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證、英語證、學歷
一、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能力考試
(一)考試時間:2016年10月22日-23日
(二)考試等級:今年在國內只舉行中級和高級的考試,初級考試暫不舉行。
(三)考試科目(各科考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1、中級考試
(1)現代漢語 (90分鐘)
(2)漢語作為外語教學理論 (90分鐘)
(3)中國文化基礎知識 (60分鐘)
2、高級考試
(1)現代漢語及古代漢語 (120分鐘)
(2)語言學及漢語作為外語教學理論 (120分鐘)
(3)中國文化 (120分鐘)
二、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能力考試報名
(一)報名時間:8月20日—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條件: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
(三)報名程序:
1、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1)根據所報考的級別填寫《2005年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能力考試報名表》(可從網站下載)一張,粘貼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報名時還須出示學歷證書原件)。
(3)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報名時還須出示身份證件原件)。
(4)附一張制作《準考證》用的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須與《報名表》上照片相同)。
2、繳納考試報名費和考試費,收費標準如下:
(1)報名費50元/人;
(2)考試費50元/科。
3、可以報考中級或高級任一級別,但不得跨等級選擇考試科目。
4、本人因故不能報名的,可以委托他人幫助辦理報名手續,受委托人在報名時需出示報名人的委托書原件和報名材料。
5、準考證定于10月初由各報名點統一發放。
三、免試
(一)具有對外漢語教學專業本科學歷的人員,可免試申請《能力證書(中級)》;申請《能力證書(高級)》時,免試“語言學及漢語作為外語教學理論”考試科目。
(二)具有對外漢語教學專業方向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可免試申請《能力證書(高級)》。如學歷證書上只注明了二級學科,須請畢業院校開具所學專業方向為對外漢語教學的證明。
(三)具有國內院校中國語言文學專業本科以上(含)學歷的人員申請各等級證書,免試漢語類考試科目。
(四)參加原“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考試”已通過科目的'成績將作為高級考試的相應科目成績保留,繼續有效。
四、其他事項
(一)普通話證書和外語水平證書不作為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通過后申請中級、高級《能力證書》者須出示《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二級甲等(含)以上),同時須出示以下外語水平證明之一:
1、國內高等院校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學歷證書;
2、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成績合格證書;
3、教育部大學英語四級(含)以上證書(有效期內);
4、托福考試成績500分(含)以上(有效期內);
5、雅思考試成績5分(含)以上(有效期內);
6、國家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四級(含)以上。
無普通話證書和外語水平證書(成績)者,請自行向所在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有關外語考試機構咨詢獲取證書的方法。
(二)能力認定委員會辦公室不組織任何與考試有關的培訓。
(三)能力認定委員會辦公室一般不回復個人咨詢的問題,具體報名與考試問題,請與報名點、考點聯系或查閱國家漢辦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