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李XX,男,1953年5月8日生,白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居民,現住大理市下關鎮金星三社XX號。身份證號碼532901XXXXXXXX,聯系電話138872XXXXX。
申請請求:
請求撤回對貴院(2013)大民初字第XXX號案件的起訴。
申請理由:
李XX訴張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李XX于二0一0年二月二日向貴院起訴李XX訴張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受理,案件號為:(2013)大民初字第XXX號。
現申請人李XX和被申請人張XX已經達成和解協議并執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已經得到維護,訴訟目的已經達到。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1條之規定,決定撤回起訴,請貴院予以批準。
此 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李XX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申請人:中國建筑XX工程局

地 址:湖北省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江蘇省XXX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江蘇省建鄴區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董事長
被申請人:上海XXX建筑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
申請人與兩被申請人因工程設備材料轉讓糾紛一案(案號:(XXXX)杭西民二初字第XXX號),業已經貴院開庭審理,現申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依法申請撤訴,請核準。
此致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中國建筑XX工程局
特別授權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