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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漁是哪個朝代的
李漁(1611-1680),初名仙侶,后改名漁,字謫凡,號笠翁。漢族,浙江金華府蘭溪縣夏李村人,生于南直隸雉皋(今江蘇省如皋市)。明末清初文學家、戲劇家、戲劇理論家、美學家。
漁出生時,由于其祖輩在如皋創(chuàng)業(yè)已久,此時“家素饒,其園亭羅綺甲邑內(nèi)”,故他一出生就享受了富足生活。其后由于在科舉中失利,使肩負以仕途騰達為家庭光耀門戶重任的李漁放棄了這一追求,毅然改走“人間大隱”之道。公元1666年(康熙五年)和1667年(康熙六年)先后獲得喬、王二姬,李漁在對其進行細心調(diào)教后組建了以二姬為臺柱的家庭戲班,常年巡回于各地為達官貴人作娛情之樂,收入頗豐,這也是李漁一生中生活得最得意的一個階段,同時也是李漁文學創(chuàng)作中最豐產(chǎn)的一個時期,《閑情偶寄》一書就是在這一段內(nèi)完成并付梓的。1672、1673年,隨著喬、王二姬的先后離世,支撐李漁富足生活的家庭戲班也土崩瓦解了,李漁的生活從此轉(zhuǎn)入了捉襟見肘的困頓之中,經(jīng)常靠舉貸度日,1680年,古稀之年的李漁于貧病交加中泯然于世。
說起李漁,一開始幾乎是幾個男人之間的談資,稍稍有點隱私,關于如何挑選女人、關于《金瓶梅》的版本,諸如此類,以為都是秘不示人的。可是后來發(fā)現(xiàn),喜歡李漁的人越來越多,不僅男人喜歡,連女人也很欣賞。是不是可以這么說,喜歡李漁,幾乎出于男人的本能。因為李漁是一個熱愛生活,并且生活得很藝術的人。而且他能夠把生活的經(jīng)驗又很藝術地寫成書,這也是他高出許多風流才子的地方。林語堂在談到《閑情偶寄》這本書時說:“李笠翁的著作中,又一個重要部分,時專門研究生活樂趣,時中國人生活藝術的'袖珍指南,從住室與庭院、室內(nèi)裝飾、界壁分隔到婦女梳妝、美容、烹調(diào)的藝術和美食的系列。富人窮人尋求樂趣的方法,一年四季消愁解悶的途徑、性生活的節(jié)制、疾病的防治……”
李漁的戲曲論著存《閑情偶寄》詞曲部,以結(jié)構、詞采、音律、賓白、科譯、格局六方面論戲曲文學,以選劇、變調(diào)、授曲、教自、脫套五方面論戲曲表演,對我國古代戲曲理論有較大的豐富和發(fā)展。《閑情偶寄》除戲曲理論外,還有飲食、營造、園藝等方面的內(nèi)容。李漁在給禮部尚書龔芝麓的信中說:“廟堂智慮,百無一能;泉石經(jīng)綸,則綽有余裕。……托之空言,稍舒蓄積。”可見此書足能反映他的文藝修養(yǎng)和生活情趣。
關于李漁
的戲劇創(chuàng)作,據(jù)他本人和同時代人郭傳芳說,有“前后八種”、“內(nèi)外八種”共十六種,但編寫時可以肯定的卻只有十種。李漁寫作傳奇是他生平最大的“癖嗜”,自稱是“曲中之老奴”、“歌中之黠婢”。他從明代劇作家遠離舞臺使劇本成為案頭之作中發(fā)現(xiàn)弊病,開始注重聯(lián)系觀眾和舞臺效果,重視研究戲曲的演習工作。因此,李漁在戲曲的藝術形式和演唱技巧上,有了很大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獨樹一幟的戲劇風格使他在當時詞壇上一舉成名,“北里南曲之中,無不知李十郎者”。李漁的作品因為雅俗共賞,通俗易懂,故遍行于坊間,不少作品還被翻譯后流入日本及歐洲國家。從1651至1668年,李漁在流寓杭州、南京等地期間創(chuàng)作了《憐香伴》《風箏誤》《比目魚》《凰求鳳》等大量劇本。他把《風箏誤》等十個劇本合稱《笠翁十種曲》出版發(fā)行,此書一經(jīng)問世,便洛陽紙貴,搶購一空,并被當時的戲劇界推為“所制詞曲,為本朝(清朝)第一”。
《十種曲》的問世,扭轉(zhuǎn)了在李漁之前戲曲創(chuàng)作上重“曲”輕“劇”,重填詞輕賓白的風氣。為了加強舞臺演出效果,李漁十分重視賓白創(chuàng)作和運用,他是中國戲曲史上第一個重視賓白的劇作家,也是賓白創(chuàng)作成就最高的劇作家。他主張“填詞之設,專為登場”,“傳奇不比文章,文章做與讀書人看,故不怪其深,戲文做與讀書人與不讀書人看,又與不讀書之婦女小兒同看,故貴淺不貴深”。《十種曲》的題材全是才子佳人的愛情故事,而且喜劇色彩十分濃郁,這是李漁傳奇最突出的地方。他說:“傳奇原為消愁設,費盡枝頭歌一闕;何事將錢買哭聲,反會變喜成悲咽。唯我填詞不賣愁,一夫不笑是吾憂;舉世盡成彌勒佛,度人禿筆始堪投。” 李漁是中國戲劇史上第一個、也是惟一專門從事喜劇創(chuàng)作的作家,被后人推為“世界喜劇大師”。
維權抗爭
李漁在杭州居住數(shù)年之后,隨著作品的不斷問世,“湖上笠翁”成了家喻戶曉的文壇新人。他的作品以驚人的速度向各地流傳,杭州、蘇州、南京等地的一些不法書商千方百計進行私刻翻印以牟取暴利,在缺少交通工具的當時,數(shù)日之內(nèi),三千里外的地方也能見到笠翁新作。有的就干脆拿一個名不見經(jīng)傳的作者的作品,掛上“湖上笠翁”的名進行發(fā)行,蒙騙讀者。
不法書商不擇手段牟取暴利的行徑,不僅侵犯了他的著作權,還極大地影響到他的聲譽和經(jīng)濟收入。為捍衛(wèi)著作權,他勇敢地站出來與之進行了不懈的斗爭。他一邊請求官府為他主持公道,傳札布告;一邊與女婿沈心友四處奔走,上門交涉。他曾在《閑情偶寄》里說道:“至于倚富恃強,翻刻湖上笠翁之書者,六合以內(nèi),不知凡幾。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當決一死戰(zhàn),布告當事,即以是集為先聲。總之天地生人,各賦以心,即宜各生其智,我未嘗塞彼心胸,使之勿生智巧,彼焉能奪吾生計,使不得自食其力哉!”
可以說,李漁是中國最早具有版權意識的出版家,也是最早捍衛(wèi)自己著作權的作家。然而由于當時社會沒有形成對知識產(chǎn)權的法律保護,盜版現(xiàn)象仍防不勝防,屢屢發(fā)生,使李漁忙于交涉,興嘆不已。而其中以金陵(今南京)的盜版者為最多,為了便于交涉,李漁索性在1662年左右離開了杭州,舉家遷往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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