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精選17篇)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這時最關鍵的讀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如何寫讀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精選1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
初識嚴歌苓,之于《芳華》。馮導的才華與情懷賦予《芳華》鮮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華記憶與感傷。
不言而喻,人們總會驚嘆于馮導背后的女人、《芳華》背后的女作家——嚴歌苓。
簡單直接的描述這本書,故事發生在二戰時期的上海,一名中國女子,在兩個猶太男子之間的情愛糾結。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嚴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發現柏林墻一個展覽館里“陳列”著很多故事。“有一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小伙子跟一個女孩子在東柏林訂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愛著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機會,他在歐洲見到一個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帶到東柏林,偷了她的護照,讓他的未婚妻假冒那個歐洲女孩,用歐洲女孩的護照過了關。”
在文中的關系則是,主人公玫愛上剛逃到上海的猶太男子彼得,在“終極解決方案”就要實施之際,玫為了讓彼得去美國,臨時抓了個與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終玫用彼得的錢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護照讓彼得去了美國。
對這本書的簡要評價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盡管故事的主線以愛情為主,可作者將其與二戰時期、混亂不堪的上海相結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間的愛情。文中除了對男女愛情發展狀態及心境的描述細致入微之外,也將讀者帶入到二戰時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讀者對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說中有這樣的描述:“首先告訴你的這個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猶太難民卸貨一樣傾瀉在碼頭上……一船接一船的猶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時候,在上海靠岸的遠洋輪嘩啦一下打開底艙,里面裝成緊緊實實:一個巨大的人餅。那就是從集中營直接上的‘貨’……告訴你的這個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種人。這個上海的英國人、法國人、德國人勉強把有英國國籍的塞法迪猶太闊佬看做人,猶太闊佬又把俄國流亡的猶太人勉強當人看,而所有這些人再把有錢的中國人勉強當人看,把沒錢的中國人完全不當人。再來看看中國人。中國人在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強當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錫克人當‘紅頭阿三’,把歐洲來的猶太難民當‘猶太癟三’。假如中國有個說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這樣的描述為主人公的出場和之后的選擇做了充足的鋪墊。也不難理解,在這樣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愛之人—彼得,為逃離這個終將不屬于他的城市的不擇手段和靈活應付,與另外一個深愛玫的猶太人—杰克布的樂觀正直、自我發現并自我成全、對玫義無反顧的愛形成鮮明對比。
2、愛情之外的親情
除了對于三位主角的情愛關系進行描述之外,文中對于枚與父親及繼母的親情也讓人心有觸動。
玫十二歲時母親逝世,父親后來找了一個上海本地女人凱瑟琳,凱瑟琳只比玫大六歲,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氣愛慕虛榮的繼母。此后,便有了玫為避開繼母而離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驕縱是父親對他的寵愛。
正如文中所說:“我們父女都有別人不認識的一個方面,這個方面只有父女面對時才活過來。一旦我和父親以我們血緣中特有的面目出現,一切都盡在不言中。沒有比那種理解、原諒、接受更徹底了。冒犯還沒出現,就已經被原諒了,不管我一生還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這個時候看著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這樣無言偉大,讓人動容的親情。
盡管玫不喜歡繼母,但后來在父親離開上海,她與繼母相依為命的日子里,繼母表現出一種長輩般對玫的關心。甚至在勸說玫認識到杰克布才是真的愛她的時候,不惜出賣自己的秘密。只為了玫好,讓她認真考慮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強盜都會讓她無憂憂慮過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愛她。在越來越艱難的貧窮日子里,繼母也大方的將自己的積蓄拿出來維持一家的開支。
3、親情之上的愛國與正義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游擊分子,不惜一切代價,奉獻著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之心。
后來,也有深愛玫的杰克布加入到這場正義與非正義的抗爭中去。
4、愛情下的人性窺探
