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虛詞之字用法分析
在文言文中常用作代詞、助詞,有時也用作動詞。
一、用作代詞
1.“之”常作第三人稱代詞,指代人、事、物,相當于“他(們)”、“她(們)”、“它(們)”,在句中作賓語。例如:
(1)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見蔡桓公》)——桓侯特意派人去問他。
(2)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論語》六則)——選擇他們的長處來學習它,他們不好的地方就 改正它。
2有時也用作第一、第二人稱代詞,相當于“我(們)”、
“你(們)”。例如:君將哀而生之乎? (《捕蛇者說》)——您要憐憫(我)而讓我活下去嗎?
3.用作指示代詞,表近指或遠指,相當于“這”、“這樣的”、“那”、“那樣的”。例如:
(1)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公移山》)——憑您的力量,并不能削平魁父這樣的小山,能把太行、王屋(兩座山)怎么樣呢?
(2)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捕蛇者說》)——所以(我)寫了這篇文章,來等待那些考察民情的人得到它。
二、用作助詞
1.“之”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相當于“的”。例如
(1)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 (《扁鵲見蔡桓公》)——您的病已經到了腸胃里面,再不醫治,將會更 加嚴重。
(2)永之人爭奔走焉。(捕蛇者說》)——永州的百姓爭著去做(捕蛇)這件事。 ;
2.“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現代漢語中沒有與此相當的詞,可以不譯。例如: (1)雖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即使我死了,還有兒子活著呀。
(2)而兩狼之并趨如故。(狼》)——但是兩只狼一起追趕(仍然)像先前一樣。
3.“之”用在被提前的賓語和動詞之間,是賓語提前的標志。現代漢語中沒有與此相當的'詞,可以不譯。例如:(1)何陋之有?(《陋室銘》)——有什么簡陋的呢?
(2)惟棄秋之為聽。(《棄秋》)——只聽弈秋的講解。
4.“之”用在表示時間久暫的單音詞或不及物動詞之后,起調整音節或舒緩語氣的作用,現代漢語中沒有和它相當的詞,可不譯。例如:
(1)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好一會兒,(狼的)眼睛好象閉上了,神情悠閑得很。
(2)公將鼓之。(《曹劌論戰》)——莊公將要擊鼓進軍。
三、用作動詞 “之”用作動詞,充當謂語,相當于“去”、“往”、“到”。例如:
(1)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陳涉世家》)——(陳勝)又暗地讓吳廣到駐地附近雜草叢生的神廟里。
(2)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我想去南海,(你看)怎么樣?
【語文虛詞之字用法分析】相關文章:
燭之武退秦師知識點:重要虛詞07-12
高二語文知識點:赤壁賦文言虛詞06-16
趣味語文之百字謎03-22
語文知識之詩人別稱05-21
通假字的定義及用法07-24
小學語文試卷分析及反思02-04
高一語文試卷分析02-08
高二語文試卷分析教案12-21
語文《驚弓之鳥》的教學反思02-05
語文驚弓之鳥的教學反思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