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驢非馬的典故
原謂既不是驢也不是馬。典出《漢書·西域傳下》:“驢非驢,馬非馬,若龜茲王,所謂騾也。”
西漢時,烏孫國國王的妻子烏孫公主劉解憂本是漢朝楚王劉戊的孫女,嫁到烏孫國多年后,送她的女兒弟史去漢朝學習鼓琴。弟史學成后,漢朝派人送她回國,路過在今新疆庫車一帶的古代西域小國龜茲國時,龜茲國國王絳賓對她傾慕已久,希望她留下。絳賓向弟史的母親烏孫公主說明了自己想娶弟史做夫人的心愿,烏孫公主便同意了這門婚事。
不久,絳賓帶著夫人弟史來到漢朝京城長安向漢宣帝劉詢朝拜,漢宣帝給他們夫婦發了印綬,還把弟史封為漢家公主,又賜給他們大量的財物。絳賓夫婦在長安住了將近一年才回國。
這以后,絳賓又多次來長安朝賀漢朝皇帝。這對音樂佳偶喜歡漢朝的衣服和各種禮儀制度,回國后,也效仿漢的'法度,建筑宮室,在四周修建巡邏的道路,自己出入時,由侍從呼喊口令,擊鼓敲鐘,這與西域傳統習俗相去甚遠。鄰近國家的人知道后譏諷說:“驢不是驢,馬不是馬,像龜茲王絳賓,正像人們所說的騾子一樣。”
后人用“非驢非馬”比喻不倫不類,什么也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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