作者除了對男女愛情和家庭親情描述之外,還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戰愛國人士的犧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輕的闊少年溫世海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紀,脫離優越的家庭而選擇做一個隨時有生命危險、前途未定的游擊分子,不惜代價奉獻自己的力量,可見這個男孩的勇氣可嘉、愛國情懷。
作者對于玫與彼得、杰克布的愛情糾葛與其中的人性變化環環相扣,描寫的直接鮮明、接地氣。玫在經歷與彼得的一見鐘情之后,慢慢認清彼得的精明能干與唯利是圖之后,將自己與彼得狂歡之后的平靜描寫為一種“自我厭惡”。
彼得把錢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開始他一天十四小時的辛勤工作,而玫則開始漫長的一整天的自我厭惡。作者描寫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條,每個行為完成一項任務,每個任務離預答的目的地更進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與此相反,是杰克布對玫的疼愛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樣的不幸和困難,都保持的樂觀,在與玫約會時,總是花光自己的錢給玫點一桌子她愛吃的東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護照顧玫的男子漢。
最終,玫在一次次的掙扎糾結中,選擇了杰克布,也愛上了杰克布。
故事講到這里,就結束了,歡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漸升溫,春暖花開的日子里,愿你踏實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2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經了,典型老實人、正直倆字貫穿一生。唯一不正經的一次還被抓住通過觸摸事件為線索才展開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愛先后失去了父愛母愛 唯一遇到喜歡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體中連群眾的關愛也得不到 窮丑有錯嗎 自卑才有錯吧 對母愛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沒有溫情這東西啊,,丁丁展現了女生是多么善變的。就像那種瓶蓋擰不開 拿到快遞拆的比誰都快的哈哈 還有一個角色對她無感甚至看完連名字是啥都沒記住。但是看到后面覺得很卑鄙。可能是我們每個人內心的真實寫照。只不過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罷了。
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高。
最后,芳華有些回憶正是因為她過去了才顯得美好。重來一次誰也沒耐心。過去的就過去吧 ,最好的都在夢中,在幻想里。
身體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見一個多了許多肉、少了許多頭發的林丁丁。因為他當年那么愛那個小林,他不愿意她變,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為了自己好,也是為了小林好。不看,那個年輕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遠活在一個人的心里,夢里。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3
一聲嘆息。流了好多次淚。內心的沉重與疼痛在蔓延,心疼劉峰。感謝小曼的堅守。
電影與書還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節還是那個故事情節,卻在電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誼的珍貴,仿佛那些背叛輕描淡寫,是可以一笑而過原諒的。小說中更多的細節描寫,似有似無的調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眾人踐踏的孤立,扭曲心態的背叛,帶著正義的幌子進行著。我仿佛置身于這個故事中,深深地體會到了劉峰與小曼的絕望。
如果說那是時代的悲哀,我覺得這種悲哀持續到現在。隨波逐流的網絡暴力,校園欺凌還在發生,英勇的鍵盤俠帶著強烈的正義感評議各種事件的浪潮也在發生。人性的陰暗面一直都在暗濤洶涌地滲透,即使我們認為自己站在陽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終堅持劉峰的那種善良,但不會做讓人如此厭惡的背叛行為去毀滅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芳華,我也找到了答案,劉峰愛林丁丁,一生摯愛的那種愛,即使丁丁讓他落得如此下場,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個夢,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動的社會,我們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這份善良不隨波逐流,略顯突兀。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4
終于趕在馮小剛導演的電影芳華上映之前,拜讀了嚴歌苓的同名小說。這是一篇時代感很強、帶入感更甚、且以全新的架構、第一人稱形式、蕭穗子的口吻敘述故事,且時常伴有作者思想觀點滲入的佳作。寫作手法大膽創新、新穎獨特,乃作品一大亮點。
聽人言說,嚴歌苓的文字有種與生俱來的吸引力和沖擊力,她塑造故事總是“翻手為蒼涼,覆手為繁華”,不需要聽外界評價,讀著讀著就回感受到她太會寫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幾乎都被拍成了電影。閱讀的過程揪心得復雜,酸楚夾挾著幸福、憂傷滲透著快樂,五味雜陳、心潮翻涌,除了對主人公劉峰命運多舛、扼腕嘆息之外,更感嘆時代造就的四位文藝女兵,迥然落魄的終場。點點滴滴,仿佛在平凡世界中的她們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嚴歌苓老師嚴重接地氣、極具風趣幽默的語言描述,一路品來,直令人忍俊不禁、暢快淋漓、意猶未盡!
