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通用7篇)
當細細地品讀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領悟呢?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后感了。那么你會寫讀后感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通用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 篇1
在一堂作文課上,我們班讀了蒙田寫的《熱愛生命》。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游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閑、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
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 篇2
有一個文學家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句話正應驗在《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上。讀了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靜下來。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斗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現了人對生命的酷愛如何幫一個人戰勝了死亡;盡管病餓交加,盡管是多么的筋疲力盡,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緊跟在后面的一只餓狼制服了,并且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來到了一望無際的.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起。這個悲慘的故事,生動地展現了人類的偉大和堅強。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難也會堅強起來。比起我來,我就像一棵枯樹,風一吹就倒。
有一次,我和劍劍哥哥去烏龜森林里玩。玩著玩著,突然我們迷路了,被困在一個四面環樹的陰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來說:“我們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沒人救我們,我們會餓死、冷死的!”,眼睛頓時紅成一個小蘋果。劍劍哥哥沒有哭,他在一個樹樁上看來看去,終于吐出幾個令人高興的字:“我知道該怎樣走出這個‘迷宮’了!”我立刻站起來,抹抹眼淚不哭了。后來我才知道,劍劍哥哥其實是看樹樁上的年輪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這個淘金者相提并論,真是相差多少啊!
讀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個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煩,多大的困難,都永遠要堅強,如果你不堅強,那么你將永遠不會逃出困難這個圈套。
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 篇3
前段時間我讀了中心校所發的教師讀書中的蒙田試筆《熱愛生命》,我感覺大師在怎樣對待生命上和怎樣去度過組成生命中每一天上給我們這些凡夫庶子上了很好的一課。他說:“壞日子,要飛快去‘度’,好日子,要停下來細細品嘗。”對于生命,我是大多數人的想法,生命的時間過一天少一天,根本沒想過“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更別說“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所以,我感覺我倒像個自己生命的劊子手,一天一天的在扼殺自己生命的激情,靈感,和活力。生命,原本是簡單的,可是一直以來在,人們的心中生命又是一個沉重的話題,這究竟是為什么呢?原因是上天賜于人類的生命實在太短暫,正是其短暫所以生命變得可貴。
生命對于每個人都只有一次,走過了,就沒有在重來的機會。生命如此寶貴,我們該怎樣去對待屬于自己的人生?走進蒙田,品讀他的《熱愛生命》我們就會懂得如何去熱愛屬于我們自己的生命……
生命如舟,生命之舟載不了太多的物欲和虛榮,熱愛生命要著眼于現實,熱愛每一個眼前的現實生命;
生命不同于舞臺采排,走的不好還可以重新再來。可上蒼絕不會給我們第二次生命。走過了就無法回頭,只留下遺憾,所以我們要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生命,做到心中有愛,愛自己,愛別人,學會發覺他人的閃光點。更重要的是關注生活,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一個人關注自己的生活程度越深,他的生活就樂趣就越大,這是蒙田大師給我們的啟迪。
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 篇4
我現在時常會觸景生情的,也時常會有感而發的。情與趣有時來的很快,稍不經意就會錯過;而去卻有如抽絲,即使一時忘卻了也總是會在不經意間想起。
人過中年,這樣的感覺,越發地明顯了,特別是在閱讀的時候,時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靜。現在想來,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時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個事件、時而是源于聽到的某一個人、時而是由于讀到的一段詩詞文賦,那怕是點滴感動都會浮想聯翩一番。
近兩年修身養息,總算有了一點閑暇時空,做我想做、做我愛做。于是,我學會了漫步,也有空閑懶懶地翻閱起過去買了卻一直放置著的書籍,不經意間會為自己、為他人、為那些自己內心覺得值得的東西而波動、惆悵、感嘆!跟隨著那些睿智哲人們,跟隨著那些煽情作者們體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書時,常會翻到一頁,仿佛這里總夾有一個書簽。這是篇題為《熱愛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國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爾·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為什么會幾次在這里逗留文章字數不多,數了數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讀越覺得文章富有邏輯、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嚴密,幾次想一掃而過卻又都被緊緊拽住了。我讀了又讀、讀了又想,自然要去對照一番。我對照自己、對照他人、對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勵自己。
