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職業內容來看,教育家可分為從事廣義教育活動的“廣義的.教育家”和從事學校教育的“狹義的教育家”;
從職業地位來看,教育家可分為以從事教育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職業教育家”和業余或臨時從事教育的“非職業教育家”;
從專業知識和技能來看,教育家可分為以教育思想生產、加工、傳播為主的“教育科學家”和以教育實踐為主的“教育藝術家”。
從教育場所分為社會教育家、家庭教育家和學校教育家;
從個人貢獻領域分為教育思想家、教育理論家、教育實踐家、教育事業家等;
2017-01-16
評定標準
同時滿足以下八項具體標準的教育工作者可以被確認為教育家:
職業身份:全職教育工作者
知識修養:寬厚廣博的文化知識基礎
教育資歷:長期從事教育實際工作
專業水平:系統、熟練掌握教育專業知識和技能
教育思想:具有系統、成熟或獨特的教育思想
專業成就:取得教育界廣泛認可的重大教育成果
專業聲望:擁有廣泛認可的專業聲譽
道德操守:品行高潔,堪為社會楷模[1]
而從描述性界定角度看,教育家可以概括表述為:
教育家是優秀教育文化傳統的繼承者
教育家是教育理論與實踐的推進者
教育家是當時和后世教育活動的影響者[2]
此外,教育家還應該具有以下基本品質:
教育家應該是悲天憫人者
教育家應該是嚴謹執著者
從職業內容來看,教育家可分為從事廣義教育活動的“廣義的.教育家”和從事學校教育的“狹義的教育家”;
從職業地位來看,教育家可分為以從事教育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職業教育家”和業余或臨時從事教育的“非職業教育家”;
從專業知識和技能來看,教育家可分為以教育思想生產、加工、傳播為主的“教育科學家”和以教育實踐為主的“教育藝術家”。
從教育場所分為社會教育家、家庭教育家和學校教育家;
從個人貢獻領域分為教育思想家、教育理論家、教育實踐家、教育事業家等;