人生本就不易,無論是哪個年代,無論大人物還是小角色,平凡或偉大,卑微或高尚,最終都會芳華落盡,或許,我們需要的是那多一點點的慈悲。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5
劉峰的善良是那種沒有“原則”的,其實也是易碎的,“人之所以為人,就是他有著令人憎恨也令人熱愛、令人發笑也令人悲憫的人性”,而劉峰的人性太完美,太過于神化,以使周圍人都在等著找到他人性中的“不完美”,所以在“觸摸”事件爆發時,他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一個,所有人都站出來批評他,而故事主角林丁丁在被劉峰表白后,一直處于震驚中“他怎么敢愛我”,那個時代人性是復雜而扭曲的。劉峰這一生用郝淑雯的話就是“好人沒好報”,劉峰這種好無論在哪個時代都是稀缺的。
芳華故事另一主角——何小曼,其實她不算主角,因為她的人生活的很卑微,不管在童年還是文工團,她都卑微到塵埃,不知道為什么,何小曼用讓我想起辛銳,可能我電視劇中毒太深,其實她倆沒什么共同點,有的話可能都是人群里最不起眼的那一個。其實何小曼是她們當中算活的明白的,小時候為了擺脫家里的陰影,她拼命考進文工團;在劉峰離開后,她看夠了文工團那些虛偽的人,她“設計”離開了文工團;最后為了劉峰來北京照顧陌生的堂叔,在劉峰生命的最后陪伴著他。小曼的一生都在尋求平凡,我想,在她能做的事情里她是不留遺憾的。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6
讓人百感交集的一本書。還是第一次完整地讀完一本嚴歌苓的書。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寫,我都覺得很神來之筆。
對于書中的她/他們,第一感覺是羨慕,羨慕那么深邃的,捆綁的,無法從記憶中抹去的芳華。無論如何,這段時光都是她/他們一生的回憶。有回憶,有痕跡總是好的。
同時很悲傷,悲傷于人的難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鑠金,積毀銷骨的能力。試問自己如果是林丁丁,會如何?會真的不同嗎?我想多半不會。丁丁對于“觸摸事件”的反應,應該說是正常的吧,在我看來。這樣一想,心中更是涼涼的。
同時很心疼劉峰,這么美好的男孩子,樂于助人,堅毅執著,默默守護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達。他的好是點點滴滴壘起來的,卻一下了子轟然倒塌。這陰差陽錯的偏差,輕輕地刮落一張多米洛,淚奔……
同時很遺憾,主人公劉峰幫助了很多人,救贖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沒有完成自我救贖。或許他認為那是自己對那份最真的,讓他丟了半條命的感情的堅守吧。可是我們旁觀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難道不是嗎?縱然一切的劇情都如是發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兒有一個更親密的父與女的關系,更負責地給女兒一些超出往家寄錢的一點點關愛。那么即使媳婦跑了,他還是有個女兒的,可以有一個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還是死于癌癥,會不會安詳些?如果,如果可以這樣,總是會讓人在一次次淚奔中,有個暖暖的笑容。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7
看了一個片段忽然上癮了。偷翻著手機把小說看完了,感覺蕭穗子本身也是釀成他悲劇的一份子。
看電影的時候感覺沒那么多傷心,但黃軒其實演的挺好,他始終不茍言笑無利可圖的表情,和小說中的劉峰還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記得去了海南的劉峰在派出所?的門外被一群壞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記得他在越戰的草叢里滿身鮮血地坐著,抬頭看天的時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
記得他從文工團離開的時候小曼現在門口送走他的眼神。
記得他那晚被審訊時的憤怒與絕望。
記得那些蔥綠色的芳華在這群人身上一閃而過,巨大時代的洪流裹挾著所有人,洶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點掙扎的機會都沒給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們才終于擱淺。
有時候羨慕這種專注單純的年代,他們在一個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歡打滾,然后放肆地去愛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敗壞,但不自知。我們的時代過分喧囂了,精力和生命長在手機上電腦上多媒體里,道德觀和價值觀從多元化變扭曲,你很難說服別人什么是對什么又是錯。
而劉峰這樣的人,就像一個幻覺造成來的精神偶像,是我們親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們親手毀滅了他。可是被創造出來的他多么無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這一點小奢望都不被允許。
