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先生職臨錢塘日,有陳訴負綾絹二萬不償者。公呼至詢之,云:“ 某家以制扇為業,適父死,而又自今春已來,連雨天寒,所制不售,非故負之也!惫煲暰弥唬骸肮萌∪晁粕葋,吾當為汝發市也!表汈戎,公取白團夾絹二十扇,就判筆作行書草圣及枯木竹石,頃刻而盡。即以付之曰:“出外速償所負也。”其人抱扇泣謝而出。始逾府門,而好事者爭以千錢取一扇,所持立盡,后至而不得者,至懊恨不勝而去。遂盡償所逋,一郡稱嗟,至有泣下者。
【注釋】
① 先生臨錢塘日:蘇東坡在杭州任職時。(蘇軾曾兩次在杭州任職,第一次是熙寧四年(公元1071)任通判;第二次是元佑四年(公元1089)任杭州太守。此事應發生在任通判(掌管訴訟)之時。)
② 陳訴:狀告。
③ 負:這里是拖欠的意思。
④ 某:我。
⑤ 適:適值,恰好碰上。
⑥ 不售:賣不出去。
⑦ 姑:姑且,暫且。
⑧ 發市:開張。謂做生意來了顧客。
⑨ 就判筆:順手拿起判筆。判筆,判案用的筆。
⑩ 草圣:草書。
⑩ 逾:通“逾”(yú):走出。
【翻譯】
蘇東坡先生在杭州任職時,有人告狀說有個人欠購綾絹的兩萬錢不肯償還。先生于是把那人召來詢問,(欠錢者)說:“我家是以制扇為職業的`,正趕上我父親去世,而又從今年春天以來,連著下雨,天氣寒冷,做好的扇子賣不出去,不是故意欠他錢!毕壬屑毜乜戳怂芫茫f:“暫且拿你做的扇子來,我來幫你開張!币粫䞍荷茸铀偷,先生拿了空白的夾絹扇面二十把,順手拿起判案用的筆書寫行書、草書,畫上枯木竹石,片刻就完了。就把寫畫好的扇子交給那人說:“去外面快賣了還錢!蹦侨吮е冗吜鳒I答謝邊往外走。剛出了府門,就有喜歡詩畫的人爭著來用一千錢買一把扇子,拿的扇子馬上賣完了,來得晚的人想買也買不到,甚至到了非常懊悔地離開的地步。賣扇子的人于是全部還清了欠款,整個杭州郡都稱贊感嘆(這件事),甚至有流淚的人。
上網找一下啊,網上肯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