以為故事會以鄧巴與握拳而立幸福的生活在科曼奇營時,邁克爾作者卻來了個360大轉彎,此時,白人來犯,他們抓住了鄧巴,認為他是叛徒,決議上交他,以槍斃為終,所幸,鄧巴逃了出來,卻受了重傷,西斯科這匹好馬陪伴了鄧巴出生入死多年的好馬,被他們殺了,連老狼,兩只短襪也被槍斃了,我憤怒不已,我同鄧巴甚至是印第安人一樣,對這些自以為是的野蠻人充滿了厭倦,充滿了排斥。書的結局是在冬天暴風雪來臨之際,全族人都要進行遷居,此時,鄧巴提出了與握拳而立私奔到天涯,這樣就不會連累整個科斯曼族了,因為,白人士兵是不會放過一個叛徒的,最終,以十熊這位智者,這位族長大人的挽留作為結局,就沒有了下文,我不知與狼共舞有沒有答應,正因如此,才發人深省,過去,我們常以為野人這些人才是野蠻人,卻不曾想……
這本書還原了歷史的真相,解開了一直一來我們對印第安人的誤區,野人其實并不是很野蠻,而所謂的文明人只是表面的文明,野蠻確實他們內心根深蒂固的邪念,也許,只有在這最古老、最年幼的社會的時候,這個社會乃至國家,地球才是真的快樂,真的日趨文明化。僅是看完邁克爾先生的書有感而發。
初三《與狼共舞》讀后感2
以前,我總認為,狼是一種兇猛、可怕、無情的殺手。自從我讀了《與狼共舞》這個故事后,卻改變了我的這種看法。
故事發生在1941年的春天,美國青年艾爾來到森林里觀賞風景,突然看到一只遇難的母狼。艾爾決定幫助它,起初不敢接近它,就找來它的孩子,而后又為它找來一只死鹿給它喂食。漸漸地,他們熟悉了,親近了起來。最后艾爾又救了母狼。時隔四年后,這只母狼依然認識它。
看完這個故事后,我深深地意識到動物也是有感情的,更需要我們的保護。雖然我沒有親身經歷過,但可以想象出他們在一起有多快樂,沒有一絲的敵意。其實并不是所有動物都天生無情可怕,而是為了生存,由于我們大量捕殺動物,它們就自然把人類當做敵人。一但沒有了狼,那么田地里的田鼠、野兔等就能稱“大王”了。如今,狼的數量越來越少,現在它們被我國定為國家級保護動物,所以,數量終于逐步增加。
同學們,只要天下所有的狼都能像這只狼,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像這個青年,那么天下一定其樂融融,人類和動物都生活在一個歡樂的世界里。人類的生存環境也會越來越好。
夜已經很深了,我久久不能入睡。保護動物,珍惜動物的呼喚,不斷在我耳邊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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