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8
芳華作者的整個故事都是圍繞著劉峰發展的,唯一一個除劉峰外仔細描寫了成長經歷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從穗子多年后對待小嫚與丁丁的態度差別看出,她是喜歡小嫚的,盡管小嫚當年身上有著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為她對劉峰的尊敬而愛她。在劉峰活著的時代,小嫚是唯一一個識得并且珍視劉峰善良的人。她彌補了作者無能為力的遺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為良知為理性盡了自己的力,她代表著一個時代對劉峰微薄的彌補,讓人不那么絕望的唯一一點彌補。
作品中最讓人感到壓抑的還是時代,在那個政治隨意控制那些年輕而不成熟的大腦的時代,很少有人能夠逃避開那些非理性的漩渦,無論你是否理智,最終都難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紅色風暴。或許作品的意義就在于讓多年后的我們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爭的可怕。無論是何種思想意識形態,一旦被國家拾起,冠以絕對正確,真理正義的名頭,便有可能變得可怕起來,它會吞噬其它思想,讓人們有話不敢說,當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風潮或許在今日不會再發生,但類似的價值觀灌入,或許至今都沒有停止,正在以一種略微溫和的方式潤物細無聲。
但我們這個時代畢竟進步了,我們有太多的渠道去豐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這個世界,讀史以明智,小說中的歷史也是一種歷史,有時候它會比寫在歷史書上的歷史更加真實,生動,殘酷,活靈活現。
那些年的芳華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傾訴當年的故事,故事讓我們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們再遇到身邊的"劉峰",能夠珍惜他,善待他,能夠讓他有一個不同的歸宿,也讓我們的心里不留遺憾,或許這也是對作者最大的致敬。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9
讀完《芳華》,僅此獻給我們正在綻放的芳華。先說劉峰,外號雷又峰。正如他的外號一樣,活雷鋒,生活處處為他人著想,臟活累活搶著干,軍隊的干部,全軍學習的榜樣。無時無刻不在為他人,為集體奉獻著自己。在外人看起來光彩奪目的他,其實內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為他的自卑,善良,導致后來“觸摸事件”的結局。
林丁丁,文工團主唱,夢想嫁個首長的兒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這也是后來她被嫌棄的因吧!小曼,一個從小被嫌棄,被犧牲,渴望愛的孩子,自從父親自殺后,一直都在唾棄中長大,外號“拖油瓶”,繼父家中多余的人,懷揣著擺脫家的夢想來到文工團,以為再不會受到,然而卻又成為大家唾棄的對象,直到劉峰的離去,使她徹底對周圍的人寒心。小說中劉峰對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對生活的向往小曼對劉峰的心動交織在故事的發展中……
直到觸摸事件之后劉峰在越戰的勇敢小曼對文工團的放棄及在越戰的拼命兩位對生活喪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們更能理解對方,我想結婚與否也就無所謂,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兩個人能夠扶持,回憶起自己已逝去的芳華里,對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點,使痛苦的遭遇回憶起來不再傷人。第一人稱的蕭穗子與郝淑雯在文工團的明爭暗斗,后來兩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當時仇深似海,放在當前一笑而過,這是她們曾經綻放過的芳華,不過分后悔當初,也不糾結當下。
我想再有回到從前的話,劉峰依然會選擇接受觸摸事件,郝淑雯依然會曖昧蕭穗子男友,小曼依然會向死而生……結尾劉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華已經結束,畢竟我們的芳華正在以我們的姿態綻放著,無論結局如何。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0
小說《芳華》是我看了電影后,從同事那里借來讀的。坦率地說,我不常讀小說,因為我一直認為這類書都是些閑書,消磨時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說,讀這類書純屬浪費時間。之所以找來讀一讀,是因為看了電影——大導演馮小剛的電影,好奇心驅使我想要知道,電影原著是什么樣子?與電影有哪些不一樣?
