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疑從輕成語解釋
發音:zuì yí cóng qīng
簡拼:zycq
類型:中性成語
結構:緊縮式成語
用法:作賓語、定語;用于處事
出處:東漢·班固《漢書·于定國傳》:“其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
解釋:疑:不能確定。罪疑從輕:罪行輕重有可疑之處,只應從輕判處。
示例:在這個故事中,王坦之貫徹了中國古代法律傳統中自首從輕和罪疑從輕的'原則。
《漢書·于定國傳》節選譯文:
于定國于是拜師學習《春秋》,親自手執經書,面北而行弟子之禮。他為人謙虛恭謹,尤其敬重精通經術的士人,即使是地位低下,徒步行走前來拜訪的人,定國都以平等禮儀相待,照顧周全,尊崇備至,因此,受到士人的普遍贊譽。于定國判案公允,盡可能體恤鰥寡孤獨之人,不是特別肯定的犯罪,都盡量從輕發落,格外注意保持審慎的態度。朝廷上下都稱贊他說:“張釋之任廷尉,天下沒有受冤枉的人;于定國任廷尉,百姓都自認為不冤枉。”于定國很能喝酒,連飲數石也不會醉,深冬時節請他辦案議罪,飲酒后更加精明。做了十八年廷尉后,升任御史大夫。
定國乃迎師學《春秋》,身執經,北面備弟子禮。為人廉恭,尤重經術士,雖卑賤徒步往過,定國皆與鈞禮,恩敬甚備,學士咸稱焉。其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定國食酒至數石不亂,冬月治請讞,飲酒益精明。為廷尉十八歲,遷御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