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海南黎族結婚風俗
海南黎族結婚風俗:黎族的家庭各漢族一樣,都是父系小家庭。婚姻制度實行一夫一妻質。一般由父母包辦,從小訂婚;姨表不婚,同宗不婚。階級的門當戶對已成為習慣。聘金往往要幾頭牛和一筆不小的錢財。
在重男尊女的道德觀念影響下,認為男子是傳宗接代的龍子。奉女性為“圣母”、和平的代表,女子出嫁肩負生兒育女的責任。丈夫死了,其妻子不能繼承家庭財產,只分享當年的.口糧。送丈夫入棺后,由娘家兄弟接回去落戶。
結婚前,男方家要做三件事:一要向女家送聘禮,第二籌備婚禮物品,第三動員眾親為新郎蓋新房。女家也要辦兩件事:第一備好酒菜招待接親隊伍;第二組織村里婦女參加送新娘的隊伍。一年之中的秋收后至春節前夕,是黎族人結婚的旺期。
結婚場面隆重,婚禮程序有趣,但各地有異。結婚普遍以接親、迎親、飲福酒、逗娘、對歌、挑水、送親、收席、通報、請妻、媳規等程序。
接親:舉行婚禮的當天上午,男家派出三至五名男女,前往女家承擔接護新娘。男者俗稱“公雞”,是負責聯絡人;女者負責陪送新娘。接親時,女家辦酒席,請來民間八音樂隊吹吹打打。新娘姐妹召集親戚朋友和村里婦女參加送新娘隊伍,人數越多新娘身份越高,少則二三十人、多則百人。
婚俗:新娘出嫁前三天要潔身,請人妝飾打扮,拔臉汗毛,修眉等。新娘身穿艷麗衣裙,頭披花巾,戴耳環,頸脖戴銀項圈、玉珠圈,胸前掛銀牌、銀鈴、珠鏈,腰系銀鏈,銀鈴,手戴鐲子、戒指,腳戴銀圈。合畝制地區的新娘,還要掛精致的小腰籮和戴閃光的云母片草笠。
新娘離開父母家時,由陪娘護送,男家接親人員帶路,行走在隊伍的前頭,還有樂隊吹吹打打,場面十分熱鬧。盛行新娘不見新郎不露面的婚俗,保亭、陵水地區的新娘,用雨傘遮臉;合畝制地區的新娘,用草笠遮臉,并佯裝哭罵娘家把她送去遠方。
如果不哭不罵,眾人會說她“想老公”,不孝順父母親。白沙縣南開地區的新娘,由四個陪娘各拉著紅氈四角,新娘躲在里面。瓊中縣和沿海地區的黎族新娘,披紗不露面,并且選擇陪郎和陪娘,要與新郎、新娘同年出生,其身材和相貌與新郎、新娘大致相似的青年男女。賽方言區黎族,由新郎帶領接親隊伍到女家把新娘接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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