說實話,書剛拿到手里,我都不確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讓它在辦公桌的抽屜里靜靜地躺了半個月。直到前幾天,突然想起來,快該還了,只好拿回來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發上,開始慢慢品讀。誰知越往后讀,越覺得好看,越想讀,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頁幾乎是一口氣讀完的,讀完后仍意猶未盡。
說說電影《芳華》與小說《芳華》的不同吧。電影把那個時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團里揮汗如雨的排練,插科打諢的日常,還有最后感動電影院的臨別之情,一首送戰友賺足了觀眾的眼淚。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說里寫的美得多。
看了電影的人都會得出幾乎一樣的結論——好人沒好報。男主人公劉峰,一個有熱情、樂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長期免費為無父無母雙腿殘疾的男孩兒挑水,給快要結婚的戰友坐沙發,在團里主動做修修補補的工作,連炊事班養的豬跑了,都找劉峰去捉。人們已經習慣在困難的時候“找劉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鋒”。這么好的人,最后結局竟如此悲慘:受處分后的劉峰被下放到連隊,參加越南自衛反擊戰,執行任務時,被敵人伏擊而失去了右臂。轉業后窮困潦倒,做個小生意吧,還被城管沒收了賴以維持生計的三輪車。妻子嫌棄他跟別人跑了……電影演的他真夠慘的。但是這還不夠慘,小說里的他更慘——他死了,得癌癥死的。無兒無女無家庭的三無人員又得了癌癥,想想該有多慘!幸好死時還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邊陪伴。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1
原諒我的后知后覺,現在才讀完《芳華》。好像每次都是這樣,有什么熱鬧的事,我總是會等人群散開之后才會前去看看。我不喜歡熱鬧,不喜歡擁擠。
劉峰死了,他終于解脫了,仿佛他活著就是為了拯救別人,他習慣了做一個好人,一個善良卻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團曾經的花朵,他們都離婚成單身了,心里有點高興。小曼,還會帶著思念繼續活著。我看完小說以后,我最大的感觸是,當她們老了的時候,總是會一遍遍談起在文工團芳華時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憶加自我解讀,記憶活了,每次都不一樣。或許她們現在覺得之前做的特別荒唐,但是在我們每個人的芳華里,似乎都是這么稀里糊涂,做著長大后看著不靠譜的事情。如果,每個階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確,那當我們老了的時候,我們回憶什么,我們談論什么?是的,曾將堅持的,現在覺得一點都不重要了。
每當想起自己芳華時代,也會覺得滑稽、羞澀,但是一點都不會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個男人當他是個窮小子的時候,他會為你排很長的隊只為買一杯你喜歡的奶茶,他會在坐公交車的時候用胳膊為你擋住擁擠的人群,他會在過馬路的時候牽著你的手讓你走在左邊,他會記得你的例假為你沏一杯紅糖水,他會陪你逛街吃小吃。他會喜歡你卻不敢靠近你,遠遠地疼著你,因為男人的自信來自于金錢,當他看到別人開著豪車,自己只能和你擠公交車的時候,他不自信了,他愛的卑微而溫暖。男人后來有錢了,他認識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覺得被伺候、奉承,感覺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給她錢,讓她去買喜歡的東西。他自以為的這就是給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覺得有些難過,為什么愛情不能那么純粹,無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顆始終如一的純粹的心。劉峰愛了林丁丁一輩子,或許當他離開文工團的時候就不愛了,可他固執不敢去愛別人。何小曼(沈小曼)愛了劉峰一輩子,可是一直沒有開口。就這樣,錯過了就是一輩子,就成了活的記憶。那些順風順水、所謂正確的事似乎不被記憶識別。
《芳華》不是讓我們舍棄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識別善良,去善待善良。因為覺得可惜才會珍惜。珍惜身邊每個善良的人。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2
我尚未看過這部電影,但突然對原著起了興趣,花了些時間讀完了嚴歌苓的《芳華》。作者筆下的每個人物都被定義在那個特殊年代的歷史背景下,從他們的出身到他們的青春,直至他們的晚年,悲劇式的結局似乎是“芳華”這兩個字最恰當的注解,傷感也注定是這部小說的靈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開時代的限制,經驗告訴我們,若要悖逆就會遭到周圍所有人的背棄與唾罵,就會被那個時代所拋棄。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經跌落谷底時,奇跡也不一定會出現。
沒有人能夠預料到幾乎拿滿了所有個人榮譽的軍區模范標兵,在“觸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沒有人能夠預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門的纖纖柔弱的林妹妹,在經歷了兩段失敗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選擇了孑然一身;
當然,我們也沒有預料到出身高貴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揮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給了“軍隊二流子”,最終不歡而散淪為了包租婆;
但最讓我感到感動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厭惡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卻為自始至終都沒有表白的愛戀,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為在她至愛的人的遺像旁布滿了他們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終相信人間有動天地泣鬼神的愛情存在,這是《芳華》的文眼,也是給善良的人一種最溫暖的慰藉。嚴歌苓的作品向來在揭示社會底層的一些罪惡上時毫不留情面的,使我們能洞悉平凡中的偉大,卻也能窺測到偉大中的丑陋。其實我們不用過多地揭露他們每個人內心的丑惡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為在某個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為都會被張貼上那個年代特有的標簽。就如同現在的我們也一樣,生活在當下,身上也會帶有這個時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無論是哪個年代,無論大人物還是小角色,平凡或偉大,卑微或高尚,最終都會芳華落盡。或許,我們需要的是那多一點點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歲月,細細品味自己的過往,因為這些都是只屬于我們自己的獨特芳華!