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 篇5
《熱愛生命》是文藝復興時期法國思想家、散文家蒙田的作品。他理性地解讀了生命的本質和意義,謳歌了無比優越的生命。今天我把這篇文章介紹給大家,以期和朋友們共享。
我賦予某些詞語特殊的含義:拿“度日”來說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時候,我將“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陰”;而風和日麗的時候,我卻不愿意去“消磨”,這時我是在慢慢賞玩,領略美好的時光。壞日子,要飛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來細細品嘗。“度日”“消磨時光”這些常用語令人想起那些“哲人”習氣。他們以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將它打發、消磨,并且盡量回避它,無視它的存在,仿佛這是一件苦事,一件賤物似的。至于我,我認為生命不是這個樣的,我覺得它值得稱頌,富有樂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還是如此。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而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托于來世。”
不過,我對隨時告別人生,毫不惋惜。只有樂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惱。享受生活要講究方法。我自認為比別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為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著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時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充實。
生命是可貴的,我們要熱愛它,珍惜它。我們更要抓緊它,利用它作一切有意義的事情,才不辜負生命,才不辜負大自然的厚賜。
常言說一千個人有一千種活法,因為文化是多元的,我們不能要求別人什么,但是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活法,選擇有意義的活法。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不是為別人,而是為自己。這樣的人生,不僅是有意義的,而且是無后顧之憂的,安全的。不是嗎?我們看過了多少風云一時不可一世的人,最后的結局是何等的悲哀,糾其原因就因曾有的一時糊涂。
我們也看到了多少已過耄耋之年的人,仍精神矍鑠,意氣風發。就因為他們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是認真的、努力的、奮斗的、坦蕩的。是這樣的生命歷程把他們的生命滋養的如此絢爛,如此光芒四射。
努力過的人不會后悔,人生最美的享受是奮斗之后的奮斗。讓我們關心生活吧,生活像鏡子,你笑它也笑。正如蒙田所說,生活樂趣的大小是隨著我們對生活的關心程度而定的。
生命的意義寓于生活的每一天,讓我們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吧,因為生命是大自然給予我們人類的厚賜。
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 篇6
生命,什么是生命?生命就是每個人的人生開頭到結束,也是每個動物的生與死。但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中,讓我們知道應該怎樣保護生命,怎樣維持生命!還告訴我們要借助周圍物體來維持生命。
讀了這本書,我還了解了作者:他的名字叫杰克·倫敦,1876年生于美國舊金山。在作者短暫的一生中,總出版十九篇長篇小說,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說,三部劇本以及許多論文和特寫。
在這本書中,所描述的故事場景打動了千千萬萬讀者的心;在這本書中,讓我們學到只有堅強才會成功;這本書中,我還學到怎樣維持生命、怎樣保護生命。并且不能丟下自己的伙伴,要團結一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獲得成功與勝利。人們就是利用動物來為自己做艱苦勞累的重活,一點都不珍惜動物生命,當人們看見動物們冷得發抖,都還想著它們脂肪厚不怕冷,失去了同情心、憐憫心!最讓我不可接受的就是還有好多人們仍然在傷害小狗、小貓、小驢等小動物,把它們拿來燉湯吃肉,簡直太殘暴了。
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要熱愛生命、珍惜生命、保護生命,不能隨便傷害生命,并打算把這樣的思想傳播給每一位同學和小朋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幸福地生活在這個世界里,才會讓我們的家園更美好幸福!
熱愛生命蒙田讀后感 篇7
幾個月前,媽媽給我買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我一打開書,立刻就被這本書吸引住了。
這本書一共講了《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在甲板的天篷下面》、《墨西哥人》、《馬丁·伊登》六個故事。其中,我對《熱愛生命》、《墨西哥人》記憶最深。
《熱愛生命》講了兩個人在一次淘金中幾乎輸掉了所有的本錢,當他們穿越大山谷時,后面的那個人扭傷了腳,而比爾不顧同伴,走了。但后面的人熱愛生命,堅持往前走,最終被一艘大船救了,而比爾死在了山谷中。
《墨西哥人》講了利威拉為了革命事業,受盡了折磨后,為了革命,他去和重量級拳手丹尼比賽,為了革命事業和生命,他打敗了丹尼。
讀完這本書,我感受到了比爾的自私,他不顧同伴的死活。我感到了雪虎的勇猛,它居然在兩秒鐘內就咬死了一只獵犬。我感受到了老板的見錢眼開,他在湯姆有錢時對湯姆點頭哈腰,在湯姆沒錢時卻連一塊牛排也不肯給。我感受到了湯姆的智慧,他只差一塊牛排的力氣就可以打敗比他年輕許多的桑德爾。我感受到了馬丁伊登寫作能力高超他靠寫作從一個窮光蛋成為了一個富翁。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要熱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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