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出差回來,遞給了我一本大文豪馬克“吐溫的名著——《湯姆索亞歷險記》,當真閱讀后,使我受益非淺。
書中的主人公湯姆,是個天真、活潑而又玩皮的美國少年。他戰野孩子夏克,干出了很多令人捧背大笑的趣事。像湯姆被罰粉刷圍墻,竟施出打算,沒有但使另中孩子心苦甘心替他干,借自動收他禮品。后來戰夏克遁來荒島,人們感覺他們淹死了,正正在教堂為他們舉行喪禮,而他們卻躲正在教堂的鐘樓上偷著樂。這些玩皮的舉動,固然有面沒有象楷模的模樣面貌,但是,他為了公理,決然挺身出來作證,救濟了無辜的“罪犯”—波特。并正在玩皮之余,竟然戰夏克破獲了一樁謀殺案,成為眾人服氣的小豪杰。整篇文章講的便是湯姆的童年,驚險又沒有偉大。看著這本書,湯姆總能給我一種具有公理,斗膽的精神,大師想一想看,假設,你是一個戰湯姆一樣大的孩子,親眼目睹了整個兇殺案的經由,你能可會恐懼之余,來指證真實的兇足呢?可見,湯姆的勇氣可嘉,是一個值得我們學習的孩子。我們的.童年是充滿悲聲笑語的,而湯姆的童年則是充滿冒險經歷的,實在,正在死活中,沒有好看到同樣有這樣的孩子:可以正在黌舍的走廊上,看見幾個嘻嘻哈哈的男孩打成一團,經常成為教師戰家長們內心的一塊石頭。但是他們也有著取但凡人一樣的激情,湯姆固然世故作怪,但面臨本身親人對本身的思念,他也忍沒有住哽吐了。并且,我從湯姆身上獲得的最大的便是:我明黑了擁有悲愉的最有效的路子便是笑對死活!這樣,死活才用心思!
主角:
本書的主角是湯姆·索亞,一個淘氣的男孩子。他天真活潑,富于幻想和冒險,不堪忍受束縛個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業。
故事背景:
故事發生在十九世紀三十年代密西西比州一個平凡的小鎮上。這里代表著作者從小生長的地方,書中很多人物都是根據他認識的人改寫而成的。
故事情節:
湯姆大約十二歲,是個調皮又可笑的男生。他總是搗亂,讓疼愛他的波麗姨媽操碎了心。他不是個好學生,經常逃學,卻有過人的聰明才智:他用妙計讓朋友心甘情愿替他刷籬笆;還送給他許多“寶物”;他又從朋友手中換取到“榮譽卡”,得到教堂的《圣經》。
湯姆最好的朋友是喬伊和哈克。有一次,他們三人到杰克遜島上露營、探險,鎮上的人以為他們已經淹死了。沒想到他們出現在自己的喪禮上,著實讓大家又驚又喜。
有天夜里,湯姆想治好身上的瘊子,就帶了只死貓到墓地里去,恰巧看見惡棍喬殺死年輕的羅賓森醫生。犯罪之后,喬又誣陷酒鬼波特殺了醫生,幸好湯姆出庭作證,才沒讓波特被推上絞架。但是,喬逃走了,湯姆整日不得安寧。
一次,湯姆和哈克正在尋找“寶藏”,走進一間“鬼屋”。他們發現喬和同伙準備把偷來的一萬兩千美元藏在某處。他倆決定跟蹤盜賊,拿到這筆錢。
后來,貝基·撒切爾舉辦野餐活動,還設立了洞穴探險游戲。孩子們回家時,沒有注意到貝基和湯姆迷了路,困在了山洞里。而且,湯姆發現喬躲在山洞中!
幾天后,湯姆終于帶領貝基走出了山洞。鎮上的人們已經把洞口封鎖起來,根本不知道這樣就殺死了喬。湯姆和哈克從另一個洞口進入,找到了喬的寶藏,發了財。
結局:
他倆運了一萬兩千美元到鎮上,告訴大家他們已經發財了。哈克將和富有的寡婦道格拉斯同住,而湯姆成了英雄。
主題:
馬克·吐溫寫道,寫這本書的目的是讓大人回憶起當年還是小孩子時的感覺。同時,小說也對美國刻板陳腐的學校教育進行了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