我快步走向影院,輕輕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靜靜地等候電影的序幕拉開,獨享我自己的芳華......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3
自從下載了微信讀書,讀書繼跑步之后變成了一種新的競爭。
經常在打開微信讀書之后,第一關注排名,第二關注金幣,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開始讀書。
今年養成了一個新的習慣,把每一本讀的書,都記錄在了一個黑色的大本子上,看著滿滿的一頁紙,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滿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為了讀書而讀書,讀了一本書,最重要的過程,應該是咀嚼之后的笑話,如果只是一股腦兒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沒有,什么精華也吸收不到了。
言歸正傳。
《芳華》這本書,寫的是我爸爸那個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輕的文藝兵的故事。劉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還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視角為觀察點。多才多藝的,各種標兵,模范加身的樸實的劉峰愛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為是兩情相悅,結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絕,因為在林丁丁的心里,劉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樣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愛欲表露的,而劉峰的表白,讓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創,天神瞬間坍塌。事件不經意之間發酵,于是人盡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嚴酷的懲罰,先是到伐木連,后到中越戰場,失去了那只觸摸過林丁丁脊梁的手臂。從此在命運的波濤中沉浮起來,交過一個做小姐的女朋友,樂于助人的劉峰,感化小姐從良一兩年,最后卻得知她從操就業而分手。后來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說,劉峰的一生,以觸摸林丁丁,作為分水嶺,以前是春風得意的,之后是顛沛流離,相當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這一群紅房子的文藝兵所處的濃濃的時代背景。看完,最讓我深思的一個問題是,到底劉峰是被誰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藝兵?還是所處的大時代?時代把人神話,再把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無從撿拾。
老實的老干部劉峰,只因為對所愛的人表白,從神話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譴責,批判,而看起來端莊的郝淑雯,卻在由嫉妒生氣的私心促使下,搶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長一段時間,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說,這是一個會吃人的時代,是一個顛倒是非的時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這個大反轉,不可謂不驚人。
真相從來不是我們以為的那樣,善是善,惡是惡。
很多時候,都截然相反。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4
小說讀完了,故事的結局很悲涼,文工團里的那幾個女孩都沒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較好的一個了,丈夫下海經商致富,但最終還是離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沒有過多的描述,靠寫作為生,過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萬選,先嫁給一個軍事科學院研究生,卻不被婆家人待見且丈夫懦弱,最后離婚,而后嫁給一個居住國外的潮汕人,也以離婚告終;何小嫚嫁給排長,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犧牲,最后一個人踽踽獨行,老來與劉峰相依為伴,沒有名分。
《芳華》,她們哪來芬芳的年華,有的是人間的滄桑與凄涼。
二十歲的劉峰遇上二十歲的林丁丁,默默地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對她好了那么久,自以為水到渠成的表白卻以林丁丁哭著喊“救命”結束,以被罰上前線告終。劉峰有沒有用盡全力去愛林丁丁,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因為這個女人,劉峰的命運來了個大逆轉,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為代價,更慘痛的代價應該是對那顆曾經青春萌動的心的打擊吧。傷的越深,記得越牢,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劉峰這一生算是沒法忘記這個女人了。后來的劉峰,娶了售票員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見心中波瀾;遇見小惠結一段緣,但也就僅僅是身體的喜歡,我甚至都認為劉峰對小惠連身體的喜歡都沒有,畢竟他與小惠的相識也僅是因為他這個老好人可憐這個發廊女;老來與何小嫚相依為伴,卻從未碰過她,病危的劉峰,還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換竿子、砌地磚、修燈泡、叮囑換碗,讀來感動。小穗子說,“劉峰的心是愛她的,疼她,憐惜她”,是的,劉峰是愛小嫚的,但是這種愛不是愛情,是親情,是戰友情。如果劉峰真的是愛情那種愛小嫚,應該是身體和心都愛她的,除非劉峰認為小嫚是那種不可褻瀆的女神,而事實上小嫚從來就不是劉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終其一生,小嫚就這樣愛著劉峰,而老來能陪伴在他身邊,即使沒有名分,對小嫚來說,她心里應該也是滿足的吧。
我想,如果當年的劉峰愛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當年劉峰愛著林丁丁的時候而正好林丁丁也愛著他,故事的結局會很不一樣,他們是不是都能過上幸福美滿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沒有如果,生活也沒有如果。終究是人物的性格決定了他們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說愛對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問題來了,怎么才知道你愛對了人?假如你真的愛錯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棄?你的選擇,你作主。
每個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個人都有芳華。愿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5
又一次暈機。整個人難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轉過來了。回到宿舍,沒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著了。醒來時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覺得很溫暖。
晚上把《芳華》結尾看完了。影片色調很舒服,但那個年代離我太遙遠,只有共情但沒有共鳴。小說里講的是文藝的愛情,然而現實卻不是這樣,現實是天涯何處無芳草,不愛我就拉倒,相信愛情就是一種罪。理解何小嫚為什么會喜歡劉峰,因為她從小到大都沒有得到過愛和關懷,我很難相信,一個妙齡少女會因為別人不嫌棄她的體味而愛上這個人,但是何小嫚會。我唯一難過的片段是為了贏取一個擁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發高燒,我明白,她的偏執注定了她這輩子都與幸福無緣。在現實生活里,我們不得不服輸……
很喜歡黃軒,文藝男青年的氣質,看起來話不多,整個人透露著一股憂郁,但卻又不失內涵。他很愛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劉峰,那個因為愛情失去一切的人,應該是頹廢和無力的,盡管善良地生活著,可他的臉上應該是沒有希望的光,他隨波逐流,不肯抗爭,默默地為了心上人奉獻一生。但是電影里的黃軒,還是透著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歡黃軒了,因此帶著有色眼鏡去看他吧。
她為她愛的人送終,他的心中始終只有另一個人,一個我們看起來庸俗、平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辦法呢。愛情就是有它難以想象的路徑,而劉峰的每一條路都指向了林丁丁——靈魂和身體。小惠和小嫚,都只是過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卻背負了一生的罪孽,這才是最讓我難過的地方,所以我對林丁丁愛不起來,甚至覺得她糟糕至極,生活中如果遇到這樣的人,恐怕我會扭頭就走。
“一代人的芳華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還是給劉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個好結局,不算殘忍。書里的劉峰和何小嫚終究是無緣幸福,我沒有哭,只是沉重和壓抑,心里下了一場大雪。旁人像看戲,心上人嫌棄,她只好壓抑。劉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樣的人,兩個偏執的人怎么會向現實低頭呢。他們的心中,永遠在追逐著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頭。小說里的愛情總是無所畏懼,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遠都不想擁有這樣的愛情,也不想過這樣的人生。我不會為了一顆星星,放棄回家的路燈。
嚴歌苓將《芳華》的英文名譯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觸碰過我,你曾打動過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溫暖的回憶。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無所有。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6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歡文字一點。因為,可以隨心所欲的快進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聯想,天馬行空,書中人即我,我即書中人,通過文字很容易有一種代入感,影視則將人物形象化,也進一步固話了,自己是先看的電影《芳華》,后面再看書籍《芳華》的時候,每次看到劉峰其實都會不自覺的想起電影中的“劉峰”。
總體來說,電影還是比較忠實于小說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動,不過基本劇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應該是小說里面有一個結局:劉峰患癌去死。而電影中只說到劉峰和小曼相依為命。
看豆瓣上的介紹說,《芳華》原名叫做“你觸摸了我”,其實從整本書來看,觸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在觸摸事件之前,整個小集體雖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過還算是一個完整的集體。前期的一些鋪墊和人物介紹也是在這之前發生的。然后就是劉峰拙劣的表達了自己的愛意——觸摸了林丁丁,劉峰從神壇上被拉下來,踩著泥土中,最后黯然離去,去伐木連,去前線,最終把一只手留在了戰場上。
留在文藝團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給了認識的“表哥”,后來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親戚的介紹下終于嫁入了豪門,不過最終還是難以融入進去,離開后再嫁一個商人,移民國外,后來依舊黯然離婚再回國。蕭穗子成為了一個作家,也成為了記錄他們曾經芳華的人。而故事的另一個主人翁——何小曼在經歷過觸摸事件之后,也徹底對文藝團失去了信任。裝病被發現之后去了前線,偶然情況下成為了一名英雄,卻變得精神失常,同時丈夫也在戰場上犧牲了。再后來,和劉峰相依為命。陪著劉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讀完全書以后,依然有一種無處排解的壓抑感。仍舊是因為,書中沒有一個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語氣,平鋪直敘她們曾經的故事。沒有過多的摻雜個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個人有個人的幸運與不幸吧。劉峰不幸嗎?他是幸運的,相比十五歲上了戰場,最終也留在了戰場的無名小戰士。何小曼不幸嗎?她的童年確實很悲慘,不過后來好歹遇到了一個“貴人”,讓她得以脫離曾經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沒。林丁丁?蕭穗子?郝淑雯?應該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劉峰和何小曼,她們還是比較幸運的。
大家都不是壞人,也都有各自的幸運與不幸,這就是所謂的生活吧。
嚴歌苓小說《芳華》讀后感 篇17
芳華,顧名思義,芬芳四溢的美好年華。單就這個名字都會令人扶首追憶,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滿心歡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觀影的,不幸沒有時間。退而求其次,購買了書籍。看那軍綠色的封皮,滿是青春氣息,又見軍旅風貌。封皮上那兩條修竹一樣挺拔的小腿,傳遞著活力、激情、優雅、美好。軍旅膠鞋的質樸、奮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詮釋著芬芳年華。
滿懷向往,滿懷參加青春盛宴的激動,打開扉頁,打開每一個篇章,卻在閱讀中,慢慢地冷卻了熱情。那平白無奇的鋪敘中,我沒有看到青春飛揚,只看到一地雞毛,一片流言蜚語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說的三分之二,都沒有新奇可言。于是斷言,本書一般,便擱置了。后來本著總要看完的心態,在時間充裕的情況下,我又再次拿起《芳華》。
讀完后,我收回之前對本書草率的判定。一個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時不難,難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難;難在你對我不好,我依然對你好。我好也會對你好,不難;難在我不好,卻依然對你好。把無私奉獻堅持一輩子,堅持到生命最后一刻,這樣的平凡就是不平凡,這樣的普通就是偉大。劉峰就是這么一個平凡普通又不凡而偉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詮釋了“好人”這個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踐行了“好人”的事跡,他的一生就是大寫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變了對《芳華》這本書的看法。
很多人都會說,當好人能得到什么?當個好人,在某些世俗意義上,不能比別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義的驅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當個嚴格意義上的“好人”。在這樣的社會現狀下,“好人”變得更加珍貴。我也曾為此困惑。后來有哲學家說“成為好人就是對好人最好的獎勵。”我愚昧,還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這段話,“成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報。”我心中豁然開朗,上天從不曾虧待過善良的人們。
列夫·托爾斯泰曾說: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結果,那也不能稱為“善”,“善”是超乎因果聯系的東西。《芳華》里的劉峰就是這么一位不計任何因果聯系,始終善良的人。他的默默無聞,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輝,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靜坦然面對死亡的態度,都彰顯了他豁達和超然。
嚴歌苓貌似擅長從平淡無奇中發掘人生的意義。原來讀過她寫得《陸犯焉識》也是如此。大量的瑣屑的日常生活鋪敘,牽引著你走入一個個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卻在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滅的人性光輝和愛的影子。
如果說《無問西東》是偉大崇高,那《芳華》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說《無問》是日月霓霞,那《芳華》就是微風細雨。《無問》用那恢宏史詩般的氣度,碾壓《芳華》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華》卻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們心間生長,堅韌頑強,雖雜亂雖渺小,卻無法無視和逾越。就像理想與現實一樣,《無問》是前者,《芳華》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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